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關于制度史的記載和研究,歷來是中國史學的重要領域,其著作之繁富、見解之精當,舉世罕有其匹。中國的制度史記載在周代就奠定了深厚基礎,歷經兩漢、魏晉南北朝又有了顯著提升,至唐代以杜佑《通典》著成而達到高峰,以后又產生多部名著,成為傳統史學的一個重要研究領域。堅持以唯物史觀為指導,在繼承前人豐碩成果的基礎上推進新時代制度史研究,有利于深化對歷史和現實的認識。
制度史研究有利于中華文明長期連續發展
我國制度史研究發達,實際上是由中華文明長期連續發展的壯闊歷史所推動形成的,其研究成果反過來又成為推動中華文明連續發展、鞏固國家統一的重要保障。
殷商滅亡后,殷遺民箕子向周武王提出了“洪范九疇,彝倫攸敘”的施政建議,其中就包括在制度層面對殷商滅亡的反思和對今后社會應重視制度規范的忠告。西周初年實行的分封制、內外服制、宗法制、等級爵位制等,是以周公為首的周初決策集團為適應統治廣大地域的現實需要而創設的,對于推動中華文明發展、促進全國統一起到了重要作用。先秦時期的重要典籍《尚書》《左傳》《國語》《管子》等,都有大量關于國家制度和政治家、思想家重視制度運行言論的記載。著名的“三禮”(《周禮》《儀禮》《禮記》)所載,包括周代官制、政制、禮儀制度以及對禮儀文化的闡釋,成為儒家的重要經典。
中華文明長期連續發展形成了我國先民發達的歷史意識,到了西漢國勢強盛的時代,更激發了史家撰著通史的熱情。司馬遷著《史記》,以“通古今之變”為著述宗旨,與“本紀”“列傳”相配合,特意創立了“八書”以記載典章制度的由來和發展,影響極為深遠。東漢班固撰成《漢書》,將這一優良傳統進一步發揚光大。西晉史家司馬彪撰著《續漢書》,在其所撰“八志”中,《郡國》《百官》《輿服》等篇均為首創。其后范曄撰成《后漢書》,只有紀、傳部分而缺志,成為極大遺憾,后人遂將司馬彪的“八志”合并于其中,乃成完帙。
中唐時杜佑撰成《通典》200卷,將制度史研究推向了高峰!锻ǖ洹肥峭ㄊ沸再|的巨制,貫通上下,記載古代以來各種重要制度。這一杰作的產生是中華文明高度發達的集中表現,意義極為深遠!锻ǖ洹返淖,就是要證明制度的恰當建立和適時調整對于國家治理和社會進步具有重大意義。《通典》的成功大大擴大了制度史研究的影響,南宋鄭樵所撰《通志》,宋元之際馬端臨所撰《文獻通考》,都是繼起的名著,與《通典》合稱“三通”。再加上宋元以后多部會要、會典體例的著作,還有《續三通》《清三通》,制度史研究達到興盛,成為傳統史學中僅次于紀傳體、編年體的又一重要體例。這些著作為后世學者探究制度利弊對國家盛衰的影響提供了極大便利。
清朝嘉道年間至20世紀初年,是內憂外患、民族危機日益深重的時期,亟須變革政治,實現救亡圖強。因此,制度史研究領域面臨新課題,也出現了許多新思考。其突出表現是:其一,著名思想家魏源通過深刻總結歷史上制度的變遷呼吁革故取新,并倡導“師夷長技以制夷”。他大力收集有關外國歷史、政治、制度的材料,編撰成《海國圖志》。其二,至戊戌維新前夕,黃遵憲著成《日本國志》,向國內介紹日本“改從西法”所頒行的各項制度,成為國人了解世界潮流的一個窗口。其三,劉錦藻于1904年著成《清續文獻通考》(初為300卷,后來增訂為400卷),內容接續乾隆年間官修《清文獻通考》,并增加外交、郵傳、實業等門類,纂輯了豐富的新材料,及時反映晚清政治、經濟、外交領域的新變化,同時包含大量揭露列強對我侵略、掠奪、欺凌的議論,充滿愛國之情。此書是傳統制度史研究的壓軸之作。
制度史研究因堅持唯物史觀而創辟新境界
現代史家既秉承前人的豐厚遺產,又以新的視角、新的方法治學,因而不斷取得新的成就。尤須注意到,由于史家自覺堅持以唯物史觀為指導,制度史研究達到新的境界。
以范文瀾所著《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為例,該書將唯物史觀與探索中國制度史相結合,提出許多新的論斷。比如,稱漢武帝在創立制度上充分表現出他的雄才大略,所規定的諸王分土不治民、朝廷確立鑄錢權、鹽鐵官營、賦稅制度、尊儒立官學等項,都影響了此后封建時代各王朝,后代“只能修改補充,而不能廢除另創”。隋朝雖然只歷經38年,但其新創制度基本上為自唐至清歷代所沿襲。這是因為,隋的制度標志著自東晉迄南北朝近300年分立局面重新走向統一,因而無論官制、禮制、選舉制度等項,都突出地反映了中央集權制的加強、長期南北界限的泯滅。像這樣別開生面的論述,確實能使讀者深受啟發。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史家正是堅持以唯物史觀為指導,開創了制度史研究的新局面。
唯物史觀堅持以普遍聯系、唯物辯證的態度分析一切問題,以此指導對錯綜復雜的歷史現象進行探索,因而能不斷有新的發現。正是因為堅持唯物史觀進行實證研究,制度史研究才能達到對歷史的整體性和更深層次的認識。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對制度史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們要堅持唯物史觀,充分借鑒前人在制度史研究方面的成功經驗,深刻認識制度史研究的時代價值,既善于繼承,又勇于創新,讓制度史研究不斷煥發新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