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陽清,系云南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
作為文獻著錄和考證的一個常用術語,文獻析出亦即從母文獻中分析出子文獻,二者單獨別行并流傳于世。這種文獻學現象在訓詁學著作中較為常見。《洪范》之于《尚書》,《中庸》之于《禮記》,都是早期文獻析出繼而被單獨作注的典型案例。兩漢以來學術彌繁,文獻析出于是更多,《隋志》往往著錄之,其形態不拘一格,原因亦不盡相同,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屢有分析。
筆者以為,判斷文獻析出與否,必須彰明子文獻與母文獻之間是否真正構成部分與整體的關系。據鄭樵《通志·校讎略》:“《隋志》于禮類有‘喪服’一種,雖不別出,而于《儀禮》之后自成一類,以‘喪服’者,《儀禮》之一篇也!焙翢o疑問,《喪服》為《儀禮》之析出文獻。而《隋志》著錄的《喪服經傳》等六十余種注著,則是《喪服》單篇在析出之后的訓詁學成果。這些注著與《儀禮》原典之間,因其并不構成部分與整體的關系,故而不屬于文獻析出。
抑又,子文獻與母文獻雖然構成了部分與整體的關系,但是緣于母文獻傳播、散佚所致的文獻缺本、佚存本等,亦不應視為析出。譬如,《隋志》子部醫方類附注梁有《甘濬之癕疽耳眼本草要鈔》九卷。同類著錄甘濬之撰《本草要方》三卷。姚氏《考證》認為,后者“似即上篇所注梁有九卷之佚存本”。那么,甘氏《本草要方》不應屬文獻析出。
盡管如此,文獻析出理應包含一種特殊情況,亦即依照一定的規則和邏輯,從某種著作中提取部分內容并整合成為新文獻。譬如,干寶撰《周易爻義》一卷從干寶注《周易》十卷中析出,《李譡之本草經》一卷從《李譡之藥錄》六卷中析出,等等。那么,如何區分屬于文獻析出的節本與不屬于文獻析出的缺本、佚存本?筆者以為,不惟看子文獻是否與母文獻構成部分與整體關系,還應取決于是否因為某種動機、規則以及邏輯,子文獻從母文獻中被人為地分析出來,以及子文獻是否在被分析出來之后形成了另一種新的著作。
余嘉錫《古書通例》認為,古書單篇別行不外乎三種情況:“一為本是單篇,后人收入總集,其后又自總集內析出單行”,“二為古書數篇,本自單行,后人收入全書,而其單行之本,尚并存不廢也”,“三為本是全書,后人于其中抄出一部分,以便誦讀也”。余先生所言,已涉及《隋志》著錄文獻析出的主要類型。這里根據實際,亦將《隋志》所見文獻析出大致分為三種:
其一,單篇文獻從著作中析出。此為文獻析出之常態,其出現時代最早,且牽涉數量最多。其中酌情可信者,包括戴德撰《夏小正》一卷從戴氏撰《大戴禮記》十三卷中析出,梁武帝撰《毛詩發題序義》一卷從蕭氏撰《毛詩大義》十一卷中析出,諸葛亮撰《論前漢事》一卷、《諸葛武侯集誡》二卷、《諸葛武侯誡》一卷、《諸葛亮兵法》五卷等從《蜀丞相諸葛亮集》二十五卷中析出等二十余種。這些文獻析出涉及余先生所謂前兩種情況,其中第二種特指文獻單篇多種從別集或總集中析出。單篇文獻從著作中析出包含著一種特有現象,亦即序目從原著中析出別行。從經學史看,單篇文獻析出往往造就大量的訓詁著作。
其二,新文獻從著作中提取并整合。此為文獻析出之亞態,數量亦有不少。其中酌情可信者,包括范曄撰《后漢書贊論》四卷從范氏撰《后漢書》九十七卷中析出,《二十八宿二百八十三官圖》一卷從陳卓定《天文集占》十卷中析出,謝靈運撰《詩集鈔》十卷、《雜詩鈔》十卷、《詩英》九卷從謝氏撰《詩集》五十卷中析出等近二十種。新文獻從著作中提取并整合,與余先生所謂第三種情況較為接近。而詳觀案例可信者,得見音訓類、圖贊類文獻較具特色,它們往往依據一定的規則和邏輯,從原著中萃取部分內容,然后重新整合形成新著,其中包含甄選、重編等行為。
其三,單著于叢書中析出別行。此種余先生雖未直接論及,但亦間接比附。依據《隋志》著錄,陸澄《地理書》一百四十九卷與《山海經》二十三卷等地理文獻,任昉《地記》二百五十二卷與《三輔故事》二卷等地理文獻之間,構成了析出與被析出的關系。《四庫全書總目》所謂“以數人之書合為一編而別題以總名”之說,恰恰指明了這種叢書與單行本之間構成文獻析出的典型現象!端逯尽分浶戾阕吨芤滓簟芬痪、《古文尚書音》一卷、《毛詩音》二卷、《禮記音》三卷、《春秋左氏傳音》三卷等從徐氏撰《五經音》十卷中析出,亦屬單著于叢書中析出。
《隋志》所見文獻析出現象,有其存在的必然緣由,茲歸納其原因為五種:
第一,早期文獻的單篇流傳,致使結集與析出先后進行。古人因事為文,隨即傳世。作為早期文獻載體的竹簡,因其容納字數有限,致使書籍多為單篇流傳。文獻單篇非作于一時,在需要結集時再加以整理,同時不妨其析出別行,成為重要的訓詁對象。以《禮記》為例,其四十九篇本單篇流傳,收入《禮記》后又從中析出單篇別行,形成諸家訓詁之作。全祖望《答朱憲齋辨西河毛氏〈大學證文〉書》亦指出:“古人著書原多以一二篇單行,《尚書》或只用《禹貢》《洪范》,《儀禮》或只用《喪服》,《大戴禮》或只用夏時,即《禮記》之四十九篇,或以《曲禮》,或以《檀弓》,或以《樂記》,固未嘗不以專本也!彼撉兄锌萧。
第二,因其學術價值不凡,子文獻被析出成為訓詁對象。文獻析出通常關聯著一種學術價值或意義的理性考量,子文獻往往得到訓詁學家的充分關注,借此彰顯析出發生的必要性。譬如,項岱注《幽通賦》從項氏撰《漢書敘傳》(注)五卷中析出,姚氏《考證》曾加以論證。亦以經部禮類文獻為例,《禮記》大多數篇章之所以容易析出,固然取決于文獻單篇流傳。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單篇別行篇章內容精善完整,文化功能較為突出,均為《禮記》相關研究開拓了新的學術增長點。同樣,《隋志》著錄為數眾多的“喪服”類注著,往往基于《喪服》從《儀禮》中析出。這一方面緣于作為單篇文獻的《喪服》已在流傳,另一方面取決于《喪服》析出的必要性。
第三,母文獻結構之特殊組成,讓其部分析出成為可能。眾所周知,古代某些文獻并非一人所作,而是依憑眾家之力完成,必然在生成上表現出階段性和時代性,在體制上呈現出較為清晰的結構組成,其中某部遂易析出別行。譬如,《周易》分為《易經》和《易傳》,《周易正義》則由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其中王氏注六十四卦,韓氏注《系辭》《說卦》《序卦》《雜卦》等三卷,故韓氏注著析出別行。與此相關,母文獻生成的世代累積,亦容易造成部分結構內容之析出別行。母文獻結構上合乎學理的邏輯構成,同樣容易造成部分內容析出別行。應劭撰《漢書集解音義》二十四卷從應氏集解《漢書》一百一十五卷中析出,劉徽撰《九章重差圖》一卷從劉氏撰《九章算術》十卷中析出,即分別屬于上述兩種情況。
第四,名利驅使學者離析篇目,后世目錄學家不復考辨。傅崧卿《夏小正戴氏傳序》所謂“進書者多離析篇目”,即緣于此種歷史背景。人為“離析”是產生文獻析出的方式之一,亦是文獻學史上的普遍現象和時代規律。據《隋志》總序,唐前文獻典籍雖歷經數厄,而帝王匯聚圖書之舉亦見常有。政府行為往往讓名利之徒乘隙鉆營,從而造成離析篇目的主觀行為。然而離析篇目者,亦必為學有專長之人,因其充分考慮母文獻結構和析出方式。這里,序目單篇從母文獻中析出,通常成為離析篇目的常見模式。劉炫注《春秋左傳杜預序集解》一卷從劉氏撰《春秋左氏傳述義》四十卷中析出,摯虞撰《文章志》四卷從摯氏撰《文章流別集》六十卷中析出,亦即如此。序目單篇與原書同被著錄,是因為《隋志》撰者直接抄錄前代目錄學成果而未加考證。
第五,作為一代一家之學,音義從母文獻中提取并且整合!端逯尽肺墨I析出還牽涉更為具體的學術史背景。該志著錄有百余家音義著作。于亭《論“音義體”及其流變》認為,漢唐之間,“典籍注疏,師弟授受,各有源流,尚一家之學。所習音讀義訓,經傳旨歸,皆有師法”,“音義實為傳示一家之學訓詁之旨”,而依據敦煌殘卷抄錄體式,“音義很可能經歷了一個附著于文本,并未單獨成篇的階段”,“其后學者另紙順序摘錄被注之字,抄撮標注的字音字義,匯為一編,命之曰‘某書音’,卷背之音注,則稱‘某書音隱’‘音義隱’,如此成為獨立單行的書音,形成異于常倫的形式”。與此直接相關,前述單著于叢書中析出別行,亦有表現為音義體,足見音義訓詁彰顯出了某個歷史階段的學術風尚。
《隋志》所見文獻析出,因有子文獻與母文獻不歸于同類者,由此暗合章學誠所謂著錄“別裁”之法。章氏之說,明末祁承[~符號~]《澹生堂書目》已發其義端。漢代劉氏父子校讎群書,抑或涉及“別裁”行為,目錄學家劉咸炘曾有論及。盡管如此,《隋志》這種情況應多屬巧合,王重民在《校讎通義通解》中認為并非撰志者“真有見于學問流別而為之裁制”,較為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