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西北地區,各地伊斯蘭教經文學校既是地方文化中心,亦是當地民眾了解社區事務的公共場所。近年來,新疆各類地下經文學校不僅沒因政府查禁而減少,反而大規模擴散。地下經文教育的泛濫,已導致大量穆斯林公民意識嚴重缺失、國家認同低下。因此,需要重建伊斯蘭教經堂教育與現代公民教育相互整合的地方教育體系,它能夠從源頭上有效消解、阻絕宗教極端主義的盛行。
一、 以訓練極端穆斯林為主要目的之“地下經文教育”
中國伊斯蘭教的經堂教育,以清真寺為依托,以學習伊斯蘭經典為宗旨,是傳揚伊斯蘭文化為目的宗教教育體系,它是伊斯蘭文化傳承的主要基礎。
然而,在各地政府主辦的經堂教育偏少、無法滿足廣大穆斯林要求的情況下,不少地下經文學校(即指未經政府批準、擅自開辦的以傳授伊斯蘭教為主要目的講經班(點))乘虛而入,形成如下嚴重影響:
1、以阿語教育建構宗教權威。對于非阿拉伯語系的穆斯林來說,誦習阿語經文,是其宗教活動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地下經文學校以其對伊斯蘭教經典教義的阿語訓講方式,建構了他們在穆斯林中的地位與權威,進而把阿語建構為單一的宗教社會資本,唯此為神圣。而西北民族關系則在宗教之外再度形成以阿語為核心的族群標示,促成地方社會族群割裂。
2、不斷強化“穆斯林——公民”之間的對立。以地下經文教育形式鼓勵“反公民教育”,否定社會流動,固化、強化固有的族群界限,同時復制固有的族群意識與宗教身份,與主流社會距離越來越遠,最后形成了難以糾正的阿拉伯化認同偏向。
3、強化族群認同,忽略公民認同。據調查,新疆等地查處的地下講經點,學經者多為未成年人,大多為父母強迫前來學經;而教經者文化水平很低,多為當地的農民,甚至文盲;非法學經時間多在寒暑假或校外業余時間,學經地點多偏僻鄉鎮或城鄉結合部。
在此過程中,青少年不斷被其單一的穆斯林宗教身份,隔絕其應有的社會交往;而深受這些地下經堂教育的青少年,缺乏其他知識信息與公共交往,一旦這些地下阿訇鼓動他們去從事違法活動,他們卻會認為自己由此就能上升天堂。
二、公民教育明顯缺失與嚴重低下的國家認同
基于我們對全國精神文化生活的問卷調研,其調研數據反映出教育問題、貧富分化及其與穆斯林國家認同低下的嚴重問題。
在不同宗教之中,穆斯林對“經濟高度發達,貧富差距大”的社會現象最不認同,最為寬容的是基督宗教和佛教。
在關注社會變革方面,穆斯林表現出對教育質量的強烈關注,對社會公正等方面的關注則比較弱,對政治民主的要求則是最低。基督宗教表現出較為強烈的從經濟、政治和文化等全方位社會改造意愿,佛教、道教與民間信仰、信拜祖先者和無神論者對社會公正予以強烈關注。
之所以會出現上述現象,主要是因為我國穆斯林受教育程度總體上要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穆斯林應受教育的人口1833.1159萬人中,未受教育的人242.3919萬人,占13.2%,比全國比重7.7%高出將近一倍。這就是穆斯林特別關注教育的緣故所在。
更嚴重的是,穆斯林之所以特別關注教育,這是因為穆斯林在接受公民教育與保持民族信仰的關系上、在教門知識與公民教育之間存在著嚴重矛盾。他們曾經失去母語,又擔心因此而失去信仰。為了保持其穆斯林信仰,很多家庭不愿讓孩子進入公立學校讀書, 將其孩子轉入地下經文學校。這就給地下經文教育提供了很大的空間。
傳統的經堂、經文教育,通常情況下只學阿拉伯語、波斯語、伊斯蘭經典,不學漢語和其他文化科學知識;學生們也只考慮以后如何當阿訇,不考慮其他文化與社會影響,嚴重忽略了教育本該承當的公民教育與國家認同。
如今,在各類國立的大、中、小學校里面,缺乏講授宗教知識的通識課程,使當地穆斯林學生既能學習公民文化,亦能掌握伊斯蘭宗教禮儀知識。宗教與公民教育資源的雙重短缺,使伊斯蘭教知識的講授被排斥在公民教育之外,或被地下經文學校中的假阿訇把國民教育與經堂教育加以嚴重對立,以至于出現國家認同嚴重低下的現象。
正是公民教育與經堂教育之巨大矛盾,比較不同宗教對國家的認同次序,認同度最低的,就是伊斯蘭教穆斯林。其中,認同最高的是拜祖宗的、其次是基督宗教、再次是道教與民間信仰、無宗教信仰、佛教。最后,就是伊斯蘭教。
為此,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是:西北地區的穆斯林群體大都會呈現出一種“國家觀念淡漠,民族宗教意識越來越強”的特征,這是非常值得深刻反思的。
三、突出“身份證”的國籍身份,強化其國家認同
一般而言,“中華民族”是一個政治觀念,“中華”是超越了具體族群的政治共同體概念,“民族”則是一種高度抽象了各民族特性的比喻性概念。但由于“nation”這一個名詞可解釋作“國家”或者“民族”,因而會有穆斯林民眾會認為,民族就具有某種“獨立”的感覺。
尤其是對民族宗教過度強調行政化管理,其所形成的強制性世俗化要求,既未能消解其民族宗教的神圣性,反而激化了穆斯林民眾保持其宗教神圣性的民族性,而這種民族性又很容易被宗教極端主義所占領、所利用。因此,我們建議:
1、身份證上僅表明公民的出生地與國籍,不填寫民族身份,盡可能淡化民族身份的標示。而通過國籍的不斷書寫,以強化其憲法認定的公民身份及其國家認同。因為,民族(Nation)與種族或族裔(race)不同,出生地即能包括族裔與種族的關系。
2、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規范原則和合法化來源,應奠基于法治基礎上的 “中華文明新體系”,既包涵儒、釋、道,同時也能包涵其他宗教與族群文化,以建構和重構國家、公民和民族宗教之間的“疊合認同”。
如果中國文化被認定為儒家傳統為主要代表,那么,豐富的多民族與多宗教文化則被粗俗剪裁,漢族之外的55個族群的文化智慧和宗教傳統就會完全漠視。
四、重建公民教育與經堂教育彼此適應的地方教育體系
反思伊斯蘭教經堂教育的地位與功能,我們發現,伊斯蘭教之所以能夠被建構為全民信教方式,其教育舉足輕重。所以,穆斯林高度重視教育,經堂教育一旦出現問題,整個伊斯蘭教隨之也會出現問題,嚴重性與之成正比。假設我國的公民教育能夠與伊斯蘭教經堂教育有機整合,建立具有伊斯蘭教社會本土化的地方教育體系, 轉其地下經堂教育為社會公民教育,去其極端穆斯林信仰特征。
1、重建社會化、公民化的經堂教育體系刻不容緩。近年來,為防止伊斯蘭教宗教影響的擴大,地方行政管理經常使用“社會生活世俗化”的標準,同時也把普及國民教育與現代科技文化視為“社會世俗化”的過程,這就難免把公民教育與經文教育對立起來,把民間自發的經文教育推向了宗教極端主義陣營。
最好的方法是,有機整合伊斯蘭教知識與國民教育文化兩大體系,在國民教育處境化與本土化的基礎上,以公共教育與社會倫理淡化其中的有神與無神之間對立。
2、大力提倡“公民穆斯林”。一般而言,西北社會把穆斯林分為世俗穆斯林、文化穆斯林、保守穆斯林、極端穆斯林四類。而宗教極端主義似乎就是出自于第四類。至于地下經文教育的基本特征,即是它組織的秘密教育與宗教神圣區隔、極端穆斯林身份的強調。而經由國民教育所培育的公民素質,則是抵制極端保守宗教觀念的最好方法。為此,應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大力提倡公共教育,培育每一位穆斯林的“公民穆斯林”意識,盡可能借助于法治社會基礎,盡可能地縮小漢語與阿語之間的族群距離、淡化“穆斯林—公民”之間的對立關系。
3、不能使用行政權力推行其“宗教世俗化”。目前,信仰伊斯蘭教的十個西北少數民族已經很明顯地呈現出一種轉向宗教強調宗教神圣性的強大傾向,這是針對當下經濟發展及其帶來的世俗化傾向的一種對應方法。他們既要滿足穆斯林的民生要求,同時也要保證經濟生活中的道德原則不受扭曲。這種對伊斯蘭教神圣性的強調,當然也會給西北地區的地下經文學校提供了活力與資源。
但是,把國民教育體系視為使伊斯蘭教世俗化的一貫做法,只能使伊斯蘭教對神圣性的強調走到一個狹隘、極端的道路上去,最后也會使地下經文教育大行其道,持久不衰。
宗教的世俗化并非行政權力所能強制推行。其宗教的世俗化與社會化、穆斯林及其身份的公民化的最好建構方式,即是宗教工作的法治化,無神論教育與有神論教育、漢語與阿語之間的良性互動與相互補充,而非簡單激進的行政推進。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