五、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把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產品奉獻給人民。要加強對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的引導,為人民創作、為人民書寫、為人民放歌,推出更多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優秀作品。要全面貫徹落實“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三貼近”原則,把人民生活作為創作的主體內容,把群眾喜愛的語言、樣式作為表現形式,創作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作品,在滿足和服務群眾中引領群眾。要深入實施精品工程,鼓勵支持原創,切實提高文化產品質量。要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精心組織文化惠民活動,發揮文藝撫慰心靈、鼓舞信心的作用。
六、堅持以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為目標,堅定不移推進文化體制改革。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要落實已經部署的各項改革任務,認真總結十六大以來的成功經驗,深入研究在新的階段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深入研究如何完善文化管理體制等問題。要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深入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公共文化資源向農村、少數民族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傾斜。要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整合資源,推動文化與旅游、科技融合,加快文化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文化發展方式,做大做強國有骨干文化企業,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發展文化產業,注重質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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