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科學規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宣示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又部署新的任務舉措,深入探尋“中國之治”的運行之道,體現了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和強烈的政治擔當,是鮮明的制度表達、響亮的時代話語、鮮艷的奮斗旗幟。
第一,彰顯價值導向。
此次全會系統總結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發展成就、顯著優勢,目的是推動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制度自信,使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多方面的優勢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這有助于“堅持方向不變、道路不偏、力度不減,推動新時代改革開放走得更穩、走得更遠”。
第二,展現制度定力。
70年來,我們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與發展,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形成了頂梁立柱的制度體系與優勢,為新中國發展進步提供了根本保障。
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我們既保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穩定性、延續性,又抓緊制定完善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的制度,指引方向、揭示規律、統一行動,確保始終沿著正確方向不偏航、不“走神”、不“散光”。
第三,昭示發展動力。
發展理念是發展行動的先導,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長遠的東西,是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發展著力點的集中體現。新時代,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理念是引領破解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各種問題、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科學指南。
第四,強調奮力執行。
一步實際行動比一打綱領更重要。執行作為“橋”與“船”,不僅詮釋“紙上得來終覺淺”的深刻道理,而且體現“絕知此事要躬行”的主旨歸宿。現實中,“抓鐵有痕”和“踏石留印”鮮明地揭示了執行是決定制度管用、有效與否的關鍵環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一方面,要加強制度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引導全黨、全社會充分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征和優越性;另一方面,要構建全覆蓋的制度執行監督機制,把制度執行和監督貫穿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單位治理的全過程,確保制度生威、有效。
第五,凸顯治理效力。
在“潮漲潮落”中,更多“發展起來以后的問題”亟待破解,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亟待回應,治理創新的社會效力亟待彰顯。為此,在朝著現代化奮進的征途上,我們要以更加科學完備的制度來體現“立治有體,施治有序”的治理之效。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味著制度、法律等要素的升級換代,意味著突破性變革、創新性變革,意味著發揮整體優勢、集成優勢。從這個角度來看,下一步的重點在于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作者單位:中共上海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