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高端智庫標識以圖形化方式向公眾和社會傳達國家高端智庫形象、意涵和特征,是國家高端智庫形象的重要組成元素。
2.國家高端智庫標識版權歸國家高端智庫理事會所有,供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使用。各單位需按要求使用,嚴格使用范圍和場合,規范使用行為,保證標識的統一、完整,維護標識的嚴肅性。其他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未經授權,一律不得擅自使用該標識。
3.下列情形和場合應使用國家高端智庫標識:
(1)國家高端智庫理事會主辦的刊物、網站,以及宣傳冊、出版的圖書等;
(2)國家高端智庫理事會主辦或參與舉辦的研討會、發布會、論壇等各類活動;
(3)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主辦的期刊等出版物、內部刊物、網站,以及宣傳冊、出版的圖書等;
(4)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主辦或參與舉辦的研討會、發布會、論壇等各類活動。
4.使用該標識時,不得更改其圖形、標準字、色彩;不得傾斜、壓縮、折疊、添加陰影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標識形狀;標識實際使用中的最小直徑不得小于15mm,最大直徑不限;為使標識清晰可辨,盡量避免使用在顏色反差不大的背景中。
5.該標識在同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標識一并使用時,應將該標識優先擺放在顯著位置。
6.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是國家高端智庫標識電子文檔的唯一官方下載渠道,為保證標識的規范統一,建議每次使用均從該網站重新下載。
7.該標識自2017年1月1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