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靜芳,系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系教授
理解“中庸”是理解儒學乃至中國哲學的重要一環。在談及“中庸”時,人們常常將其與“進取”對立起來。“中庸”與“進取”能否共存的問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理論上關乎傳統哲學的準確解讀,實踐上關乎現代價值的合理建構。
1 中庸是“萬物并育”的宇宙理想
澄清中庸與進取的關系,首先應準確理解中庸。儒家之“中庸”,不僅是思想與行動的規范,而且是一種宇宙理想。
人們通常以“無過無不及”界定“中庸”,但要準確理解中庸,必須明確中庸究竟是無過無不及于“什么”。在中庸無過無不及于什么的問題上,學者們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中庸是無過無不及于“禮”。無過無不及于禮的中庸,是一個倫理學、政治學的范疇,昭示著人與人達于和諧的理想。有人認為,中庸是無過無不及于“度”。無過無不及于“度”的中庸,是一個認識論層面的范疇,昭示著實踐之主、客體達于和諧的理想。也有人認為,中庸是無過無不及于“三”。無過無不及于“三”的中庸,是一個方法論層面的范疇,昭示著對立之“一”與“二”達于和諧的理想。上述觀點,從不同方面對中庸理想進行了刻畫,但這些刻畫并不完全。就《中庸》的文本來看,中庸不僅是一個倫理學、政治學的范疇,也不僅是一個認識論、方法論層面的范疇,它是一個宇宙論層面的范疇。宇宙論層面的中庸,關乎儒家對理想宇宙秩序的設想。它不限于無過無不及于“禮”,不限于無過無不及于“度”,也不限于無過無不及于“三”,從根本上說,它是無過無不及于“性”。
“無過無不及于性”中的“性”,是《中庸》所謂“天命之謂性”之性。“天命之謂性”中的“性”何解?有人將其理解為“善”,有人將其理解為“理”,有人將其理解為“情”,而從《中庸》的創作年代來看,“天命之謂性”之“性”,理應是“生”。以“生”解“性”,在郭店竹簡以及告子的思想中都可以看到端倪。有論者認為,先秦遺文中沒有獨立的“性”字而只有“生”字,后人所謂“性”的意思,在孟子那里才得到充分發展。如果“天命之謂性”確為子思的主張,那么,其所謂性,當理解為“生”。
以“生”解“性”,“天命之謂性”的意思就是天將“生”命于物。但是,天所命之“生”,不是一物之生,而是萬物之生;不是獨生,而是“共生”。如果性是“共生”之生,那么“率性”就是遵循“共生”原則,“盡性”就是無過無不及于“共生”原則。率性、盡性的終極結果,是合于中庸之道,所以中庸之無過無不及,從根本上說,是無過無不及于性,是無過無不及于“共生”的原則。
無過無不及于“共生”原則的中庸,昭示著的是一種“萬物并育”的理想。符合這一理想的宇宙,是發育萬物的宇宙;符合這一理想的社會,是鰥寡孤獨皆有所養的社會;符合這一理想的個體,是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的個體。
2 中庸蘊含著改造世界的積極進取力量
中庸以萬物并育為其宇宙理想,這一理想與進取精神有何關聯?要回答這一問題,必須明確進取精神的有無、大小取決于什么。進取精神的有無、大小,從根本上說,取決于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張力。進取精神產生于人類改造世界的實踐,離開實踐,所謂進取精神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人類的實踐是有目的的活動,這個目的,常常以“理想”的形態表現自身。如果理想與現實沒有差距,進取精神就缺少生長的土壤;如果理想與現實的差距較小,進取的動力就較弱;如果理想與現實的差距較大,進取的動力就較強。例如,在西方社會由傳統到現代的轉進中,清教徒被認為具有典型的進取精神,這種進取精神由何而來?德國學者馬克斯·韋伯認為,清教徒的進取精神,源于其個體救贖的理想與現實生活的巨大差距。
如果說理想與現實的張力是進取精神的源頭,那么“中庸”與“進取”就不是對立的,因為中庸所崇尚的宇宙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張力。杜維明認為,“儒家的理想與這個世界有很大距離。所以它有轉化的力量,而且它的力量絕對不比清教轉化的力量要弱”。“中庸”以“萬物并育而不相害”為理想的宇宙秩序,這一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著強烈的反差。如果我們冷靜地觀察現實世界,就會發現,這個世界,是一個有生有死、萬物相爭的世界。人與自身、人與人、族與族、國與國、人與物、物與物的相爭與對抗,是普遍存在的現象。與萬物相爭的現實相比,“萬物并育而不相害”是一個極其高遠的理想,所以,秉持這一理想的儒家,必然要強調剛健有為,必然要儲備極大的力量來改造這個世界。這意味著,以“萬物并育”為理想的“中庸”,絕不是一種“鄉愿”,絕不是一種折衷,它蘊含著一種積極進取的力量,蘊含著一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改造世界的勇氣。
3 中庸之“進取”有獨特的價值指向
中庸以“萬物并育”的宇宙秩序為其理想,這一理想決定了它所蘊含的進取精神,具有不同于一般進取精神的價值指向。
首先,以萬物并育為理想的進取,是重視“秩序”的進取,是強調“關系”的進取。中庸所蘊含的進取精神,不是以個體為中心的,也不是以群體為中心的。它的重心在個體間、團體間、萬物間。但是,它也不是壓制個體、壓制團體、壓制人類的。它所要求的秩序,是萬物“并生”的秩序,是萬物“各正性命”的秩序。而肯定萬物之生、肯定萬物“各正性命”的合理性,必然要給予萬物自然生長的空間。
其次,以萬物并育為理想的進取,是重視“生存”“發展”權利、推崇“和平”手段的進取。“萬物并育”以萬物之生為前提,沒有萬物之生,其他權利就將陷入“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境地。基于萬物之生的,首先是其發展的權利,其他權利,是在萬物發展過程中不斷增長的權利。沒有發展的權利,其他權利也無由產生。以生存和發展為基本權利的中庸,必然以“和平”為主要手段,因為沖突與爭斗,首先沖擊的就是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權利。
最后,以萬物并育為理想的進取,是重視“平等”與“仁愛”的進取。肯定萬物并育,就會肯定萬物在擁有生存和發展之基本權利方面的平等性;肯定萬物并育,就會肯定“生生”的價值。“生生”在儒家看來,是“仁”的最基本的表現。儒者之仁,不限于“愛人”,還包括“贊天地之化育”。圣人“峻極于天”的作用,就是發育萬物,這是“仁”的最普泛的表現。
總之,中庸以“萬物并育”為其宇宙理想,這一理想的終極指向,是合理秩序造就的宇宙共同體。中庸之宏大理想的實現,中庸之艱巨事業的完成,離不開顯性弘道的進取精神。對儒者而言,“士不可以不弘毅”,是一種源自“天命”的召喚,回應這一召喚,必須具備自強不息的進取精神。這種進取精神,是儒家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