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保障;構建一體推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為堅持和完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和思路。
監察體制改革及《監察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反腐經驗制度化的產物。但是,限于《監察法》的基本法地位,相關制度安排總體較為原則。下一步,監察監督職能的實現,還有必要細化監督的實現路徑,包括將原先傳統紀檢監察中的有效做法予以法制化,從而健全監督體系,強化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
一要強化廉政教育的成效,推進全社會的法治教育。
監察機關應加強針對公職人員的廉政教育。在參觀、學習、開會等教育形式之外,應強化廉政教育的針對性、靈活性和前瞻性,切忌以心得、文章和體會代表全部的教育學習。
針對不同行業的權力情況,可制定編寫涉及權力運行過程各個節點的防腐手冊,并作為公職人員入職學習、年度考核的基本內容,切實為公職人員提供防腐的“指南針”、加固廉政的“保護盾”。
監察機關還應積極參與對公眾的廉政法治教育。在執法過程中,應結合對公職人員的檢查、調查和處置,采取適度公開的原則,讓公眾切實感受到反腐的力度、廣度和腐敗的必然后果。與司法行政部門、教育部門、司法機關等相關職能單位配合,通過學校教育、公職人員培訓、公開宣講等途徑,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講座、書畫與演講比賽、聽審、參觀等多樣化、制度化的教育形式。
二要建立完善公務行為的規范體系,加強科技防腐力度。
根據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和四中全會、十九屆四中全會的精神,堅持權責法定,健全分事行權制度,明晰權力邊界,規范工作流程,強化權力制約,加快制定各級各類公務機關和公職人員的權力清單制度和權力運行流程、財產申報制度、巡視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職務回避制度、財務預算核準與審計制度、領導干部生活保障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
同時,結合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建立相關事項的自動鏈接、自動抓取、自動提醒、自動上報等功能,及時發現公職人員可能的腐敗行為。
三要建立完善合規機制,塑造一支內外協同的強大監督隊伍。
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基礎上,可增加法律顧問或律師的合規職責,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普遍建立合規人員與合規制度,使相關人員無論是內部行為還是外部行為都有較為明確規范的準則,既為公務活動保駕護航,也為腐敗行為織就天羅地網。
監察機關應對上述單位的監察職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對監督法律規范、道德操守的認知,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最終形成監察機關與單位內部監察職員協同的監督隊伍,一定程度上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相關人員職務行為的同步監督、內外監督、全程監督。
四要完善公務行為公開制度,充分發揮民眾監督的主力作用。
當前,反腐的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但要形成反腐長效機制、鞏固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勝利,還有必要持續發揮人民群眾在反腐中的智慧源泉和堅強基石作用。
根據“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的要求,應當全面公開公務行為的規范體系,既讓公眾了解公職人員的基本行為規范,也可以通過群眾的反饋,不斷督促完善公務行為規范。
其中,責任追究公開制度應成為監察監督的重點。一方面,公開有關人員的處罰,震懾警醒其他公職人員;另一方面,讓公眾切實感受到監察的力度和反腐的決心,為群眾監督提供更大動力和保障。
(作者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