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堅持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相結合
在民主的實現形式方面,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普遍采用代議制的間接民主,由選民通過投票選舉產生國家權力機關,再由它們代表選民來行使國家權力。這就使投票選舉在代議制民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有人把這種民主稱為選舉民主或票決民主。但代議制的選舉民主存在著內在的缺陷:選民只能通過投票來決定誰代表他們行使國家權力,而不可能自己直接參與國家權力的行使,他們的民主權利實際上就是隔幾年參加一次選舉投票。各利益集團在競選中利用金錢操縱選舉,進一步放大了代議制選舉民主的這種問題和缺陷。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形式是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結合。我國的主要民主形式是選舉民主。憲法規定,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照選舉民主規則運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和領導機構是選舉產生的,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是投票表決通過的。另外,我國有長期形成的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這種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是有機結合的。我國的協商民主主要通過兩條渠道來進行:一是政黨之間的協商。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經常就國家重大問題直接與參政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協商對話,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這些協商意見被吸收到執政黨提交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議中,作為人民代表大會決策和立法的基礎。二是政協會議的協商。政協是歷史形成的專門進行政治協商的組織,在政治協商會議上,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及社會各界的代表人士,就國家重大問題進行協商討論,這些協商成果作為政協的決議和議案直接提交給人民代表大會,作為人大制定法律和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此外,我國每年一次同時舉行的人大會議與政協會議,政協委員就人大討論的問題充分發表意見,為人大的最后決策提供了直接的參考。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這進一步推進了我國兩種民主形式的結合,使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建立在充分政治協商的基礎上,從程序上實現了我國根本政治制度與基本政治制度的成功對接,不但擴大了公民的政治參與,拓展了民主的社會基礎,而且增強了決策的科學性,提高了決策水平,從根本上克服了單純實行選舉民主所難以避免的缺陷。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從中國實際出發形成的社會主義民主,具有自己的制度優勢和鮮明特點。由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誕生的時間還比較短,要達到完善和成熟尚需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們必須把堅持與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統一起來,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不斷總結人民創造的民主建設經驗,既吸收和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成果,包括西方資本主義民主中一切對我們有益和有用的東西,又堅決反對照搬西方資本主義民主模式,同西方資本主義民主劃清界限,積極穩妥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并在實踐中展現其更加強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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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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