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歷史研究院古代史所研究員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深厚的歷史底蘊。在長期歷史發展中,中華民族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明,形成了關于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豐富思想。這些思想中的精華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歷朝歷代國家治理的重要思想源泉,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深厚歷史底蘊。我國歷史發展中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包括朝廷制度、郡縣制度、土地制度、稅賦制度、科舉制度、監察制度、軍事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在內的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成為制度史研究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為深化中國制度史研究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注入了活力,為開創中國制度史研究新局面提供了重要契機。
制度向來是定國安邦之根本。政權要鞏固、經濟要發展、社會秩序要穩定、人民要安居樂業,都離不開制度的保障。以清朝為例,明清鼎革之后,清初統治者的國家制度建設就是從因襲明制開始的。順治、康熙皇帝及其后繼者進一步強化了封建君主專制集權體制,于內閣六部之外,獨創了南書房和軍機處等中樞行政機構及奏折制度和秘密建儲制度,繼承發展了郡縣制和行省制、立法司法制度、監察制度、戶籍保甲制度、宗族制度、科舉考試和學校教育制度。與此同時,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發展生產、增加財稅收入的財經制度。當然,由于階級和歷史局限,康乾時期的根基之制,既包含中國傳統制度文化的精華,也存有封建糟粕。深化中國制度史研究,需要堅持運用唯物史觀,對歷史進行辯證剖析。
歷史的發展也一再證明,制度需要與時俱進。到19世紀初,中國內外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清朝統治者卻未能與時俱進、更新觀念,發揚儒家變通思想和革故鼎新精神,及時謀劃制度創新、調整政策舉措,推出符合時代潮流的治國理政方略。由于固步自封、不思進取,拉大了同西方國家的差距。至道光二十年(1840年),清王朝由盛而衰的頹勢愈益加深,政治腐敗、軍備廢弛、財政拮據、危機四伏,以致在英國發動侵略的鴉片戰爭中遭到失敗,中國開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面對深重的民族危機,無數仁人志士為改變中國前途命運,開始探尋新的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嘗試各種制度模式,但都一一失敗了。只有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后,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才找到了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正確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經過革命、建設、改革長期實踐形成的,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相統一的成果,凝結著黨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我們要通過深化制度史研究,加深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性的認識。
歷史是一面鏡子,鑒古知今,學史明智。重視歷史、研究歷史、借鑒歷史是我國史學的優良傳統。中華文明5000多年發展史孕育出的中國制度長卷,博大精深、精彩紛呈,值得我們深入研究。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深化制度史研究,把握趨勢規律,總結經驗教訓,開創中國制度史研究新局面,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智力支撐、歷史借鑒。在具體研究工作中,要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堅持和完善13個方面制度體系作為探討中國制度史的頂層設計和基本路徑。堅持以發展的眼光考察制度運行機制及其成敗得失,捕捉關鍵節點;堅持既見物又見人,關注制度決策者、參與者的責任和執行力;堅持多學科綜合研究,注意將歷史學、考古學、文獻學、經濟學、社會學、思想觀念史學結合起來,推動研究不斷深化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