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先秦‘說體’研究”負責人、山東大學教授
敘事與抒情,是文學寫作的兩大范疇。以往先秦文學史的撰述和研究囿于“歷史散文”、“諸子散文”的文類劃分,大量極富文學意味的敘事由此淡出觀照、梳理,甚至造成了中國早期文學長于抒情拙于敘事的誤解!罢f體”的提出和揭橥,正是考察先秦敘事文學的一個有效切入點和全新視角。
何謂“說體”
“說體”是對先秦源自講說、記錄成文、具有一定情節性的敘述體故事文本的統稱。“說”字取自《說林》《儲說》《說苑》等篇題書名之“說”,含義并非說理、辯說,而是述說,用為名詞即所說之事。先秦時,除《韓非子》將這種文體題為“說”之外,在《墨子·明鬼下》轉述“著在齊之《春秋》”的“神羊斷案”故事后,稱“以若書之說觀之,鬼神之有,豈可疑哉”;《呂氏春秋·禁塞》在提到“以說”者“上稱三皇五帝之業”“下稱五伯名士之謀”后,稱他們“行說語眾以明其道”,也都是以“說”指稱傳聞故事、歷史故事。
“說”這種敘事文本在先秦有時又被稱為“傳”和“語”!睹献印分旋R宣王問“文王之囿”和“湯放桀”,孟子都回答“于傳有之”(《梁惠王下》),即是以“傳”指稱史事;《墨子·公孟》中墨子給人講“魯昆弟五人葬父”故事時,講之前問“子亦聞夫魯語乎”;《孟子·萬章上》中咸丘蒙引“語云”提到瞽瞍朝舜之事,孟子稱此乃“齊東野人之語”,則是以“語”指稱傳聞故事。
敘述故事的文本何以會被稱為“說”,或者被稱為“傳”和“語”?先秦時“說”雖多義,但“說話”為本義,所謂“道聽而涂說”。如此則稱作“說”的文本當與“說話”有關,亦即這些文本最初應是“說”出來的。“語”正好也是“說話”;至于另一個表述“傳”,《墨子·經說上》云:“或告之,傳也!薄罢f”、“傳”、“語”,三個可以互代的稱謂都與說話、告知等口頭表述有關。由此可知,先秦存在記錄源自講說的敘述故事文本?陬^講說決定了它的情節性和描述性。鑒于這種文體與后世文學性小說的淵源關系,且已被后世集中在“說”字上,如明代王士貞《弇州山人四部稿》將文學類著作分為“賦部”、“詩部”、“文部”、“說部”,“說”被單列一部;清代更有筆記小說集《說鈴》《唐人說薈》及大型叢書《古今說部叢書》,故先秦“說體”可以被稱作“說”、“傳”、“語”的敘事文體。
“說體”不同于“傳說”!皞髡f”屬于口耳相傳,重在一傳十、十傳百的轉告之“傳”,且不一定形成書面文本;而“說體”源自講說,可以是轉告,可以是講誦,且在傳播中已被記錄。“傳說”可以是一個故事,也可以是某一說法、某條信息;“說體”則是講說中有故事情節的文本。有情節的傳說且形成書面文本,即成“說體”故事;而“說體”故事也有并非經過傳說式轉告而直接以講誦形式傳播進而形成記錄文本的情況。
“說體”不同于“小說”。先秦“小說”限定在“街談巷語”、不入主流的小道傳聞,屬“說體”中的“小”者;唐宋之后的“小說”已經展開藝術虛構,開始“有意為小說”!罢f體”則是對歷史事件、傳聞故事講述、轉述所形成的文本,并非有意虛構,但敘事性、情節性、描述性、故事性、增飾性甚至虛飾性與后世小說又有天然契合關系。
援用:先秦“說體”文本存在的證明
遺憾的是,“說體”這一源于述說的故事文本,述說“母本”其實大都已經湮沒無存。慶幸的是,援用這些故事以敘史、論說、講解,乃是先秦兩漢史書、子書、經說書、雜說書的普遍現象。通過對這些著作的考察,即可發現、揭示“說體”的存在。
比如可以肯定《韓非子》中的內外《儲說》等大部分文章完成于韓非入秦的秦王十三年之前!秴问洗呵铩芬部梢钥隙ㄈ珪瓿捎趨尾豁f免相的秦王十年之前。這樣,兩部著作中的文章幾乎是同時寫作、同時完成,將兩部著作比對,其中不見他述、僅彼此互見的故事,諸如“壬登為中牟令”、“夔一足”等,既不存在誰抄自誰的情況(因為彼此不會見到成書),也不可能是作者杜撰(不會有這么多不謀而合),只能是均援引自今已不見的某個故事文本,而內外《儲說》又以“說”名篇。這是先秦存在“說體”文本為人們所援用的鐵證;ヒ姽适轮杏钟蟹N種差異,則確鑿證明了兩書所援用的母本是“說體”而非“書體”,因為只有“說”才容易“信口開河”,“白紙黑字”則不會有這么多變異。
由此考察先秦及西漢諸相關典籍對先秦“說體”的援用,可輯出1460余條“說體”故事,其中737條見于兩部著作或兩個篇目以上,超出50%的比例;而其中春秋故事741條中,有446條重出互見,援用率高達60%,同一個故事見于4處援用以上的多達127條,見于八九處援用的不止一條,所引有同事異人、同事異說、同人事異、同事演繹等各種差異,顯示了固有“說體”文本的存在和因“說”而發生的流變。
“說體”:新視角帶來新課題和新發現
“說體”是對已經堙沒在歷史塵封中、不曾被命名和關注的敘事文本的新揭橥,隨之而來的研究便都與“新”字關聯。
文學史審視對象的新拓展。對先秦“說體”的援用,才形成了先秦兩漢諸子寓言、歷史散文、史傳文學等特有的文學體類和形式。要重現“說體”,必打破壁壘,不但《左傳》《國語》《史記》等會因此被重新梳理,那些較難歸類或涉獵不多的著作,諸如《韓非子》《呂氏春秋》《新書》《韓詩外傳》《淮南子》《說苑》《新序》《列女傳》,還有出土文獻等,更會被納入考察范圍和視野。
敘事文學研究話題的新增添。比如從先秦兩漢史書、子書、經說書、雜說書中擷取被援用的“說體”故事,通過比對揭示所用“說體”故事已見前述者、亦見他述者、不見前述者;把握“說體”的文本特征,諸如描述性、虛飾性、變異性;考察“說體”文本的傳播途徑,諸如告知傳播、援引傳播、說唱傳播等,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研究。
傳統學術疑難的新回答。比如《國語》《左傳》,因被司馬遷說同為左丘明所著、重心皆為春秋史且有故事互見者等而關系纏夾,幾千年官司不斷,或稱《左傳》先成,又“撰異同”為《國語》;或稱將撰《左傳》,先采列國之史為《國語》;或稱《國語》為撰《左傳》之剩余;或稱《左傳》為后人拆分《國語》而偽撰。其實,改用“說體”視角兩相對勘即可發現,兩書之所以造成如此復雜局面,乃是皆援用“說體”以成書。兩者有多處故事互見,但或敘事相同對話有異,或有同有異有缺有增,或同一事但敘事不同,可以肯定這些故事并非同一人所撰寫,也絕非其中一部采自另一部,乃是它們分別采自同源文本或同源異流文本或同事異說文本所致。答案是《國語》《左傳》并非同一人所纂輯或撰寫,之所以都被冠于左丘明名下,很可能是所援用的“說體”文本中,大半出自“瞍賦矇誦”的左氏之口。
出土文獻價值的新發現。從“說體”角度重新審視出土文獻,會發現《汲冢瑣語》、汲!豆盼闹軙纺耸堑湫偷摹罢f體”故事文本,對先秦“說體”的存在有重要印證價值;還會發現“上博簡”、“清華簡”也可輯出“說體”故事,并可用于印證、補證研究中的許多問題。比如《說苑·辨物》有“楚王子建不知疇之為麻”一條原以為不見前引,卻因上博簡《平王與王子建》的出土得以復現。這確鑿證明《說苑》中即使不見前引的故事,也肯定來自先秦文本。那么劉向所說該《說苑》乃是對固有《說苑》的整理果非虛言,《說苑》的先秦史料價值由此得以肯定和提升。
總之,“說體”范疇的提出,為先秦文學研究打開了一個全新視角,將此研究推向深入,必將結出新的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