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歷史法學派學者認為,只有生活中的活法才具有合理性,這種活的法植根于習慣或習俗,是民族精神的體現。這一觀點呼應著維柯《新科學》中的如下重要洞見:“法律起源于人類習俗,而習俗則來自各民族的共同本性,維持著人類社會。沒有比遵循自然習俗更為自然……部落自然法和各民族的習俗是一回事,由于都來自人類的‘常識’!痹谶@段關鍵論述中,“常識”被置于“萬民自然法”或“部落自然法”之根基的位置。然而,常常為我們忽視的一點是,“常識”這一概念,并非亙古如是,始終如一。在獲得維柯所賦予的意義之前,它在古典自然法學派的認識論地基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在它的現代轉化中,16、17世紀的科學革命,特別是解剖學成就發揮了決定性作用。
1543年哥白尼的《天球運行論》與維薩留斯的《人體的結構》同時誕生,拉開了科學革命的大幕。這場持續百年之久的思想浪潮徹底革新了人類的自然認識方式,不但改變了人們對天地秩序的認知,而且深刻影響了人們對人體自身結構的理解。全新的知識圖景滌汰了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礎之上,以阿奎那為代表的古典自然法理論。一方面,新科學的經驗主義態度淡化了上帝之永恒法的觀念。另一方面,維薩留斯對大腦的解剖學描述,通過推動17世紀經院學者對亞里士多德《論靈魂》解釋的修訂,從知識大廈的地基處,動搖了中世紀自然法理論的認識論基礎。隨著“共同感覺”“共同概念”等術語的經院認識論含義的逐漸消逝,一種歷史性的、社會建構性的“常識”漸漸成為思想主流,而這正是維柯《新科學》中“萬民自然法”理論的邏輯起點。
從中世紀盛期開始,經院哲學《論靈魂》評注傳統中,亞里士多德的觀點——“理智中不存在的東西,首先不在感覺中存在”逐漸被奉為圭臬。經院學者強調,靈魂關于外部世界的認識源自感覺,須從感覺中獲得。整個認識過程就是事物的形式逐步脫離質料,從可感形式向可知形式的轉化。這個過程被稱為“抽象”。共同感覺在抽象過程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作為一種內感知能力,共同感覺是整合了五種外感覺抽象而來的感覺形式所形成的統一的“感覺”。以蓋倫大腦解剖學為生理學基礎,阿奎那將內感知四重結構(共同感覺、評估、想象、記憶)與腦部四腔室結構緊密統一在一起,完成了自然神學的認識論建構。但在評注傳統中,更加強調內省知識傳統的奧古斯丁主義者的不同意見一直存在并被記錄下來。后者強調只存在一種內感知,即共同感覺,用來接受某種習慣和傾向。
維薩留斯《人體的結構》中關于腦部解剖的詳細圖解,從經驗證據的角度支持了反對者的觀點。16世紀下半葉,以反對宗教改革、推行天主教教育為己任的耶穌會士匯集當時最優秀的晚期經院學者完成了八卷本的《科因布拉亞里士多德著作評注教科書》。其中,1596年由耶穌會羅馬學院學者Manuel de Goís完成的《科因布拉〈論靈魂〉評注》正是晚期經院哲學內部自我更新的重要代表。與對共同感覺認知地位的重新界定相應,評注傳統中關于理智中存在的普遍的、先天的、自明的“共同概念”的阿奎那式主流解讀也悄然發生了變化。共同概念所囊括的范圍開始擴展到一些經驗性、意志性、心理體驗性的內容。有學者甚至嘗試用“經驗性的權威”“學者間的合意”,去重新定義人類知識中那些自明的、先天的普遍原則。這些細小的嘗試與革新,終于伴隨著科學革命的洪流,使得蘇亞雷斯最終將共同感覺與共同概念兩個術語合并使用,用共同感覺代替共同概念曾經指稱的對象。簡言之,一種更具彈性、經驗性、歷史性的建構性知識獲取方式誕生了。
教士的工作是古今之變的關鍵一環,構成了17、18世紀歐洲哲學、法律、政治思想的共同起點。首先,經過評注中的爭論,一種從外而內的亞里士多德主義抽象認知理論結構開始崩解。這是通向笛卡爾用相對于人而言的由內而外的認知秩序,替代就自然本身而言的存在秩序的重要環節。其次,對共同感覺作為一種靈魂的內感知能力以及對共同概念先天自明性的弱化處理,引導了一種從歷史維度、社會建構意義上理解“共同感覺”的全新視角,這也是“常識”含義之所以誕生的條件之一。對“常識”的新理解也正是維柯構建自己“新科學”的出發點。
面對近代數理科學知識體系的建立,維柯敏銳地發現以“自然的數學化”為標識的近代科學方案及其形而上學基礎,在對自然的理論認知與人類的道德實踐之間劃定了一條永恒的鴻溝。在他看來,當自然目的和神意被驅除出由孤獨原子的偶然機械碰撞構成的無限宇宙之后,任何為人倫秩序尋求自然基礎的努力都變得困難重重。如何在霍布斯、洛克關于人類社會秩序的約定主義契約論解說之外,論證一門實踐哲學的可能性,并為律法的正當性做出辯護便成為了維柯的工作重心!缎驴茖W》正是他的解決方案。維柯意識到科學革命已經搗毀了傳統經院哲學對永恒法和普遍自然理性的認定,從根基處砸碎了一種不變的自然法的自然地基和理性基礎。因此,他通過訴諸各民族生活實踐的風俗(萬民自然法)在歷史中的實際展開,將歷史變化與永恒神意統一起來,主張真理是實踐性、創制性和歷史性的。歷史過程,就是從實踐中的“常識”逐步上升到對神意的認識,因為“起源于互不相識的各民族之間的一致的觀念,必有一個共同真理的基礎”。“思索出一種應為一切城邦按照天意或神旨來共同遵守的理想的永恒律法。此后一切時代、一切民族的一切政體都是由這種理想來創造的!痹谶@里,維柯所強調的“神”,已并非那個以自然世界“永恒法”的創造者形象出現的上帝,而更多地是使各民族律法得以建立并逐步深化、統一的最高條件和終極正當性。簡言之,維柯旨在建立一門新的歷史神學,用以代替被科學革命連根拔起的自然神學。
因此,“常識”就成了理解維柯新科學的基礎概念。他指出,“常識是一整個階層、群體、民族,乃至全人類所共有的不假思索的判斷”!熬捅拘远,人類的判斷是不確定的,它是從我們關于那些對人類必要的和有用的‘常識’來獲得確定性的。同時,必要和有用是萬民自然法的兩個來源!笨梢,維柯認為常識是萬民法的來源,是一個群體用以安置制度和秩序的共同信條。這些信條在不同歷史階段有著不同表達,構成了法的主要來源。對維柯而言,法的歷史就是法的本性。相應地,常識的歷史復又構成了法的歷史。此刻需要注意的是常識概念在維柯處的具體使用。龐帕認為,“與維柯有關人性的非理性起源相應,常識并不主要源自理性反思,而只是所有人共有的一組內在感覺”。從思想史的角度來看,這一脫離了普遍理性和自然世界,受到社會、歷史影響的“共同感覺”并非由維柯直接繼承于古代傳統。毋寧說,這個概念是歷經一系列觀念革新沉淀而成的現代表達。在其界定過程中,科學革命的旗幟之一——維薩留斯的解剖學成就,無疑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科技大學科技史與文化遺產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