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首席專家王淑芹教授受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工作委員會的邀請,參加“首屆鄂爾多斯誠信大會”。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政府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及中央文明委的《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積極推進鄂爾多斯市社會誠信建設,鄂爾多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鄂爾多斯中心支行共同舉辦了“首屆鄂爾多斯誠信大會”。
在大會上,王淑芹教授圍繞我國誠信文化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談了三方面的問題:我國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我國如何建立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懲戒防范機制、為什么在社會誠信建設中要堅持德法共治的原則?
王淑芹教授認為,道德治人心,法律治人行。只有人心與人行共治,才能使誠信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達到德心與德行的統一。通過單一的“懲惡”與“揚善”都不可能實現誠信建設的目標。社會誠信建設不僅要求社會成員遵守基本的誠信要求,而且也倡導社會成員形成良善的誠信德性。“懲惡”意在通過各種懲戒措施對潛在的失信行為產生震懾,讓社會成員遵守誠信的基本底線,但僅靠懲治失信顯然不足以提升社會成員的整體誠信德性;而“揚善”則是要通過褒揚與激勵,弘揚誠信正氣,激發社會成員形成誠信德性的自主性。如果沒有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對誠信行為的褒揚與激勵往往會顯得蒼白,甚至流于形式,所以,社會誠信建設要“德法共治”而實現“懲惡”與“揚善”并重。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