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志強,系浙江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州師范學院教授
【學思踐悟】
當今時代,數字技術作為世界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先導力量,日益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發展的強大效能已得到充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山東考察時強調:“要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進文化數字化,讓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為經濟發展增動能增效益、為旅游休閑增內涵增魅力、為城鄉社會增正氣增活力。”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對推動文化數字化建設作出了具體部署。
推動文化數字化建設,要利用數字技術重塑文化領域的工作體系、優化業務流程,推動文化建設體制機制創新,通過建設數字化平臺、整合數字資源、優化數字技術服務等舉措,打破業務壁壘,消弭數據鴻溝,構建一個能滿足人民對美好數字文化生活向往的更加高效、便捷、包容的文化環境;借助數字技術將語言、文字、聲音、圖像等文化元素轉化為具象、生動的數字形態,讓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加可觀、可聞、可及、可感,通過對文化內容的深度數字化處理,為文化產品和服務注入新的生命力與傳播力。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多措并舉、統籌推進,形成文化數字化建設的強大合力,使人民群眾得到更為豐富和優質的精神文化滋養。
提升數字文化服務能力。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指出,“提升數字文化服務能力,打造若干綜合性數字文化展示平臺,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數字文化服務能力是數字時代高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前提。首先,夯實文化數字化的軟硬件基礎。軟件基礎方面,要在統籌已有文化數字資源的基礎上,加速推進中華文化數據庫的構建,實現文化資源的全階段、全地域、全形態、全內容的數字化整合。硬件基礎方面,需依托有線電視網絡、5G網絡等,構建國家文化專網,實現海量文化數據信息的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業態流通和共享,提升算力,為中華文化數據庫的數據處理和分析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撐。其次,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的數字化轉型。這是一個從傳統的線下文化服務模式向數字化、智能化服務模式轉變的過程。國家公共文化云平臺建設是實現這一轉型的重要抓手,目前接入國家文化云的各地方文化云已在數字文化館、數字圖書館、數字博物館建設等方面取得了可喜進展,但是在文化內容的豐富度和多樣性供給方面還需加強,在滿足人民群眾使用公共文化服務的便捷性、互動性和個性化需求方面有待升級。最后,發展數字文化消費新場景。這需要結合人民群眾的多樣化數字文化消費需求,針對不同年齡、性別、興趣等細化數字文化消費領域。在此基礎上,開發更多元化的數字文化產品,如VR、AR技術支持的沉浸式文化體驗或虛擬旅游、互動性的數字藝術和音樂平臺等。同時,還可利用AI、大數據等技術,為人民群眾的數字文化消費提供智能化推薦、個性化定制,促進數字文化消費的個性化發展。
優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要尊重城鄉不同的文化傳統和精神需求。在鄉村文化數字化建設方面,要做好有形的鄉村文化和活態的鄉土文化的“數字畫像”和數字建檔等數字轉化工作,借助數字藝術、網絡文學、短視頻、動漫技術等創作展現鄉風鄉情的數字文化產品,同時打造集鄉村文化能人和組織機構、縣域融媒體平臺、省級文化數據服務平臺、國家文化專網于一體的立體化鄉村數字文化傳播體系,促進優秀傳統鄉土文化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使我國歷史悠久的農耕文明在新時代展現其魅力和風采,讓鄉村煥發文明新氣象。就城市文化數字化建設而言,要致力于構筑數字化的文化高地,強化數字文化館、數字圖書館、數字博物館等綜合性數字文化展示平臺建設,提升文化惠民效能,注重文化產業的數字化創新,為市民奉上豐富多彩、品位高雅的文化盛宴。此外,城市應利用自身的技術和人才優勢,為鄉村文化數字化建設提供助力,消弭城鄉數字鴻溝。
提高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質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文化數字化建設,對數字文化企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數字文化企業要優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利用先進的數字技術,對用戶的數字文化需求和行為進行深入分析,注重收集和吸納人民群眾的市場反饋意見、創意靈感等,通過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定制化、個性化的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平衡,避免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單一性和重復性所帶來的“信息繭房效應”。另一方面,數字文化企業要深化技術創新。緊跟數字技術的發展趨勢,積極引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交互、邊緣計算等先進技術,構建先進的IT基礎設施,以滿足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創新所需的高效、安全和穩定的信息技術環境;打造數據湖或數據中臺,實現數據的有效整合和深度挖掘;建立完善的數據管理體系,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安全性,提升服務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的質效。
推動公眾深度參與文化數字化建設。公眾作為文化需求的主體,其深度參與可確保文化數字化建設與公眾多樣精神文化需求的精準對接。公眾深度參與文化數字化建設,不僅局限于文化消費或體驗,而且從內容建設、技術創新到傳播推廣全方位參與。首先,引導公眾直接參與公共數字文化資源或平臺建設。國家和各省公共文化云、市縣級公共文化平臺可通過設置“公共文化工作交流版塊”、“嵌入式”數字文化作品征集版塊等拓寬公眾參與渠道,不斷豐富數字文化的內容庫。其次,加強公眾數字文化素養教育和技能培訓。尤其應關注鄉村居民和老人的數字技術能力,村委會、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等可成立數字技術培訓組織和“數字技術適老化”服務組織,通過專業人士、基層工作者、親人、社工等各方力量協同發力,使其能夠更好地適應數字化時代。最后,各級公共文化服務平臺應構建和暢通與公眾交流的平臺,使之通過平臺積極分享和推廣自己喜愛的數字文化產品。同時,基于我國手機上網用戶比例高的現實,政府相關部門要立足移動終端“小屏”數字文化內容的個性化、多樣性需求,引導公眾在“大屏”“小屏”跨屏互動中共同推動文化數字化建設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