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重大項目“漢字傳承與創新設計研究”課題組成員、湖北美術學院副教授
語言是音義的結合體,形聲造字法兼及記錄語言的音和義,因此常被漢字研究者認為是最科學、最實用的造字法。不過意外的是,原初選用形聲造字法的古埃及文字、楔形文字,其后裔的文字卻紛紛放棄形聲造字法,轉向純表音方式。于是,形聲造字法又常被表音文字研究者認為是原始的遺存,是“落后”的代表,漢字也因“獨存”這種造字法而被認為是沒有進化的“古董”文字。
目前,這種觀念有所變化。有些學者借助漢語同音字眾多的特點,認為表音方式克服不了出現大量同音同形文字的弊端,漢字沒有走向表音路線是合乎邏輯的。事實上,我們應當更加關注的是形聲造字法中記音記義手法的繁簡配合以及形聲造字法和不同語言的適合性,這兩個問題正是揭示漢字形聲造字法何以獨存的關鍵所在。
記音記義手法的繁簡配合
形聲造字法音義兼及,從字面上看,使用記音手法+記義手法,兩者配合即可。不過實際應用時,這兩種手法要順利執行并不容易。記音記義手法本身都屬于技法范疇,理論上,它們在手法繁簡搭配上有以下4 種配合模式:簡記音+簡記義;繁記音+繁記義;簡記音+繁記義;繁記音+簡記義。
從應用層面而言,這些配合模式中最“經濟”的是“簡記音+簡記義”模式。可惜在實際執行中,記義手法要實現“簡”非常困難。語言語義復雜、數量龐大,語義記錄不同于語音記錄可以直接約定,而是常需要造意對接,其所需理據的獲取涉及文化、思維等因素。獲取后的理據還常面臨因時變遷的調整,“簡記義”很難做到。因此,這4種配合模式真正算得上比較“經濟”實用的當屬“簡記音+繁記義”模式。
那么,曾選用形聲造字法的文字,是否都實現了“簡記音+繁記義”模式?
形聲造字法和不同語言的適合性
實現“簡記音+繁記義”模式最重要的是記音手法的“簡”。根據早期文字記錄語音通常對應的記音單位——音節,語言音節數量的多寡成為記音手法能否實現“簡”的關鍵因素。
單音節為主的語言,記錄語音時對應單音節,即能實現一個有意義詞語音的記錄;而多音節為主的語言需要多個音節拼寫,才能實現一個有意義詞語音的記錄。換言之,前者只需某個音符與語音對應即可,操作和執行都相對簡單,是一種“簡”的方式;后者除了需要多個音符,考慮如何拼寫與語音正確對接,還需要考慮拼寫后的多個音符形態如何合理布局,及其在形聲結構中如何不與所配合的意符發生沖突,是一種相對“繁”的方式。可見,單音節為主的語言,在音節層面的語音記錄,先天具備“簡”的特點。事實上,漢字與其他古文字也正因為語音層面的這種差別,而在形聲造字法的執行上有了巨大的不同。
形聲造字法的應用
古漢語以單音節為主,漢字的形聲造字法巧妙地運用早期象形、會意等手法所存在的整音對應方法,形聲結構中的音符直接標示整音,實現“簡記音”模式,形成“一形一音”文字形式。
而以多音節為主的古埃及文字為避開拼寫式的“繁記音”模式,在記音手法上做了兩個“簡記音”嘗試。其一,增加記錄語音的單位數量。古埃及文字設計了單輔音、雙輔音、三輔音,乃至多輔音幾種字符形式。古埃及語語義概念主要通過輔音詞根來傳遞,記錄輔音就等于記錄音節,因此這些單輔音字符和多輔音字符,即是單音節音符和多音節音符,也就是一個音符表示一個音節,或表示多個音節。從語音記錄方面講,這種音符設計將語言的音節統一整合成一個音符表示,以實現記錄語音手法的“簡”。其二,只記錄部分音節,從形式上免去相對煩瑣的拼寫,使字形中一個音符即可完成語音的記錄,也實現了記錄語音手法的簡化。
在這兩種嘗試的基礎上,古埃及文字又進行了另一個語音層面的設計行為——音補。音補指重復前面字符中已經表達的語音信息,最常見的是把前面的多輔音字符,用單輔音字符再重復一遍。那么,為什么要把已經記錄的語音再記錄一遍?
雖然音補能起提示作用,但實際上還不如直接用單輔音字符拼寫。可見,提示作用不是真正的目的。真正目的應是為了應用:音補并不真實發音,而且可寫可不寫,富有“彈性”,極大地提高了字形外輪廓設定的靈活度,有利于字形的空間排列設計。比如,當一個文本書寫到最后一行時,如果空間剩余很少,那么就可以把某些詞的音補省略,反之亦然。這樣,無論遇到什么情況,都能實現書寫空間的完美布局。
不過,這種音補行為使語音層面兩個“簡記音”嘗試完全失去了意義,古埃及文字的形聲造字法由此做不到“經濟”式的“簡記音+繁記義”模式,形聲造字法功能沒能得到發揮。
楔形文字相對復雜,最初記錄的是單音節為主的蘇美爾語,后來記錄的是如阿卡德語等多音節為主的語言,因此學界常把楔形文字分為蘇美爾文楔形文字和其他語言楔形文字。根據目前掌握的蘇美爾文楔形文字全部都是單音字的情況,可以大致確定,蘇美爾語應該是單音節為主的語言。那么,理論上蘇美爾文楔形文字的形聲造字法實現“簡記音 + 繁記義”模式應該沒有難度。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蘇美爾文楔形文字形聲字的標音除了標示整音,也常只標示一部分音,類似前文提及的古埃及文字第二個嘗試方式。
蘇美爾文楔形文字形聲造字法這種只表部分音的標音設計,隨著蘇美爾人被閃米特人征服,以多音節為主的阿卡德語取代原單音節為主的蘇美爾語后,更是成為形聲造字法中記錄語音的常態手法。可見,兩類楔形文字系統的形聲造字法功能也都未得到發揮。
造字法的選擇
或許是感受到了古埃及文字和楔形文字在形聲造字法執行上的這種缺陷,同屬多音節為主,通常被認為是古埃及文字和楔形文字后裔的各類閃米特語文字,在造字方法上做出了選擇——放棄音義兼及的形聲造字法,只集中于記音和記義中的某一項。那么,集中于音義中的哪項呢?
答案就在記義記音方式本身的適應性上。記義方式本身有缺陷——如虛詞、數詞,及表事物屬性的詞用表義的方式很難實現,記義方式存在“法不敷用”的現象。而記音方式則不存在這種情況。由此,放棄記義,“留下”記音成為唯一的選擇。實際發展也是如此。如語言特點與古埃及語類似的各種閃米特語,舍去主動記義,直接沿用古埃及文字只記錄輔音的方式,不過把記錄語音的單位從音節進一步細化至音素,誕生了輔音音素文字。此后的元音附標文字及全音素文字,則是在此基礎上,根據各自語言在語音上的特點,增加了元音記錄。
綜上可見,多音節為主的語言特點注定了古埃及文字和楔形文字在形聲造字法執行上的先天不足。后有承繼關系表音文字的出現,也并非是一種進階式造字方法,而更多是由于明晰自身多音節語言特點,不能完美執行音義兼及的形聲造字法,退而求之,放棄記義,只選擇記音。漢字則借助古漢語單音節為主的特點,天然適合音義兼及的記錄形式,在彼此配合互進中,順理成章“獨存”這種造字法,最終成為其應用的最佳“代言人”。事實上,世界各大通用文字的造字法也由此真正出現分野,形成當下以語言特點為主要基準的各種造字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