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國上下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之際,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一《條例》的出臺,彰顯了我們黨不斷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的決心意志,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高度重視,鮮明標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方向任務。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必須堅持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黨校(行政學院)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是題中應有之義。《條例》開篇第一條就指出:“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黨校(行政學院)事業的領導,提高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制定本條例。”這一表述,揭示了《條例》的制度目標和制度取向,對于進一步加強黨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領導,推進黨的干部教育培訓和思想理論建設,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精神的再深化再延伸。長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黨校(行政學院)工作。在兼任中央黨校校長的5年間,他就黨校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系統的治校理念和治校方略。2015年12月,在全國黨校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精辟論述了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重大意義、根本原則、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深刻回答了“為什么辦黨校”“辦什么樣的黨校”“怎樣辦好黨校”等一系列事關黨校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為今后做好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條例》的制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貫穿其中,在制度層面夯實了黨校(行政學院)事業發展的基石。
這是加快補齊黨建制度短板、健全黨的領導法規制度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快補齊黨建方面的法規制度短板,力爭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定步伐明顯加快,先后制定和修訂了一系列中央黨內法規,出臺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來了,總體上實現了有規可依。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仍然在部分領域存在短板,需要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此次《條例》的制定,立足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大局,聚焦黨的領導法規和自身建設法規制度的薄弱環節,著眼提高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明確辦學方向、職責使命和工作要求,有力推動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
這是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關鍵制度保證。完備的黨校(行政學院)體系,是中國共產黨重要的執政特色和獨特優勢。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校姓黨根本原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此次《條例》的制定,充分體現黨中央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新要求,統籌考慮新組建的黨校(行政學院)的職能定位,廣泛吸收辦學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著力從制度層面破解從嚴治校、從嚴治學過程中的一些突出問題,有力開創了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新局面。
“萬山磅礴必有主峰,龍袞九章但挈一領。”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當前,我國正處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站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此時制定出臺這樣一部中央黨內法規,我們要充分理解背后的制度用意,深刻把握其中的制度邏輯,切實強化今后的制度實踐,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各領域各方面,把黨校姓黨根本原則全面貫穿工作始終,真正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讓黨的旗幟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上空高高飄揚。
(作者:石偉,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