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范大學黃金明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出土文獻與秦漢魏晉南北朝文學研究”(項目批準號為:13BZW053),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及論文集。課題組成員有:湯漳平、王朝華、楊艷華、魏平、徐林云、郭常斐。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20世紀以來出土大量的簡牘、帛書、碑刻、畫像石等資料,在學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并有力地推動了學術的研究和發展。王國維以此提出的“二重證據法”拓展了研究的思維和方法,廣被接受。該成果充分利用出土文獻,結合傳世文獻,并以考古學、古文字學、文化人類學、歷史學、文獻學和文藝理論等多學科綜合研究的方法,對秦漢魏晉南北朝文學發展的實際狀況作更客觀、更整體的關照,并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二 成果的主要內容
首先,結合20世紀以來出土的大量文獻及相關整理,在案例分析的基礎上,對出土文獻文字的釋讀、理解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辨析和糾正。
釋讀、考證文字,是整理出土文獻的基礎工作,也是首要的工作。尤其是出土的碑志,很多文字難于釋讀。因而文字釋讀是否正確,不僅直接影響到整理的質量,而且更重要的是影響對出土文獻內容的理解,進而出現研究的偏差和錯誤。中國古代就有金石學的傳統,20世紀以來又出土了許多的碑志,相關整理及研究的成果也非常多,文字的釋讀和考證及糾錯的任務依然艱巨。如北魏《一千人為孝文帝造九級一塸碑》目前所出釋文或乖剌不合,或漏缺連篇,顯然不利于文獻的科學使用。項目成果依據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歷代碑刻文字拓本,對釋文做進一步校理,訂訛補闕,重新迻錄碑文,統計《全北魏東魏西魏文補遺》的闕文,分析各版本誤釋的幾個原因;又新發現的武周時期墓志材料《大周處士郭君墓志銘》,目前的石刻銘文的釋讀存在不少錯誤,對照所公布的拓片,校理原釋文,對存在錯誤進行了一一糾正。
20世紀70年代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戰國縱橫家書》、銀雀山漢墓竹簡、湖北云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代竹簡,以及近十年來陸續問世的清華大學所藏戰國竹簡《楚居》、北京大學所藏的漢代竹簡《趙正書》、2013年湖南益陽兔子山出土木牘《秦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詔書》等,皆與《史記》記事相關,引起人們高度的關注。此外,還有各種文物的出土,也給《史記》的記載提供了各種佐證,加深了人們對于《史記》所記載的史實的認識。項目成果選取出土文獻與《史記》研究的一些問題進行討論:一是“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與《史記》對讀考論”。帛書《戰國縱橫家書》出土已有四十多年,當世學者借帛書以考訂戰國事實,既有專書問世(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寫的《戰國縱橫家書》、孟慶祥的《戰國縱橫家書考論》),也有不少專題研究的論文,此外還有不少相關的考訂文字,散見于新出的《戰國策》、《史記》校注本中,但是這方面的工作仍然做得不夠深入和細致,而且也產生了一些新的問題和錯誤。將帛書與《史記》相關章節進行對讀研究的,所見僅有兩三篇論文,各就其中一章進行對讀,論文都是在讀碩士研究生寫的,所論皆十分粗淺,對問題的實質幾乎沒有涉及。帛書《戰國縱橫家書》共二十七章,其中有十一章內容可見于《戰國策》《史記》(十一章中,有兩章僅見于《戰國策》,一章僅見于《史記》,其余八章皆兩見于《戰國策》和《史記》)。文中舉出帛書中的三章(即《獻書趙王章》《須賈說穰侯章》《朱記謂魏王章》)與《史記》原文的相關章節進行對讀考論,澄清了若干問題,糾正了過去研究中的一些錯誤,有助于《史記》和帛書原文的訂正與戰國史實的考訂。二是對2013年湖南益陽兔子山出土木牘《秦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詔書》原文的釋讀與論述,結合原文釋讀,側重討論了出土詔書與《史記》相關記載的關系。這部分內容,澄清了出土詔書原文釋讀存在的問題,糾正了學者們對于詔書與《史記》記事關系的錯誤認識。
當然碑志的研究學術界已做得最多的是對傳世文獻中史傳材料的補充、考訂等,但依然還有許多大量的工作需要開展。如《史記》所記趙氏家族內部斗爭、秦國的興衰、漢初劉呂之爭、西漢王國制度等史實,“侯馬盟書”、睡虎地秦簡家書、洛莊漢墓、西漢王侯墓葬等出土文物與考古發現,不僅能相互印證,且補充和豐富了不少歷史細節;又如北朝是趙郡李氏發展成高門大族的重要歷史時期,“李氏三祖”中,尤以東祖李順及其子孫在北朝影響較大,而出土墓志也多集中于這一房支。李憲是李順一支在李氏家族承傳中的重要人物,通過對自李憲起李氏四代墓志文獻《李憲墓志》《李希宗墓志》《李希禮墓志》《李難勝墓志》等的解讀,輔以傳世文獻《魏書》相關傳記相印證,梳理出了李順一支的家族世系,理清了李憲本人的生平事跡,并從中發現趙郡李氏在北朝政權更迭中的因應變化。其中既有以儒道相兼、文學風流和才辯應對為特色的深厚家化底蘊;又有以奇謀劃策、姻親紐帶為手段來謀求家族利益及發展的隨機應變之道。從這種意義上說,趙郡李氏可謂“李雖舊族,其世唯新”(《魏書·李順傳》)。
其次,20世紀以來大量的出土文獻,顯現文學和文化之間的互動互構的關系,文學的研究不僅要關注文士文化,還要關注大眾文化。漢代誦說類的言語表演活動很興盛,在出土文獻、出土文物與傳世文獻的相互闡釋中見出,俗文化正是文學發展前行不可缺少的另一端,漢代文學正是在雅與俗、宮廷與民間的互動互構中拓展豐富起來的。
美國芝加哥大學人類學家芮斐德在《鄉民社會與文化》一書中提出,在較復雜的文明中存在兩個不同層次的文化傳統,即“大傳統”與“小傳統”。大傳統是指上層文化人所代表的精英文化,小傳統指社會大眾的生活文化。兩個傳統是互動互補的,大傳統引導文化發展的方向,小傳統提供文化素材。在從已有出土文獻對秦漢魏晉南北朝文學的研究中,這一理論也能得到很好的詮釋。
20世紀以來出土了大量的秦國和秦代文獻,有關律令、醫藥、農事和卜筮的文獻最多。該成果就出土文獻展開分析,揭示出土文獻內容與秦代統治者“焚書令”不廢“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且“以吏為師”一致。秦代時間短,且秦始皇實行文化思想專制政策,頒布“焚書令”,足以使士大夫為主的主流文學的衰弱。在睡虎地秦簡《日書》中祭祀的鬼神種類繁多,如甲種《土忌》篇的土神、《門》篇的農業神等。可見,在秦代社會中有著各種普遍且種類繁多的鬼神祭祀活動,人們普遍受著各種鬼神之說的影響,這種影響深入到意識形態的層面,成為一種思維模式,直接反映在各種民俗祭祀活動之中,并且間接地影響了秦代民間文學的發展,《墓主記》的發現就是最好的證明。《墓主記》中所帶有的鬼神崇拜和民間祭祀的色彩,是一種秦代民俗文化現象的反映,其能否算得上是一篇真正意義上的志怪小說應該還有待商議。不可否認的是,《墓主記》中確實包含有許多志怪小說的因子,例如死而復生的題材、離奇的故事情節、以鬼神為主人公的角色設定等。而正是這些志怪故事的因子,讓我們得以從秦代民俗文化中感受秦代文學對后代文學可能的影響。睡虎地秦簡《日書》、《歸藏》簡、《墓主記》以及《秦簡成相篇》等出土文獻中展現出的神話元素、志怪故事因子和民間藝術形式,展現出了秦代民俗文化中所蘊含的文學成分,它為以后文學文化的發展提供了真實的文化素材,無聲地滋潤著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
賦是漢一代文學的代表體式,20世紀以來出土的漢代俗賦《田章》《韓朋賦》《神烏賦》《妄稽》《反淫》等,一方面具有很強的世俗娛樂教化色彩,另一方面題材內容又有一定的歷史文化淵源,是文士傳統和民間文化教化傳統的統一。審視分析這些出土俗賦,參照出土文物中大量的說唱俑(俳優俑、滑稽俑),結合傳世文獻中彌漫于宮廷和社會中的言語娛樂活動,可以看出,俗文學是宮廷貴族文學和民間文學、士子文人和民間藝人融合交接的區域,漢代文學的建構,從漢初賦興起于地方,到漢武帝時匯聚繁盛于宮廷。以大賦為主,具有諷諫頌德的功能。不過在戰國時的王宮,就有言語娛樂活動,秦漢延續著這一傳統,朝廷中也有不少娛樂性游戲化的賦誦的活動;而在朝廷外,娛樂性的俗賦(誦說)是主體,承擔著娛樂教化功能。而隨著儒家經學觀念的盛行,西漢末至東漢,人們重視文學教化,重視文學文化的社會傳播,文學下行,言語娛樂的作品便更加風行,并在應用中拓展,形式和途徑變得多樣化。在經國文體和娛樂教化文體之間,漸漸演變出了抒情小賦。
漢代隨著漢武帝倡導經學,文學上漸有人追求語言據依經典,以典雅為尚。至西漢末,隨著經學的繁榮,皇帝詔書,群臣奏議,皆援引經義以為據依,文士創作,多引書以助文。在文章體式上,稽式古典。受此影響,詩歌也開始走向實用,走向社會。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是雅化,文學體式的拓展多關乎經學;另一方面也是社會化、俗化,受經學教化思想的影響,文學的內容和應用范圍更為寬泛,受眾面也越來越大。20世紀以來出土的許多碑銘、鏡銘、各類器銘等,和大眾生活密切相關,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楚騷體等韻文大量出現在各類銘文中。漢代尤其是東漢,碑銘、鏡銘成風,碑銘上的文字除敘說碑主生平事跡,還有就是仿照《詩頌》以韻文的形式詠嘆碑主的功業和德行,詩是融入一種別樣的文體中傳播著。其中以四言為主,也有三言和楚騷體。銅鏡銘文,以七言韻文為主,兼及三言、四言、五言、六言、雜言等,內容包括對國泰民安、健康長壽、多子多福、愛情美好的祝愿,對神仙世界的向往,對銅鏡品質的夸耀等。正是通過林立于各地的石碑,通過日用的銅鏡,詩歌成為走向社會的風景。在詩走向應用的過程中,詩歌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最顯著的特點是經典的程式化和俗化,詩的發展也遇到了困境,但同時,如何化俗為雅?如何突破應用性程式化的模式?也為詩的自我超越提出了要解決的命題。東漢中期,四言詩和七言詩的創作在一些文士手中已有所變化,如誕生了不少四言贈答詩,使政治化經學化的四言詩走向了個人生活情感的世界,為詩的發展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