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王家宏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我國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研究”(項目批準號為:14ATY003),最終成果為同名研究報告。課題組成員有:李燕領、楊明、樊炳有、邵瑋鈺、付冰、王夢陽、丁青。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1.研究目的
理論和實踐表明,任何一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都是建立在某種標準之上。在我國邁進全面優化的重要階段,建設與國際接軌,標準化、科學化的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顯得尤為迫切。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研究不僅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實踐手段,本質上是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在公共體育服務領域的具體實踐探索,同時也是建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理論議題。該成果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問題,是解決當前公共體育服務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徑之一,對于防范政府權力尋租行為發生,確立政府的價值理念,維護公共利益,規范政府行為,實現依法、依規行政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2.研究意義
(1)有利于提升公共體育服務的管理水平。服務標準為服務生產活動規定了必須達到的明確、具體的質量目標和要求。開展服務標準化,可以把各種服務環節的業務活動內容、相互間的業務銜接聯系、各自承擔的責任、工作的程序等用標準的形式加以確定,是加強組織管理、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措施。
(2)有利于推動公共體育服務的均等化。通過制定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可以促進公共體育服務能力的提高,為均等化創造條件。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為財政轉移支付提供了計算依據,為均等化提供了計量標準。促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是立足于現有國情基礎之上,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而制定國家層面、地方各級層面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保障標準,是為了查漏補缺、補齊短板、兜好底線,保障好每一個公民的基本公共體育權益。制定合乎實際需要的保障標準,可以使各級政府更好地履行與其職能相適應的服務,明確供應何種內容,供應達到何種程度,達到何種標準,從而建立制度化的約束,實現公共體育服務的最佳秩序和最佳效能。
(3)有利于改善服務質量,提高公眾滿意度。研制和實施公共服務的相關標準,借鑒發達國家在服務標準化方面的良好做法,促使服務組織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有利于全面提高服務組織的服務質量,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求,提高公眾滿意度。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的實施,使得城鄉居民在最基本的公共服務如公共體育實施等方面享受到同等待遇,體現社會公平性,可逐步消除城鄉居民,特別是弱勢群體的不公平感,減少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
(4)有利于改進標準,提升標準化水平。貫徹實施標準是標準化活動的關鍵環節,是標準化持續發展的基本機制。基本公共體育服務保障標準是體現基本權益、政府職責、地方特色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的標準,內容涵蓋了公共體育服務設施及布局基本標準,產品和資源配置基本標準,人員配備和經費投入標準等。我國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成果集中在技術標準、業務規范和評估指標等方面,如用于規范設施建設規模的“建設標準”、用于規范設施網點布局的“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開展公共體育服務機構績效考核的“效能交評價指標”等。當前,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化工作的難點和最薄弱環節是制定保障標準。
二 研究方法
1.文獻資料法
主要從政策文獻、行業標準和條例、地方實踐標準三方面搜集、整理與分析了公共服務標準化理論,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的相關研究。
2.比較分析法
主要從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行業規劃和規章條例等進行在規模、水平、產生效益等縱向分析;橫向比較根據同一時期不同對象異同點進行比較分析,主要考察不同區域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地方標準建設問題。
3.案例分析法
該成果在梳理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的基礎上,重點對國家體育總局-江蘇省公共體育服務示范區,江蘇省常州市、蘇州市,重慶市九龍坡區,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浙江省寧波市,北京市生活化社區等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建設典型進行分析。
4.系統分析方法
該成果首先構建了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的框架,對其做了較為細致的分析;確立通過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通用標準、提供標準、保障標準三大類別。其次,結合政府層級,針對各個層級的提供標準及特殊人的提供標準展開了具體的研究,從而使整體和部分層次分明,分析透徹,得出具有一定實踐意義和理論價值的研究成果。
三 研究思路
第一,該成果對核心概念進行了界定,確立了理論基礎,分析了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的結構和功能及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的運行。第二,歸納分析了國際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的建設經驗。第三,從國家層面、江蘇省公共體育服務示范區、我國一些典型地市和社區(行政村)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實施情況進行了分析。第四,主要分析了市(地)公共體育服務提供標準、縣(區)公共體育服務提供標準、街道(鄉鎮)公共體育服務提供標準、社區(行政村)公共體育服務提供標準與殘疾人公共體育服務提供標準。第五,從公共體育服務人力資源保障標準、公共體育服務安全應急保障標準、公共體育服務設備設施保障標準、公共體育服務財政保障標準、公共體育服務信息保障標準等方面進行了分析。第六,主要分析了公共體育服務評價的程序與方法、我國公共體育服務內容評價與我國公共體育服務滿意度評價等。第七,主要從政府公共體育服務職能標準、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實施、社會力量參與公共體育服務準入標準以及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運行機制等層面對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的運行管理進行了分析。第六,主要分析了昆山市城鄉一體化15分鐘生活圈標準和蘇州市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案例。
四 研究結論
(1)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的結構包括了空間結構與板塊結構,空間結構證明了公共體育服務標準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板塊結構是在空間結構基礎上領域細化、具體化,使空間結構變得更有可操作性。
(2)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化體系的功能主要是由通用標準、提供標準與保障標準構成,體現了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以滿足公眾的公共體育服務需求為中心,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權,滿足基本尊嚴、基本健康需要價值屬性,也體現了服務的技術屬性。
(3)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的運行是一個循環的過程,即“標準的產生-標準的實施-信息反饋”。標準體系在建立和發展過程中,只有通過“三要素”經常地反饋,不斷地調節與外部環境的關系,通過適應性,才能高效地發揮標準體系的效應。
(4)地級市和縣級市的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是由2個一級指標和8個二級指標和36個三級指標組成;鄉鎮街道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是由2個一級指標和8個二級指標和22個三級指標構成;行政村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是由2個一級指標8個二級指標和21個三級指標構成;并對每個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的指標進行具體解釋。
(5)針對我國弱勢群體殘疾人的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與推薦標準進行研究,殘疾人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是由2個一級指標和8個二級指標和33個三級指標構成,并對其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基本的指標進行解釋。
(6)公共體育服務保障標準中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是人力資源的基本保障,但是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上,與公眾的需求還是具有一定差距;制定安全應急標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提高公共體育服務應急管理能力,在建設公共體育服務安全應急保障標準的基本內容時,總結出七個側重點,根據各個側重點制定相關標準內容和指標。
(7)公共體育服務設備設施保障標準和公共體育服務財政保障標準是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持續關注的焦點,我國公共體育服務設備設施的服務績效和服務評估長期以來存在一定的漏洞,財政標準也模糊不清,財政投入長期處在投入總量相對較小,使公共體育服務產品的供給缺乏保障。
(8)公共體育服務績效評估指標主要包含2個一級指標,44個二級指標,以及市(地)公共體育服務績效評估指標、縣(區)公共體育服務績效評估指標、街道(鄉鎮)公共體育服務績效評估指標和社區(行政村)公共體育服務績效評估指標。
(9)在公共體育服務領域中,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分別扮演不同角色,中央政府側重于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的制定者,其目的在于實現省域間公共體育服務均衡發展;省級政府作為中間環節的區域性的地方政府,有承上啟下之效,作為中間協調者,充分發揮公共體育服務資源再分配的功能;市、縣及鄉鎮政府更側重于“執行者”的角色,即要按照公共體育服務國家標準,承擔起公共體育服務具體組織落實的職能。
(10)各個政府需要明確各自公共體育服務標準的職能,避免權利、責任混淆。社會力量的角色也在不斷改變,隨著社會力量的地位壯大,公共體育服務也出現社會力量參與,如體育社團、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體育基金會、自發性群眾體育組織等。
(11)我國公共體育服務政府的標準運行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也在不斷發生轉變,CAF是發達國家專門為公共部門設計的集管理和自我評估為一體的管理系統框架,并構建適合于政府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運行管理的框架。
(12)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運行機制形成環境與政策環境、決策主體、決策方式、經濟社會環境息息相關,具體通過法律保障、政策制定、資金分配、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文化發展水平來影響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運行機制的形成。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運行機制主要由運行主體、運行目的、運行動力、運行手段四個要素構成,通過構建標準不斷促進公共體育服務事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