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課題組研究的重要一年,可以說是收獲之年,也可說是收官之年。雖然明確的課題結項時間是2017年,但是課題組把結項時間初步定于上半年,這樣,各子課題組的驗收就要安排在2016年年底之前。應該說,經過前幾年的工作,各子課題的研究已經開展得很深入了,應該進入收獲期了。據此,2016年的研究計劃基本上圍繞這個目標展開。
一、 總體目標:
1、 完成創作手稿和翻譯手稿校勘和復校;春節前完成創作手稿初校,之后由王錫榮、符杰祥進行復校,并最終察看原稿,解決識讀的難點,在此基礎上完成專書《魯迅手稿校勘記》;
2、 編輯《魯迅手稿研究論文集》,即把課題組成員近年發表的研究成果匯集成冊;
3、 編輯國內外關于中國作家手稿研究的論文集,即把近年發表的對于中國作家手稿研究的成果匯集成《國際手稿學論文集》,對于手稿學研究將是很好的參考資料;
4、 寫成專書《中國手稿學初步》,即以劉云的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增補成書;
5、 完成索引研究計劃,編輯《手稿篇目》《收藏篇目》《出版篇目》和《研究篇目》四個索引。
6、 繼續發表相關論文,擬發表相關論文8-10篇。
二、 各子課題組目標:
(一)、創作手稿子課題組研究計劃:
1, 完成所有手稿校勘工作,編好校勘記。
2, 按文集分工,展開魯迅創作手稿研究,撰寫研究論文,發表文章數篇。
(二)、翻譯手稿子課題組研究計劃:
1、校勘:對魯迅翻譯手稿進行校勘,包括國家圖書館所藏(張中良)、北京魯迅博物館所藏(葛濤)和上海魯迅紀念館所藏(李浩);
2、開展專題研究,撰寫發表論文若干篇。包括:就國圖所藏翻譯手稿寫一二篇文章(李浩)、《死魂靈》第一部譯稿研究,此文之刪節本擬譯為俄文爭取在俄羅斯學術刊物發表;魯迅譯蒲力汗諾夫之研究,擬發一篇論文(葛濤),《魯迅翻譯文學研究的概況與問題》《魯迅翻譯日本小說研究》(張中良)等。
(三)、理論子課題組研究計劃:
1、完成承擔的創作手稿校勘工作,春節后2月底完成;
2、編輯《魯迅手稿研究論文集》,即匯集課題組成員發表的論文集;
3、編輯《國際手稿學研究論文集》,把今年國際上關于手稿學研究的論文匯集成冊;
4、劉云將把博士后出站報告擴展成專著。
(四)、索引子課題組研究計劃:
1、陳紅彥小組:
(1)魯迅手稿篇目及收藏索引,包括創作、翻譯、古籍、書信、日記在內的所有現存的篇目。分工:孫俊(古籍),程天舒(創作、翻譯、書信、日記)。計劃:2016年5月底前提交。說明:目前已經集中下庫核對國圖所藏原稿約1個月,主要工作:測量尺寸,核對頁數,核對篇目,考證筆跡。
(2)魯迅手稿篇目題解——翻譯、古籍兩大部分的題解。分工:陳紅彥、孫俊、程天舒、吳密等。計劃:預計2016年7月底前提交初稿,參考陳子善小組樣例。2016年10月底前定稿。
(3)魯迅手稿出版版本索引(注:魯迅手稿出版版本,不含報刊首次發表的部分)。分工:吳密。已完成初稿。計劃:2015年6月底定稿。
(4)撰寫發表相關論文2篇,計劃2015年9月底提交。
2、陳子善小組:
(1)、2月底前完成《魯迅手稿全集》第2丶8卷的校勘工作。
(2)、在國圖丶魯博等單位所提供的收藏魯迅手稿目錄的基礎上,對部分應加說明的手稿撰寫說明文字;
(3)、完善《魯迅手稿研究篇目索引》初稿;
(4)、編纂《魯迅手稿首發目錄索引》(暫名)初稿;
(5)、力爭在CSSCl刊物上發表1-2篇相關的研究論文;
(6)、在其他學術刊物上發表2-3篇相關的研究論文。
關于胡適早年日記手稿
陳子善
1939年4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了胡適的《藏暉室札記》,也即胡適1911——1917年留美期間的日記和讀書札記,共十七卷四大冊。胡適在《札記》的《自序》里告訴讀者:
我開始寫《札記》的時候,曾說“自傳則豈吾敢”(卷三首頁)。但我現在回看這些札記,才明白這幾十萬字是絕好的自傳。這十七卷寫的是一個中國青年學生六七年的私人生活,內心生活,思想演變的赤裸裸的歷史。
并且著重指出:
這十七卷的材料,除了極少數(約有十條)的刪削之外,完全保存了原來的真面目。
《札記》出版后不久,就有署名“愚”的論者在1939年6月《圖書季刊》新一卷第二期撰文評介,認為《札記》具有如下四大特色:
一,表現著者之政治主張,文學主張。
二,表現著者對國事及世界大事之關心。
三,表現著者對外國風俗習慣之留心。
四,記與本國及外國友人之交游,情意真摯,溢于楮墨。
顯然,以胡適在中國現代思想、文學和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視之,《札記》的出版為研究早年胡適提供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但是,由于《札記》出版于抗戰初期,炮火連天,流傳不廣。有鑒于此,1947年11月,上海商務印書館重出此書校訂本。胡適在《重印自序》中,對日記初版使用“藏暉室札記”這個“太牽就舊習慣”的書名表示“懊悔”,親自把書名改定為《胡適留學日記》。
1959年3月,臺北商務印書館又三版《胡適留學日記》。胡適在《臺北版自記》中透露,借第二次重印的機會,他又“改正這里面幾個錯誤”。
此后,臺灣和內地多次重印胡適早年留學日記,所依據的版本,不外上述三種之一,或三種互相校勘而成。可是,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間里,海內外胡適研究界并不知曉絕大部分胡適早年留學日記以及至今尚未公開的胡適歸國初期的《北京雜記(一)》和《歸娶記》手稿仍存在于天壤之間。
因此,當去年春天與陸灝兄、陳麥青兄等在海上收藏家梁勤峰兄的書房里見到十八冊胡適早年日記手稿時,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胡適研究早已成為顯學,這從每年海內外出版的大量的胡適傳記、研究專著和論文中就可清楚地看出。對胡適生平和創作史料的整理也早已蔚為大觀,全集、年譜長編、相關回憶錄和研究資料匯編等等不斷問世。胡適各種各樣單篇作品的手稿也時有出土,翻翻南北各大拍賣公司的拍賣圖錄就可明瞭。但是,出于對稀見文學史料的敏感,我馬上意識到這是新世紀以來胡適史料發掘方面最重大和最了不起的發現。
這十八冊胡適早年日記,全部豎行書于開本統一的長方形Webster Student's ﹠Note Book上,絕大部分是鋼筆書寫(《北京雜記(一)》和《歸娶記》的開頭部分為毛筆書寫)。每冊封面上胡適都題了名,編了號,部分還注明了確切的或大致的起訖日期。我將之與鉛印本《胡適留學日記》(以下簡稱《留學日記》)稍加對照,結果如下:
第一冊:“藏暉日記留學康南耳之第三章”。為《留學日記》卷二。
第二冊:“藏暉劄記民國二年起民國二年十月八日終三年二月廿八日”。為《留學日記》卷三。
第三冊:“藏暉劄記二民國三年起三月十二日終七月七日”。為《留學日記》卷四。
第四冊:“藏暉劄記三民國三年七月”。為《留學日記》卷五。
第五冊:“藏暉劄記四民國三年八月”。為《留學日記》卷六。
第六冊:“藏暉劄記五民國三年九月廿三日起十二月十一日止”。為《留學日記》卷七。
第七冊:“藏暉劄記六民國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為《留學日記》卷八。
第八冊:“藏暉劄記七”。為《留學日記》卷九。
第九冊:“藏暉劄記第八冊民國四年六月”。為《留學日記》卷十。
第十冊:“胡適劄記第九冊四年八月”。為《留學日記》卷十一。
第十一冊:“胡適劄記第十冊民國四年十一月到五年四月”。為《留學日記》卷十二。
第十二冊:“胡適劄記第十一冊民國五年四月”。為《留學日記》卷十三。
第十三冊:“胡適劄記第十二冊民國五年七月”。為《留學日記》卷十四。
第十四冊:“胡適劄記第十三冊”。為《留學日記》卷十五。
第十五冊:“胡適劄記第十四冊”。為《留學日記》卷十六。
第十六冊:“胡適劄記第十五冊歸國記”。為《留學日記》卷十七。
第十七冊:“胡適雜記第十七冊改為第十六冊”。為《留學日記》和海峽兩岸的《胡適日記全編》所均無。
第十八冊:“胡適劄記第十六冊改為第十七冊”。為《留學日記》和海峽兩岸的《胡適日記全編》所均無。
有必要指出的是,上述比對只是初步的和簡要的。事實上當年《留學日記》編者在整理日記手稿時,作過許多技術性乃至實質性的處理,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數點應該引起注意:
一,日記手稿各冊的具體起訖日期,與《留學日記》各卷相對照并不一致,《留學日記》有多處挪前移后的調整。
二,日記手稿是胡適率性所記,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均無題。《留學日記》則按日按內容歸類,一一酌加小標題,雖然得到胡適本人同意,畢竟不是手稿的原貌。
三,日記手稿中部分文字,《留學日記》有所修飾或改動。如日記手稿第一冊第一天,即民國“元年九月二十五日”記“夜觀蕭氏名劇Hanmlet”的感想,《留學日記》云:“凡讀蕭氏書,幾無不讀此劇者”,手稿作“凡讀蕭氏書,幾無有不讀此劇者”;《留學日記》引用劇中名句后云:“此種名句,今人人皆能道之,已成諺語矣。”而手稿則作“此種名句,今人人皆能道之,已成俚諺矣。”又如1914年7月8日日記中有一段,《留學日記》云:“作一書寄冬秀,勉以多讀書識字。前吾母書來,言冬秀已不纏足,故此書勸以在家鄉提倡放足,為一鄉除此惡俗。”而手稿則作:
作一書寄冬秀,勉以多讀書識字。前吾母書來,言冬秀已不纏足,故此書勉以繼續放足,略謂冬秀為胡適之之婦,不可不為一鄉首創,除此惡俗,望毅然行之,勿恤人言也。
四,日記手稿中引用或剪貼了大量的英中文剪報,《留學日記》中有多處刪節。如1914年8月11日一天所記的兩則日記,一為“悉爾先生講演歐洲戰禍之原因”,手稿剪貼了二大段英文“大旨”,《留學日記》中均刪去;另一為蔣生先生“言歐洲戰禍之影響”,手稿又剪貼了一大段英文剪報,《留學日記》中也刪去。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五,青年胡適極喜攝影,日記手稿中黏貼了大量珍貴的大小不同的各類照片,而在《留學日記》中只選用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未能刊用。
六,即便《留學日記》中已經保留的英中文剪報和照片,胡適在日記手稿中對這些剪報和照片的一些文字說明和即興感想,《留學日記》也有不少闕如。
七,日記手稿中所記錄的胡適詩作(包括舊體詩和白話詩),頗有現行胡適各種文集和全集所未收者。且舉一例。日記手稿第十四冊第一頁題有一首打油詩:
懷君武先生
八年不見馬君武,見時蓄頌猶未黑。
自言歸去作工人,今在京城當政客。
看報作此。六年三月廿一日
為《留學日記》所刪削,而這正是胡適的一首集外詩。
八,日記手稿中有少量在日記時寫了又刪去的字句,如1916年7月22日日記所錄白話詩《答梅覲莊駁吾論“活文學”書》(《留學日記》已把詩題改為《答梅覲莊——白話詩》),日記手稿中刪去了整整十三行,《留學日記》當然也無這十三行,而這十三行對了解胡適當時的真實思想恰恰不無裨益。
九,胡適自己已經公開承認的《留學日記》有“極少數(約有十條)的刪削”,在日記手稿中應有完整的呈現。
這還只是我粗粗翻閱日記手稿后的歸納,讀者如果仔細研讀,一定會有更多更有價值的發現。由此可知,這十八冊日記因是胡適親筆手稿,故能以最為原始、完整、全面的形態呈現胡適1912年9月—1918年2月日記的原貌,具有唯一性、真實性和可靠性。也因此,真正“完全保存了原來的真面目”的,還不是鉛印的《胡適留學日記》,而正是這十八冊原汁原味的胡適早年日記手稿。
特別值得珍視的是,胡適歸國以后所寫的《北京雜記(一)》和《歸娶記》兩篇日記。收入日記手稿第十六冊的《北京雜記(一)》為1917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的日記,收入日記手稿第十七冊的1917年7月16日、8月1日和26日三則日記和1917年12月16日至1918年2月21日的《歸娶記》,均為新發掘的胡適早年日記,實在難能可貴。現存胡適日記,在《歸國記》1917年7月10日結束之后,一下子就跳到了1919年7月10日,其間有整整兩年的空白。而這兩年于胡適而言,正是他醞釀和倡導新文學及新文化運動的極為重要的兩年。因此,于胡適研究而言,這兩年的日記空白也是極為遺憾的。而《北京雜記(一)》和《歸娶記》的重見天日,正好部分地填補了這一空白,其不可替代的學術價值也就不言而喻。
胡適1913年4月在《藏暉劄記(一)》的《題記》中說:“吾作日記數年,今不幸中輟,已無可復補;今已札記代之:有事則記,有所感則記,有所著述亦記之,讀書有所得亦記之,有所游觀亦略述之。”《北京雜記(一)》和《歸娶記》正充分體現了這些特點。《北京雜記(一)》1917年9月11日第一條記云:
與錢玄同先生談。先生專治聲音訓詁之學。其論章太炎先生之《國故論衡》,甚當。其言音韻之學,多足補太炎先生所不及。
從該條日記中對錢玄同的介紹看,當為胡適與錢玄同的首次見面,也可補錢玄同日記的失記。接下來所記大部分是讀書札記,有圍繞方東澍《漢學商兌》的閱讀和辨析,有圍繞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的閱讀和辨析等等,可見胡適當時讀書之多,涉獵之廣,思考之勤。其間也有多處胡適自作詩詞的記載,均可補入胡適詩集。且舉一例:
中秋日(九月卅日)回憶一月前(陰歷七月十五)與曹勝之君同在南陵江中。舟小,吾與勝之共臥火艙中。天大熱,雖露天而睡,亦不成成寐。是日大雨,雨后月色昏黃。江中極靜。吾高歌東坡稼軒詞以自遣。時與勝之夜話,甚歡。今已一月矣。遂寫是夜事,作一詩寄之:空江雨后月微明,臥聽船頭蕩槳聲。欲把江水問舟子,答言從小不知名。
《歸娶記》記的是胡適1917年12月16日離京回績溪迎娶江冬秀的始末,記載頗為詳盡。歷來各種胡適傳記對此過程均語焉不詳,包括迄今篇幅最大的江勇振先生所著《舍我其誰:胡適》在內,連胡適到底是哪一天正式結婚的,也無從知曉,成為胡適生平研究上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一樁懸案。而《歸娶記》中已經明確記載:1917年12月30日“下午三時行結婚禮”。婚禮從頭至尾的每一步驟,如參加者、行禮次序、演說等,均一一記錄在案,甚至還附有結婚禮堂的平面圖。有趣的是,胡適還對此“新式”其實還是有點不新不舊的婚禮作了分析:
吾此次所定婚禮,乃斟酌現行各種禮式而成,期于適用而已。
此次所廢舊禮之大者,如下一、不擇日子。是日為吾陰歷生日,適為破日。二、不用花橋、鳳冠、霞帔之類。三、不拜堂。以相見禮代之。四、不拜天地。五、不拜人。以相見禮代之。六不用送房、傳袋、撒帳諸項。七、不行拜跪禮。
吾初意本不拜祖先。后以吾母堅囑不可廢,吾重違其意,遂于三朝見廟,新夫婦步行入祠堂,三鞠躬而歸,不用鼓樂。
此次婚禮所改革者,其實皆系小節。吾國婚禮之壞,在于根本法之大謬。吾不能為根本的改革而但為末節之補救,心滋愧矣。
那么,“根本的大謬為何?”胡適認為其“大謬”還不是在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在于“父母媒妁即能真用其耳目心思,猶恐不免他日之悔。況不用其耳目心思而乞靈于無耳目心思之瞎子菩薩乎?此真荒謬野蠻之尤者矣。”從中應可窺見胡適當時的婚姻觀和對中國傳統家庭制度的態度。不僅如此,《歸娶記》中還有對江冬秀的具體印象和評價,認為此次婚禮“冬秀乃極大方,深滿人意”,也為研究兩人的婚姻提供了新的第一手資料。而《歸娶記》中對胡適組詩《新婚雜詩》的記載,也與以后正式發表的定稿在次序和字句上均有所出入,從而為研究胡適新詩的寫作修改過程提供了新的佐證。
從1966—1970年間,臺北胡適紀念館陸續推出《胡適手稿》影印本開始,胡適手稿的印行和解讀就已提上了胡適研究的議事日程。對胡適這樣一位在20世紀中國現代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的人物,這是題中應有之義。研究胡適手稿,不僅可以欣賞胡適的書法,更可以從中發現與現行文本不同的聲音,建構胡適作品的“前文本”,甚至可能改變或部分改變對胡適的既有評價,意義非同一般。從這個意義講,梁勤峰兄慨然提供這十八冊胡適早年日記手稿,上海人民出版社果斷影印這十八冊胡適早年日記,均堪稱化一成萬,功德無量的大好事。
總之,無論是已經出版但仍需仔細爬梳的《胡適留學日記》,還是首次面世的《北京札記(一)》和《歸娶記》,這一大批胡適早年日記手稿的影印,為研究早年胡適留學美國和回國初期的見聞、治學、創作、交游、思想、愛好和情感,均提供了令人欣喜的大量新線索。與1950年代初魯迅日記手稿影印推動了魯迅研究、1990年代周作人早中期日記手稿影印推動了周作人研究一樣,不久之后,隨著這十八冊胡適早年日記手稿影印本的出版,胡適研究,至少早年胡適研究,將會出現一個新局面,我以為是完全可以預期的。
我不是專門研究胡適的,對胡適其人其文其事,其實所知甚少。但我作為收藏者梁勤峰兄的友人,對這十八冊胡適早年日記手稿的影印出版,十分贊成和支持,于是寫下了以上這些話,希望能對海內外讀者研讀這十八冊日記手稿影印本有所幫助,并祈高明指教。
乙未初夏于海上梅川書舍
說說《鄭逸梅友朋書札手跡》
陳子善
《鄭逸梅友朋書札手跡》(以下簡稱《友朋書札》)終于要在鄭逸梅先生一百二十周年誕辰之際問世了,編者鄭有慧女史早就要我為這部精彩的大書寫幾句話,我不自量力答應了下來,卻因忙于各種雜事,遲遲未能動筆。日前竟然奇跡般地從一堆舊資料中檢出兩通鄭先生一九八〇年代初給我的書札。鄭先生一九九二年以九十七歲高齡謝世后,我寫過兩篇紀念文字,即《人淡似菊品逸于梅——追念鄭逸梅先生》和《我所認識的鄭逸梅先生》,(1)卻均未述及。它們的出現,一下子勾起了我對鄭先生的感激之情。
鄭先生第一封信是一九八一年一月廿二日寫的,我次日奉收。全信如下:
子善同志:
大翰由文匯報轉來,敬悉一是。
程瞻廬江蘇吳縣人,字觀欽,卒于一九四三年。名棪,別署望云居主。生年不詳。著作有:《雨中花》、《眾醉獨醒》、《東風吹夢記》、《寫真箱》、《茶寮小史》、《新舊家庭》、《唐祝文周四杰傳》、《蔡蕙彈詞》、《藕絲緣彈詞》、《明月珠彈詞》等。星社社員。所知如此而已。此頌
大綏!
鄭逸梅病腕
二十二日
第二封信寫于一年之后的二月十一日,也是次日奉收。全信如下:
子善同志:
大翰敬悉。承詢壁山閣及二明先生,均不知,無以奉告,為歉。
恨水作品,奉上目錄,未知有用否?匆復。敬頌
春祺!
逸梅白
兩通書札都是打擾鄭先生,向鄭先生請教。為什么會向他提出這些問題?我已記不真切了。只記得第一封信請他提供小說家程瞻廬簡歷,是為注釋魯迅書信之需。我當時參與魯迅一九三四至三六年書信的注釋工作,魯迅一九三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致函母親,報告為其代購程瞻廬、張恨水小說的情況,程瞻廬其人應該出注。但當時關于舊派文學家(2)的資料十分匱乏,程瞻廬生平一時無從查起,我就想到了鄭先生,寫信向他求助。鄭先生不愧文史掌故大家,有求必應。一九八一年版和二〇〇五年版《魯迅全集》書信卷對程瞻廬的注釋,就幾乎照搬了鄭先生這封信,可見鄭先生對我這個后學的幫助之大。
鄭先生是二十世紀中國著名的文史掌故大家,有詩云:“掌故羅胸得幾人?并時鄭陸兩嶙峋。”(3)他博聞彊記,著作等身,在南社研究、鴛鴦蝴蝶派研究、舊派文學研究、近現代報刊研究等眾多領域里卓有建樹,還寫過短篇小說,編過電影劇本,主持過報刊筆政,而隨筆小品和補白創作更是獨領風騷,享有“無白不鄭補”和“補白大王”(4)的美譽,影響遍及海內外。
鄭先生又富收藏,舉凡書札、箋紙、扇頁、畫幅、書法、書冊、竹刻、墨錠、硯石、印拓、柬帖、名片、照片、稀幣、銅瓷、玉器等等,他均有所涉獵。尤其是書札,他“沉浸其中數十年”,銳意窮搜,潛心集藏,終于蔚為大觀。正如他自己晚年所回憶的:
我所集的,以明代王陽明的書札為最早,他如王鏊、王百穀、王雅宜、王季重、李日華、楊維斗、文徵明、文三橋、文震孟、黃道周、黃姬水、顧苓、屠龍、陳元素、祁豸佳、周天球,以及清代的王漁洋、蔣士銓、袁子才、沈歸愚、歸懋儀、宋芷灣、陸隴其、林則徐、杭思駿、陳元龍、鄧一桂,又金石僧六舟,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撰《兩船秋雨盦隨筆》的梁紹壬,《孽海花》說部的主人公洪文卿狀元,人境廬主黃公度,《馬氏文通》作者馬建忠,著《段氏說文》的段玉裁,桐城派后勁吳汝綸,慷慨就義的譚嗣同等不下數百家……(5)
令人痛惜的是,這么多珍貴的書札均“失諸浩劫中”,鄭先生晚年多次在文中提及,“為之惋惜不置”。(6)改革開放以后,鄭先生不顧年邁,仍對蒐集書札情有獨鐘。他不斷有新的斬獲,友朋也時有饋贈,以至書札收藏又頗具規模,還出版了《鄭逸梅收藏名人手札百通》一書。(7)鄭先生駕鶴西去不久,我曾陪同香港收藏家方寬烈先生拜訪鄭汝德先生,觀賞過鄭先生晚年的幾大冊書札集藏本,名家薈萃,嘆為觀止。萬沒想到的是,我八十年代初寫給他的一、二通書札竟然也在其中,實在令我吃驚不小。這就顯示鄭先生搜集書札,不只看重寫信人的名氣,也注意到書札的內容。
更為難得的是,鄭先生不僅是屈指可數的書札收藏家,也是見解獨到的書札研究家。早在一九四〇年,他就結合自己的豐富收藏撰寫了一部系統討論書札的《尺牘叢話》,舉凡尺牘之名的由來、書寫、信箋、稱呼、分類、格式、問候用語、郵筒、封套等,以及名家尺牘的傳承、蒐集、裝裱和收藏等,旁征博引,均有所論列,引人入勝。到了晚年,鄭先生又不止一次回顧自己收藏書札的經歷,對收藏書札的價值和意義有所闡發。單就我所讀到的,就有《書札的集藏》、《我的集藏癖》、《名人書札一束》、《幾通小說家的書札》、《人物和集藏·書札》、《人物和集藏·補遺二、三》、《我與文史掌故·集札》諸篇。鄭先生強調:
小小尺牘,可以即小見大,舉凡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種種現實情況,直接和間接,不難看到,那么積累起來,便是可真可貴的史料,甚至官書上有所忌諱不登載的,卻在尺牘中找到一鱗半爪,作追探史實的線索。即談一事一物,似乎無關宏旨,但當時的習俗風尚,物價市面,也可作今昔的對照。且尺牘僅限于彼此二人的交往,不板起面孔說話,有的很風趣,給人以生動新鮮的感覺。還有私人的秘密,當時是不容第三者知道的。況其中有寫得很好的書法,顏柳風骨,蘇黃精神,很自然的在疏疏朗朗八行箋中表現出來,也有洋洋灑灑敘事說理很充沛透徹的,或寥寥數句,意境超逸,仿佛倪云林畫簡筆的山水,兀是令人神往,在藝術方面自有它一定的價值。(8)
這段話充分說明鄭先生對收藏書札有著清醒而又較為全面的認識,也應該作為我們研讀這部《友朋書札》的一把鑰匙。
《友朋書札》所收并非鄭先生在改革開放后重新蒐集的歷代名家書札,而是他精心保存的各界友好寫給他的長短書札,寫信人總共一百六十余位之多,每位一至數通不等(但為了展示鄭先生書札收藏的多樣性,書末附錄董其昌、查士標以降,至陳三立、張元濟等十四位明清民初文史大家的墨寶)。這些寫信人中,有文學家、史學家、翻譯家、教育家、出版家、畫家、書法家、篆刻家、書畫鑒定家、收藏家、版本目錄學家、古文字家、訓詁學家、報人、電影編劇、建筑學家、集郵家、象棋名手、電影明星……。文學家中,又可分為古典文學研究家、舊派文學家、新文學家等;畫家中,又可分為國畫家、油畫家、漫畫家等。而寫信人的出生年齡從十九世紀六十年代起,一直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止。凡此種種,足見鄭先生在文壇藝苑寫作時間之長,名聲之大,交游之廣,所謂“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是也。
研讀這么一大批前賢名宿的書札手澤,當然可以從各個角度進入,欣賞寫信人各具風格的精美書法是一途,領略寫信人或文或白的文字表達是一途,體會寫信人與收信人互通音問的文人情誼又是一途,思考寫信人與收信人切磋探討的文史學問也是一途。總之,切入口很多,而且,無論從那個角度進入,都會有所啟發,有所獲得。不過,我選擇另一個角度,即從中國近現代文學史研究的視角,特別是對這些書札不經意地流露出來的寫信人和收信人當時的寫作和日常生活狀況、寫信人和收信人當時如何相濡以沫等方面作些考察。
鄭先生是文學圈中人,不難想見,《友朋書札》的寫信人中,最多的也是文學圈中人,據我粗略統計,約占了三分之一。其中有舊派文學翹楚李涵秋、包天笑、程瞻廬、許嘯天、徐枕亞、程小青、范煙橋、平襟亞、周瘦鵑、張恨水等,有新文學代表人物葉圣陶、俞平伯、趙景深、孫大雨、施蟄存、錢君匋、柯靈、唐弢、端木蕻良等。還有介于新、舊文學之間的重要作家,如陳蝶衣、秦瘦鷗、周錬霞等。比較而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們對新文學家各方面的了解不能算少,然而,對舊派文學家各方面的了解,實在是少之又少,這當然是現當代文學史研究的一個重大缺陷。他們當年大都在中國文壇上活躍一時,一九四九年以后尚健在者,或相繼淡出文壇,或先后遠走海外。《友朋書札》正好提供了大量鄭先生與他們在不同歷史時期書信往還的實證和線索,填補了舊派文學乃至整個現當代文學史研究的若干空白,竊以為這是《友朋書札》眾多文史價值中最值得注意的。
不妨舉幾個例。《友朋書札》中有一通張恨水向鄭先生約稿短札,使用的是“立報館用箋”,未署寫信時間。張恨水自一九三五年九月起主編新創刊的上海《立報》副刊《花果山》,與謝六逸主編的該報另一副刊《言林》形成舊派文學和新文學競爭之勢。而此函中正有“《花果山》頗需要戲劇界消息,如蒙惠稿,當盡先發表也”等語,據此可知張恨水此函應寫于一九三五至三六年間。這一時期張恨水書札存世甚少,此函很難得。除此之外,李涵秋收到鄭先生投稿《小說時報》后的回復,徐碧波書札中所說的鄭先生為其《流水集》作序,金松岑、許嘯天、馬公愚等書札中提及的一九四〇年代后期鄭先生編《永安月刊》事,均于研究鄭先生前期文字生涯不無裨益。
周瘦鵑致鄭先生書札更必須一說。這是一通鋼筆函,不長,照錄如下:
逸梅兄:
久不見,長相思,危疑震撼中輒復系念海上諸故人不已。茲決于日內來滬一行,藉傾積愫,請代約慕琹、澹安、碧波、明霞四兄于廿七日上午九時半同赴
禹鐘兄處晤談,如有可能,即于午刻同出聚餐。吾兄以為如何?余容面罄。
此頌
時祺
不必賜復弟周國賢上言
九月廿二日燈下
對這封信,鄭先生后來在相關文字中數次提及,還專門寫了一篇《最后的一次宴會》。他在文中這樣回憶:
他(指周瘦鵑)晚年筑紫羅蘭庵于蘇州,被四兇迫害,即在他家園中投井而死,他在臨死之前,曾偷偷地投寄一信給我,這信我保存著,作為永久之紀念……我接到這信,就分別通知了丁慕琴、陸澹安、徐碧波、吳明霞及沈禹鐘,屆時均踐約來到江灣路虹口公園相近的沈家,相互握手,未免悲歡交集。他說:“郁悶了多時,今天才得舒了一口氣。這兒幾位老友,多么熱忱,多么懇摯,真夠得上交情。在蘇州的幾位,平素是時相往還的,現在卻漠然若不相識了。那范煙橋受屈逝世,往吊的,只有我一個人,人情淡薄得如此,能不令人興嘆。”實則不是這樣一回事,原來在兇焰囂張中,當地人誰敢有所活動,彼此交談,是要遭麻煩的,瘦鵑涉想,未免太天真了。
我們幾個人,除禹鐘患氣喘,杜門不出外,其余都赴四川北路海寧路口開福飯店,肴核雜呈,觥籌交錯,吃得比什么都有味,談得比什么都有勁。瘦鵑生平有四大快事,他認為這次是四快之外的一快。席散,瘦鵑還要去訪嚴獨鶴,我們送到他上車,豈料這次一別,也就是人天永隔了。(9)
這段充滿感情的文字,我每次重讀,都不勝唏噓。周瘦鵑的大名自不必說,丁悚、陸澹安、徐碧波、吳明霞、沈禹鐘和鄭先生,還有周瘦鵑午宴后去拜訪的嚴獨鶴等位,都在各自的領域里學識淵博,成就斐然,當時大都已屆古稀,本應吟詩作文,安度晚年,誰知文革驟起,均難逃不同程度橫遭沖擊的厄運。周瘦鵑此次冒險滬上之行,是這批文壇老友的最后一次相聚了。
由于此函無寫作年份,鄭先生晚年回憶也稍有出入,應略作考訂。一九六六年六月文革正式爆發,“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八月周瘦鵑就被抄家。兩年后的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二日,他在住宅花園含冤而逝。因此,周瘦鵑“九月廿二日燈下”所寫的這通書札,不是寫于一九六六年九月廿二日就是寫于次年九月廿二日,兩者必居其一。又因鄭先生回憶中明確寫到周瘦鵑見面時提及參加了范煙橋的吊唁儀式,范煙橋一九六七年三月廿八日受屈去世,那么此信無疑應寫于范煙橋去世之后,也即寫于一九六七年九月廿二日。這次令人感嘆的聚會離周瘦鵑棄世還有十一個月。
真該感謝鄭先生珍藏了周瘦鵑這通可能是最后寫給文壇老友的遺札,讓我們后人得以知道當年有過這么一次小小的聚會。在我看來,這次聚會不僅僅是敘舊,更不啻這幾位處于“危疑震撼”狀態下的老一輩文化人對文革的一次無聲的抗議。而今,這次聚會的參加者已先后作古,他們筆耕一生的貢獻也都得到了肯定,但這個時間、這次聚會卻是不應該忘記的,《周瘦鵑年譜》(10)理應補上一筆,將來編訂《鄭逸梅年譜》也不應遺漏。
關于周瘦鵑,還有包天笑寄自香港的一函可以敘說。此函落款日期“二月廿一日”,無年份。但從信中包天笑向鄭先生詢問周瘦鵑死因,和包天笑卒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兩點,可推知此函當寫于周瘦鵑歿后至一九七三年之間,而以一九七一年“九一三”事件之后的七二年二月廿一日或七三年二月廿一日最有可能。包天笑信中有專門一段談周瘦鵑:
紫羅蘭在北京,當然是一位老太太了,而瘦鵑則已逝世,思之可哀。我前此屢詢兄瘦鵑何病,未蒙答復,因此間謠傳鵑以花園被毀,乃致自戕,兄或不知鵑以何病而逝,是否自戕,望示我為盼。
包天笑比周瘦鵑年長十九歲,但同為舊派文學重量級作家。一九三六年十月,中國“文藝界同人”發表《為團結御侮與言論自由宣言》,這是當時新舊兩派和不同文學主張的作家首次聯名發表對時局的看法,包天笑和周瘦鵑,與魯迅、郭沫若、巴金、林語堂等共同署名。(11)可見他倆的代表性已得到新舊文學界的公認。因此,自稱“海隅一老”的包天笑對周瘦鵑之死深表關切,向鄭先生“屢詢”周之死因,也就理所當然。包天笑在這段開頭提到的“紫羅蘭”,指周吟萍,英文名Violet(紫羅蘭)。她年輕時與周瘦鵑熱戀而未終成眷屬,周瘦鵑從此念念不忘,筆名、齋名均命名紫羅蘭庵,“往年所有的作品中,不論是散文、小說或詩詞,幾乎有一半兒都嵌著紫羅蘭的影子”,(12)連主編的雜志也命名《紫羅蘭》,乃至觸發舊派文學出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紫羅蘭現象”。(13)想必鄭先生函告包天笑“紫羅蘭在北京”,遂引起他一番感慨。鄭先生真是消息靈通,紫羅蘭也即周吟萍,是我外公之妹,文革前確由滬移居北京。關于她的生平和晚年生活情形,家父撰有《我所知道的周吟萍》一文,介紹甚詳。(14)
不僅舊派文學界,鄭先生與新文學界也交往甚多。葉圣陶是鄭先生小學時同學,雖文學追求之路不同,卻一直保持同窗之誼,《友朋書札》收入的四通葉圣陶書札即為一個明證。這四通書札應均作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第一通署“七月二日下午”,信中謂“公撰南社之稿,近想已完成”,查鄭先生之《南社叢談》之“前言”于“建國三十周年國慶”殺青,聯系起來分析,此信很可能寫于一九七九年七月二日。信中寫到他們兩位的另一位小學同學、大畫家吳湖帆,葉圣陶讀鄭先生“二篇敘湖帆”,“忽念湖帆不已”,憶及所藏吳湖帆畫作“頻年遷徒,均已亡失”,后從“市上買來山水一幅”,卻又被“其弟子名鑒家徐邦達”定為“偽品”,真是一件既有趣又遺憾的文壇軼事。而最后一通署“六月六日上午”,附有題簽“藝林散葉”。鄭先生代表作《藝林散葉》初集出版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由此也可推測此函寫于一九八二年六月六日的可能性較大。
趙景深致鄭先生二函也值得注意。趙景深長期主持北新書局編務,所藏新文學名家書札甚豐,他寫于一九四九年二月廿一日的第一通毛筆書札,就談及鄭先生借閱劉半農、王統照書札事。此函又透露他正編集《達夫全集》,煩請鄭先生向平襟亞錄副其所藏達夫書札,這與趙景深晚年作《郁達夫回憶錄》(15)所述是吻合的。而寫于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的第二通鋼筆函則提供了另一件鮮為人知的文壇軼事。趙景深是函邀請鄭先生參加在他寓所舉行的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注釋討論會,據信中所述,與會者還有正在滬的謝國楨和方詩銘、徐扶明、陳汝衡、魏紹昌諸家,可以想見,這是十年浩劫剛剛結束,海上古典小說研究界的一次難得的學術聚會。鄭先生應該與會吧?原來他還為《魯迅全集》注釋出過這樣的力,這是我們以前所根本不知道的。
趙景深此函中提到的陳汝衡,很巧,《友朋書札》也收有一通他致鄭先生書札,頗有意思。此信落款“12.16”,信中提到鄭先生即將完稿的《南社叢談》,又提到他自己剛“在京參加文代會”,第四屆全國文代會一九七九年十月召開,據此可以推斷此信寫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陳汝衡在此信中充分肯定鄭先生“致力于古文寫作,功力殊深,文字雅潔”,并對“今人擅此者已寥若晨星,青年學子想不能讀矣”深表憂慮。而在信末,他再次態度鮮明地指出:在文代會上,“曾晤及不少文藝界人士,但絕大多數人寫的白話文和詩,商量國學者絕少。數十年間(五.四之后)變化何劇!”陳汝衡對新文學界的這個批評,尖銳而中肯,三十六年后的今天讀之,仍感振聾發聵,值得深長思之。
還有一通現代文學史家唐弢致鄭先生書札,也十分有趣。唐弢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三日致鄭先生函,專為《留東外史》一書有否嘲諷周作人而向他請教:
茲有一事奉詢:鄭西諦(振鐸)在世時,有一次曾告我平江不肖生著《留東外史》中,有嘲諷周作人之處(指在日本生活),當時未予考查。近讀向氏此書,實自辛亥革命后寫起,其時周作人已回國(或即回國);此外《艷史》、《新史》也并無痕跡,頗感惶惑。先生熟于掌故,以此上問,想必有以教我。
由此可進一步證實鄭先生“熟于掌故”名聲遠播,連熟于新文壇掌故的唐弢也特地致函“上問”。不知鄭先生是怎么回答的?周作人確實于一九一一年秋結束留日回國,他在故鄉紹興與魯迅一起迎來辛亥革命爆發,(16)鄭振鐸所說很可能是誤記或誤傳吧?
《友朋書札》還收錄了高伯雨、陳蝶衣等報告當時香港文壇信息的海外來鴻,收錄了大量改革開放之后,各界飽學之士問候鄭先生起居、祝賀鄭先生壽辰和與鄭先生論學的各類書札,不少真摯的詞句令人感動,許多生動的細節也頗堪玩味。限于篇幅,我就不再展開討論了。《友朋書札》內容如此豐富多彩,我其實只是嘗鼎一臠而已。
鄭先生曾援引明張岱“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句為自己的集札癖解嘲,(17)但從《友朋書札》分明可以窺見鄭先生珍重故人書札的厚誼,也可窺見那些老一輩作家、學人和藝術家對鄭先生的尺素深情。這么一大批書札,那怕一封信只有寥寥數字,也是二十世紀那些風云變幻的年代里鄭先生及其友人生活、寫作和交往的真實記錄,而他們之間借以展現的為人為學之道更是充滿這些長短書札的字里行間。鄭先生已經遠去了,《鄭逸梅友朋書札手跡》是他留下的一筆別致而又寶貴的文化遺產,有志向學的后來者理應什襲珍藏,認真研讀,一定會有更多的新的發現。
乙未新正于海上梅川書舍
注釋:
(1)《人淡似菊品逸于梅》,香港:《明報月刊》,一九九二年九月第三二一期。
《我所認識的鄭逸梅先生》,上海:《文匯讀書周報·書人茶話》,二〇〇二年四月十九日,系為上海書畫出版社版鄭逸梅回憶錄三種所作序文。
(2)“舊派文學”的提法系從“舊派小說”引申而來。《鴛鴦蝴蝶派研究資料》(一九八四年七月上海文藝出版社初版)收錄了范煙橋編《民國舊派小說史略》和鄭逸梅編《民國舊派文藝期刊叢話》,主編魏紹昌在《敘例》中對此作了說明:“他們兩位認為名稱用‘民國舊派小說’較為適當。(‘舊派’兩字是和‘新文學’相對而言的。)”長期以來,對這一派文學有鴛鴦蝴蝶派、通俗文學等諸多提法,拙見還是‘舊派文學’更為確切,更能涵蓋,故在此沿用。
(3)詩人陳仲陶的詩句,轉引自李延沛:《我所熟悉的鄭逸梅》,鄭逸梅:《人物和集藏》,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一月初版,第四二一至四二二頁。“鄭陸”指鄭逸梅和陸丹林。
(4)參見鄭逸梅:《無白不鄭補》、《補白大王》,《我與文史掌故》,上海:文匯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一月初版。
(5)鄭逸梅:《集藏·書札》,《人物和集藏》,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一月初版,第二八五頁。
(6)同上。
(7)《鄭逸梅收藏名人手札百通》,上海:學林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五月初版。
(8)鄭逸梅:《集藏·書札》,《人物和集藏》,第二八四至二八五頁。
(9)鄭逸梅:《最后的一次聚會》,《逸梅隨筆》,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四月初版,第二二九至二三〇頁。
(10)參見范伯群、周全:《年譜》,《周瘦鵑文集》第四卷,上海:文匯出版社,二〇一一年一月初版。
(11)參見《文藝界同人為團結御侮與言論自由宣言》,上海:《文學》,一九三六年十月第七卷第九號。
(12)周瘦鵑:《一生低首紫羅蘭》,《花木叢中》,南京:金陵書畫社,一九八一年四月初版,第一二四頁。
(13)參見陳建華:《民國文人的愛情、文學與商品美學——以周瘦鵑與“紫羅蘭”文本建構為中心》,上海:《現代中文學刊》,二〇一四年四月第廿九期。
(14)參見陳新民:《我所知道的周吟萍》,上海:《現代中文學刊》,二〇一四年四月第廿九期。
(15)參見趙景深:《郁達夫回憶錄》,《回憶郁達夫》,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初版。趙景深是一九四九年一月成立的《達夫全集》編纂委員會成員,其他編纂委員還有郭沫若、鄭振鐸、劉大杰、李小峰和郁飛。書簡擬編入《達夫全集》第三卷。
(16)周作人在《辛亥革命(二)——孫德卿》中說:“辛亥秋天,我回到紹興,一直躲在家里,雖是遇著革命這樣大件事,也沒有出去看過”。《知堂回想錄》上冊,香港:三音圖書文具公司,一九七〇年五月初版,第二五二頁。
(17)鄭逸梅:《集藏·書札》,《人物和集藏》,第二八三至二八四頁。
拍品:《魯迅16字偈語》的真偽
蕭振鳴
清水安三有許多回憶魯迅的文章,為何沒提過此件手稿?為何魯迅不題上款及落款時間?拍品來源是否可靠?飯田吉郎所謂明信片應視為孤證,清水所言也應視為孤證,這是一件只有孤證的真跡嗎?
近據北京匡時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發布的消息,2015年12月4日在匡時2015秋拍 “暢懷——歷代書法夜場”中,將現身一件由魯迅的日本友人清水安三收藏的一件魯迅書法作品。說明寫道:“魯迅行書偈語,紙本立軸,尺寸:24×20cm,備注:1.清水安三舊藏。2.附木盒,內有清水安三題詞:‘朝花夕拾,安三七十七。此書是周樹人先生真筆也,思慕故人不盡。添此四字在此,這是魯迅先生書名也。’。”并附有作品照片。說明中簡介了清水安三的生平,并援引了華東師范大學教授陳子善和北京魯迅博物館副館長黃喬生先生的文章來佐證這件稀世珍品的真實性。
魯迅手稿,因其文章風骨及人格魅力,蘊含了不可估量的價值,多年來為藏家所重,現均為國家一級文物。經過幾十年的征集,現分藏于北京魯迅博物館、國家博物館等單位,散落民間的如鳳毛麟角。近年來,各拍賣會拍賣魯迅手稿時有出現,但假多真少。此次匡時拍賣的這一件魯迅的行書作品,雖有專家論證,但筆者認為疑點頗多,特撰此文,以博方家有更嚴謹的解釋。
一 陳子善先生的考證
陳子善先生在《魯迅先生書贈清水安三字幅考略》中詳細考證了清水安三與魯迅的友誼以及清水安三對魯迅的崇敬:1923年至1924年他在現存的魯迅日記上出現了三次,清水安三(1891-1988)是“繼青木正兒之后,日本學者第二次向本國介紹魯迅其人其文,僅憑這一點,清水安三就功不可沒。直到晚年,清水安三還接連寫了《值得愛戴的大家:魯迅》(1967年)、《回憶魯迅》(1968年)、《懷念魯迅》(1976年)等文,以及在1979年會見唐弢時追憶魯迅……”。陳先生從周氏兄弟日記以及排除魯迅遺失的1922年日記,推述魯迅與清水安三的交往次數是對的,從而證明的是他們的關系并不很密切。
此處的疑點是:清水安三如此地珍藏這件書法作品,應該是他和魯迅交往中的一件重要的事情,清水安三多次寫文章回憶魯迅,并在1979年會見唐弢時追憶魯迅,那么他為在文章中或追憶時卻沒有提到過魯迅贈他書法的事情呢?陳子善先生還提到中國學者李明非、聞黎明寫關于清水安三的文章中提到過魯迅“多次”送給他書法作品,而且他一直珍藏魯迅書法的事,但依據不明。
再一個疑點是:清水安三77歲時的題詞“此書是周樹人先生真筆也”。此處刻意說明是真的,難道還有偽的存在嗎?另外,清水安三的手跡并無參照系,也不能作為證明是真的證據。
陳先生的文章還提到1996年日本學者飯田吉郎的在日本發表的《由魯迅的一張明信片想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文。同年中國學者李思樂在《魯迅研究月刊》第11期著文《魯迅寄給清水安三的一張明信片》,并發表了譯文與評說。
二 飯田吉郎的發現
飯田吉郎(1922-)是一位中國文學研究者,他在搜集、整理資料中“無意中”得到了魯迅寄給清水安三的一張明信片。并說:“這張明信片的寄出人署名是魯迅,收信人是‘上海徐家匯 清水安三先生’。是用漂亮的毛筆字寫的,無日期,郵戳也模糊不清。因此,不能判定寄出的日期。因這張明信片在《魯迅日記》、《魯迅書信集》中都未收錄,以致魯迅究竟什么時候寫了這張明信片,則無從知曉。”“魯迅在這張明信片上寫了以下四句話十六個字,因在明信片的正面有魯迅寫的‘應需回信’字樣,看來很可能是受清水的請求而寫的復信: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放下佛教,立地殺人。”
陳子善與黃喬生先生都指出了飯田文章中的疑點:一是因為飯田沒有提供照片,所以由于翻譯的關系,無法判斷這是否是一張明信片。二是得到明信片的時間不明。三是飯田把“放下佛經”錯抄成“放下佛教”。飯田沒有說假話的動機,而且對明信片、郵戳等描述說明明信片存在的可能性。疑點重重的文章既然沒有照片或他人的證明,也只能說是孤證。而此次的拍品“掛軸”則是連孤證都不存在的物品。
三 黃喬生先生的觀點
黃喬生先生在《清水安三藏魯迅手書佛偈》一文中,對清水安三與周氏兄弟的關系也有詳細的介紹。但他說:“1931年是兩人一生第二個密切交往期,5月6日,清水和增田涉一起拜訪了魯迅,幾天后,魯迅和增田涉回訪清水于花園莊,共進晚餐。當年的魯迅日記中不斷有‘清水君來并贈水果一筐’、‘邀清水、增田二君飯’、‘邀清水、增田、蘊如及廣平往奧迪安大戲院觀聯華歌舞團歌舞’、得清水君所寄復制浮世繪五枚’、‘得清水君所贈刈田岳磧河底石所刻小地藏一枚’等記載。1931年11月清水回日本,魯迅設宴送行。清水再來上海與魯迅交往,是1935年11月6日,‘清水三郎君見訪并贈時鐘一具。’此后的交往就很少了。”“假如這幅手跡是真跡的話,我推測可能寫于1931年前后。”這一段肯定是黃先生搞錯了。因為此“清水”非清水安三,而是另一位日本友人,地質學家清水三郎。清水安三是1923年至1924年與魯迅相識,而在30年代的上海與魯迅的接觸并沒有記載。所以這幅手跡寫于1931年前后絕無可能。由此可證,清水安三與魯迅并不“交往密切”。
對飯田吉郎的文章黃先生是這樣說的:“假如不是筆誤或印刷錯誤,很可以說明飯田與清水安三并不熟悉,對其明信片的知識可能得之于他人轉述。”可能喬生對飯田的文章沒有細讀,因為飯田的文章明明寫著“這張明信片的寄出人署名是魯迅,收信人是‘上海徐家匯 清水安三先生’。是用漂亮的毛筆字寫的,無日期,郵戳也模糊不清。”只有親眼所見才會這樣說吧?所以推知“可能得之于他人轉述”是不成立的。
黃先生又說:“筆者也看到掛軸與飯田介紹的明信片之間的一個明顯的差異:‘明信片’上第三句是‘放下佛教’,而掛軸上寫作‘放下佛經’。”他認為“飯田或向他介紹明信片的人并沒有見過掛軸上這幅手跡。如果他們見到了掛軸,文章就不會不介紹木盒蓋內清水安三的題識。”換言之,飯田并沒有見過這幅掛軸上的手跡及木盒蓋內清水安三的題識。這一點黃先生的判斷是對的,因為明信片與掛軸根本就是兩回事。
黃先生顯然認定所看到的這幅手跡連同盒內清水安三的題識都是真的,在這種先決條件下得出的結論是“明信片”有可能就是這個掛軸的誤傳,而“放下佛經”的掛軸才是魯迅手識,而且它正實實在在地擺在人們面前。后面黃先生又說:“不妨做這樣的推測,魯迅曾寄給清水安三寫有四句佛偈的明信片,清水安三收到后,注上‘應需回信’。回信在表示感謝的同時,提出另寫一幅字體較大者的請求。魯迅滿足了清水安三的要求,在行文中把‘佛教’寫成‘佛經’。”陳子善先生也進行了推測:也許是飯田吉郎因年事已高記憶有誤。雖然二位先生富于想象力的“推測”都具有可能性,但筆者認為,研判一件事情的真實性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會給人們帶來導向性誤判。所以,文物的真實性才是專家們討論的問題所在。
四 《魯迅全集》中是怎樣寫的
黃先生文中提到“現行《魯迅全集》第8卷《集外集拾遺補編》根據飯田的文章收錄四句佛偈(第三句正是‘放下佛教’),命名為《題寄清水安三》,寫作時間定為1923年。”這里“現行《魯迅全集》”指的是2015年人民文學版。這一版《魯迅全集》的注釋把清水安三與清水三郎混為一談,是一個重大的錯誤。因而導致了黃喬生先生認為“1931年是兩人一生第二個密切交往期。”進而認為“假如這幅手跡是真跡的話,我推測可能寫于1931年前后。”人民文學出版社依據一篇疑點重重的文章,而且既無圖片亦不見手跡就把本篇輯入《魯迅全集》,是不是有些太草率了呢?1981年版《魯迅全集》后面的注釋是這樣寫的:“此詩題寫于致清水安三的明信片上,日期不詳,當寫于1923年間。原無標題。”喬生認為,“魯迅文集似應將此偈中的‘佛教’改為‘佛經’。”筆者認為,只有孤證的確認,不能就認為掛軸就一定是真跡。因此,將“佛教”改為“佛經”也是太草率了吧。
五 掛軸的來源
現在拍賣會的章程不知是什么樣子的,很多拍品我們并不知道其來源。對此筆者產生疑問,拍賣會為什么只引述專家論證拍品的經濟、文化價值如何高,而不交待一下拍品來源呢?作為魯迅手稿的文物,均為國家一級文物。此件拍品是否來自境外?如何輾轉進入中國拍賣市場?不得而知。這可能與相關保密事項的約定有關,但這件文物的流傳序列是怎樣的,關系到文物的真偽。上海魯迅紀念館樂融先生在《清水安三為何推崇魯迅》一文中談到清水安三的孫子清水賢一想為紀念館捐款事,一是說明清水家族對魯迅的感情深厚,二也說明清水家境富足。那么把這件家傳的珍貴文物拍賣可能性不會很大。因此關于掛軸來源,至少本文只能存疑。
六 關于書法的疑問
魯迅書法特點,簡約、沖淡、厚樸、古雅,他的詩稿用以贈人的無不精美絕倫。書法帶隸意,章法也非常講究。筆者認為此件拍品有形似而無神似,字與字間氣韻不暢,筆法較猶豫凌亂,章法亦不太講究,既無上款,也無落款日期。縱觀魯迅所遺詩稿條幅,似并無此情況。一共十六個字,按7、1、7、1個字排成4列,似太隨意,這也不合魯迅本人的修養。如上述黃先生推測的,清水安三給魯迅回信后,魯迅又重寫一幅寄贈他,就更不合乎情理。為友人重寫成書法作品應更為認真講究才是。對這一點,筆者也是存疑的。
關于書法習慣,筆者從魯迅手稿中拍照,擷出相同字列表于下面。文中除“魯迅”簽名外共十一個單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經、殺、人”。供讀者參照比較,以辨真偽。
從對比的情況看,魯迅的書寫習慣與拍品有很大不同。如“下”字右點魯迅基本是回鋒點,而拍品則是挑點或頓點;“刀”字下鉤魯迅多以橫出鋒完成,而拍品則是逆鋒完成;“佛”字的單人旁,魯迅一般作短點加一豎,這在魯迅書寫習慣中是標志性的,而拍品則是長撇加一豎,而右邊的“弗”寫法也不對;“地”字“土”旁的下面一橫起筆與拍品截然不同,“人”字用筆魯迅多寫作捺點,而拍品則是上挑。
通觀現存的魯迅書信手稿,1924年9月以后的書信才有以“魯迅”作為落款簽名,此前基本是以“樹人”作為落款簽名。拍品作于1923年,用“魯迅”落款也似有疑。拍品中清水安三題詞說“此書是周樹人先生真筆也”,既然落款處是“魯迅”,為何不直說“魯迅先生真筆也”?以上三個圖“魯迅”簽名是從魯迅三十年代手稿中集出的字,而拍品也是與此字體相仿。有臨寫的可能性。
書法的比對有一定的出入性,因為同一個字在書寫上也會變化萬千,但萬變不離其宗,每個人的字都有一個基本的書寫形態,此處僅作為一個參考系。筆者總的感覺是有疑問的。
七 辨偽的目的
魯迅手稿的真偽關系重大,本文目的在于溯本求真。拍品到底是真是偽,關鍵還是要看拍品的源流以及藏品家屬方面可靠的證據,懷疑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陳子善、黃喬生先生都是在魯迅研究界做出過很多成就的學者,文中所提關于他們文章中的錯訛僅是討論觀點,無意攻訐,切請不必在意,所論不當之處還請方家指正。
本文作者:北京魯迅博物館研究員肖振鳴(筆名用蕭振鳴)
再談魯迅偈語條幅
王錫榮
據報,12月4日北京匡時拍賣公司以303萬多拍出一件魯迅手跡:佛教偈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放下佛經,立地殺人”,落款是“魯迅”。據拍賣公司圖錄說明,這個條幅是放在一個小木盒里的,木盒面上有中文題款:“朝花夕拾。安三七十七。此書是周樹人先生真筆也。思慕故人不盡,添四個字在此。這是魯迅先生書名也。”拍賣公司備注:“清水安三舊藏并題盒。”魯迅研究專家陳子善和黃喬生都寫了考證文章,分別考索了相關史實,也提出了一些存疑之處。但當然,之所以能拍到300多萬,買家還是看好的吧。但據我考察,這個條幅的難解之處和疑點越來越大。
首先是,飯田吉郎介紹的明信片和這個條幅究竟是什么關系?雖然飯田沒有像日本人慣常做的那樣提供圖片,但我們當然沒有理由懷疑飯田吉郎說的不是事實。但是,他的說法里卻有很多東西讓我們實在無法排除疑點:
第一,魯迅在明信片正面寫了“應需回信”四個字,那就是非常奇怪的事:這不是魯迅會做的事啊!試想,魯迅會在給別人的信或者明信片上這樣寫嗎?這樣要求別人回信,未免太不禮貌了。這種話,更多像是收信人自己的標注,以提醒自己別忘了寫回信。黃喬生的考證也說是收信人的標注,但是飯田卻是明明白白寫著“在明信片的正面有魯迅寫的‘應需回信’字樣”。飯田解釋說:“看來很可能是應清水的請求而寫的復信”,這同樣令人起疑:魯迅即使是應清水之請寫回信,怎么可能把對自己的提醒寫在給對方的明信片上呢?
其次,按照《魯迅日記》的記載,清水與魯迅的接觸主要出現在1923-24年,因而《魯迅全集》編者把這個偈語時間定為1923年。但是,飯田的文章卻說“當時中國正處于‘五卅’慘案和蔣介石反共‘苦迭打’的黑暗社會之中”,那么,這就不可能是1923-24年的事了。但是,1927年后,清水在魯迅日記上卻并沒有明確記載。現存魯迅日記,在1927年后仍有“清水”的記載,但據注釋,卻是另一個清水:清水三郎,是一個地質學家,1931年時在上海日本人辦的“自然科學研究所”任研究員,經增田涉介紹認識魯迅。在1931年5月到1935年11月間,魯迅日記有關于他的記載達23次,遠遠多于清水安三。看來,說清水安三在1927-31年間與魯迅有第二個交往高峰,肯定是有問題的。不過,據我所知,《魯迅全集》的人物注釋,是以早年“魯迅著作編刊社”的楊麗萍女士等人的調查為基礎的,但并未經過兩個清水本人的證實。所以,也不敢絕對說,那么多次記載“清水”,一次也不是清水安三。清水安三自己說,他也曾在上海見過魯迅。但問題是,為什么魯迅對此沒有絲毫記載呢?
其三,飯田吉郎說,明信片寫的收信人是“上海市徐家匯清水安三先生”,這也是非常奇怪的。徐家匯是個地名,不是具體地址,甚至不是路名,就憑這個地址,是否能找到清水安三呢?他又不是什么大名人,況且他既然不是定居上海,就只是臨時居住而已,而這寫法好像只要到了徐家匯便人人知道他住在哪里一樣。還有一層,如果確是1927年以后,魯迅住在上海,寫到本市的信,并不用再寫上一個“上海市”,尤其是不用、也不會多寫一個“市”字,要不就寫“本市”。甚至即使是從外地寄到上海的信,一般人都很少寫這個“市”字,因為只寫“上海”照樣會寄到上海“市”。我們看魯迅收信的很多信封上就是沒有“市”字的。所以,身在上海的魯迅給同樣在上海的清水寫信,而要在封面上寫“上海市徐家匯清水安三”,即使屬實,也實在是非常奇怪的。
其四,“明信片”一詞,在日語里應為“葉書”,而飯田卻寫的是“頁書”,這也是非常奇怪的。
其五,正如大家所質疑的,按照飯田記載,魯迅寫的后兩句是“放下佛教,立地殺人”,這是也奇怪的。雖然從意涵上說,放下佛教也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從文字上說,卻是不通的,尤其是對于作為太炎弟子,特別講究文辭工穩的魯迅來說,多少顯得有點業余了。從平仄的角度看,前兩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中原韻),后兩句卻是“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如果把“佛教”換成“佛經”就合乎平仄了。如果東西不假,那在音韻上也是一個小瑕疵。
光是飯田寫于1996年的介紹文字,就有這么多令人困惑的問題。看來《魯迅全集》收入這件東西是有點風險的。現在我們再來看這件東西本身,疑點更大:
其一,這個條幅,拍賣說明是“日式條幅”,其實這個條幅跟日式條幅有明顯區別。日式條幅一般上端都有兩根垂帶,而這個條幅卻沒有;
其次,這個條幅裝裱極差,表面很不平服,這種皺褶,完全不像日式裝裱的精致平服。倘若說是保存不佳所造成,則又與收藏盒的考究相矛盾。
其三,收藏盒上的題款更出問題。首先,清水有必要用純中文來寫嗎?作為日本人,清水的中文似乎并不好。現在我們假定他是個中國通,中文好得不得了,可是,須知他畢竟是日本人,他為自己精心收藏的魯迅書法做收藏盒,居然用中文來寫說明,未免太奇怪:難道他不準備給兒孫看,倒是準備給中國人看的嗎?他知道這件東西將來要賣給中國人的嗎?
其四,這里的題款更加要命:首先,他收藏也就收藏了,寫個說明也應該,可是干嘛要在這里提什么“朝花夕拾”?如果是當年魯迅寫給他的字,又怎么能說是“朝花夕拾”呢?何況,不值錢的東西才是“拾”,珍貴的東西怎么能說“拾”呢?“拾”又好像是無意中得
來,又怎么符合他的身份?其實,“朝花夕拾”含有自謙的成分,早上的花,到了傍晚已經枯萎了,然后自己來拾掇收藏,有“敝帚自珍”的味道,清水的中文既然熟練到了連自己收藏品的題款都習慣用中文的地步,又怎么連這個都不懂呢?這是一;還有,后面那幾句更糟糕。“安三七十七”,題款有這樣題的嗎?居然只寫數字不寫年紀,這到底是日語還是中文?
倘說是“日式”中文,日語真是這樣的嗎?再次,后面的“此書是周樹人先生之真筆也,思慕故人不盡。添四個字在此,這是魯迅先生書名也”更讓人失笑。首先,中文完全不通,跟一個連自己的藏品盒都習慣用中文書寫的人,完全不匹配;“此書”,就是個笑話。這不是“書”。而是“書法”!“周樹人”三字寫法更出問題:他居然把“樹人”二字縮小靠邊寫!把名字縮小靠邊寫,這是什么情況?基本上只有兩種情況:一種,自謙。在給別人書信或文本中自稱,名字縮小以示謙卑;其次,在一些公文里,并列提及名字時用,通常用來表示輕視、忽略之意。而清水居然在這樣一個極為珍貴的收藏盒題款中提到魯迅而把魯迅名字縮小靠邊寫,不能不讓人大跌眼鏡!還有,這題款似乎有點文言的意思,但卻用了現代白話文的語法:接連用了兩個“是……也”,前句只要說“此周樹人先生真筆也”就可以了,卻畫蛇添足,弄得好像他也跟三十年代中國文人一樣半文不白了;后面又來“這是魯迅先生書名也”也是不但不通,而且不合理,前面已經提到周樹人了,馬上又來說“魯迅先生”;其實,“思慕古人不盡”,也是問題,故人早已“故”去,如何能用“思慕”?“添四個字在此”不僅莫名其妙,而且又完全是現代漢語。說實在的,清水的中文如果不好,他既不會用中文題寫,也不會寫成這樣!如果好,當然就更不會這樣寫。
其五,飯田說他見到的明信片寫于“五卅”和“蔣介石”時期,則必然是1927年以后,但是,魯迅有必要在寫了一個明信片后,再依樣畫葫蘆自己重新寫一個同樣內容的條幅嗎?迄今所見清水記述與魯迅的關系,從未提及有這個條幅,如果清水在收到明信片后又請魯迅重寫條幅,這樣曲折的過程,他會在多次回憶中一點也不提嗎?
其六,再看這個條幅的文字。初看之下,似乎有魯迅之風,雖然顯得松散潦草,還有涂改,但總體上看看似乎還是魯迅的字。雖然肖振鳴先生指出這書法有很多可疑之處,但當然,我們可以認為魯迅當時狀態不佳,手下力虧,所以下筆散亂,不似當時他的一般毛筆字。但問題是,前面全都松散,到落款“魯迅”二字卻又顯得精神起來,這就不合理了。
最后,據陳漱渝先生告知,他問了清水的后人,對方卻說不知道有這條幅。誠然,后代不知前代事,也是常有的事。但是,這是清水先生77歲也就是1968年寫的,他那么大年齡,又那么珍愛,又怎么居然讓這東西出了手,后人居然一無所知?這卻是十分奇怪的。
按照文物鑒定的規則,只要一處“不對”,那就是整件東西都“不對”了。而這件東西,“不對”的地方也未免太多了。
“魯迅致酈荔丞信札”考
王錫榮
12月4日,北京匡時秋拍魯迅佛偈303萬成交的消息剛剛引爆輿論,12月16日上海朵云軒2015年秋拍又傳出驚人消息:魯迅的一封信拍出360萬天價,成交價則高達414萬。看來是前年魯迅的兩件手跡各自拍到600多萬后,有些人按捺不住了。但是,吊詭的是:前年魯迅一頁紙,拍到600多萬,而朵云軒的這封信,兩張紙加一個信封,拍賣價卻僅一半多。這是什么道理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大家心里都明白,這件東西不太“對”。對此,當然不妨見仁見智,收藏也盡管珍藏。作為魯迅研究者,盡可以不問。但是,既然此次成交了,接著就出現一個新問題:這封信既未收入《魯迅全集》,以后是否該收進去?這卻是作為兩版《魯迅全集》編輯工作參與者的我所不能無視的。因此,我把自己的看法寫出來,供大家研究參考,以免將來說不清。
對這封信,我是不看好的。為什么呢?且聽我從頭道來。
這封書信,看手跡似乎很神似魯迅手跡,特別是有位“畫事君”從手跡的書法分析,舉了不少例子證明其為魯迅真跡。初聽也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考證手跡,光從書法分析,夠嗎?時至今日,書法分析早已不能作為魯迅手跡的證據!原因也很簡單:有一些人在那刻意模仿。至于為什么要模仿:原因同樣簡單:如今魯迅手跡造假,已經不是“一本萬利”,而是“一本百萬利”的營生了。其實,臨摹魯迅的字,要形似并不難,只要臨摹功夫到家,略得幾分神韻,就可以蒙騙不深知魯迅的老實人。
考證書信的真假,第一看人物關系,看稱呼是否合理,包括抬頭落款;第二看史實與背景;三看文字包括語氣、所談事項、觀點等;四看書法筆致;五看紙張筆墨,以及郵票等;最后看流傳經過。
按此,第一件:稱呼就不對。“酈荔丞”原名酈永康(1882-1942),字荔臣,并無“荔丞”之稱。魯迅在日記里共五次提到他。第一次1923年12月6日:“后得三弟信,三日發,附酈荔臣箋。”第二次1924年5月14日:“得三弟所寄荔丞畫一幀。下午寄三弟信。”第三次1930年6月12日:“得荔臣畫二幅,以其一贈內山。”第四次1931年7月10日:“后得荔臣所寄贈自作花鳥一幀。”第五次同月24日:“寄荔臣信。”實際上,魯迅提及他只有一次是“荔丞”,只是取其諧音而已,而這封信卻不稱“荔臣”而稱“荔丞”。在日記里借用諧音字當然無妨,只要自己知道就行,而在通信中把對方名字寫錯,就很不禮貌了。其次,還加上什么“老棣足下”,后面又有“吾棣”,這都是不合魯迅習慣的。雖然在魯迅與許廣平信中有“嫩棣棣”和打了引號的“愚兄”之稱,但那“嫩棣棣”卻是許廣平戲稱魯迅,而“愚兄”卻是魯迅戲稱許廣平,純是親密的逗趣,豈能拿來作證據呢?其三,酈荔臣只比魯迅小三個多月(1882年1月4日出生),這種情況,魯迅一般是稱“兄”,怎么能稱“老棣”?例如對同鄉好友許壽裳(生于1883年),則早期稱“君”,后期稱“兄”。連生于1887年、與魯迅經常玩文字游戲的錢玄同,魯迅都是稱其為“兄”。后來對更年輕的人,魯迅也都稱“兄”,從無“老棣足下”這類油滑強調、老氣橫秋的稱呼。落款就更是離譜。首先,魯迅寫信,從不自署比對方大的身份。對母親署“男”,對蔡元培等前輩,則自署“后學”。對熟悉的人,一般都只署名而不寫身份,除非自署“弟”。對酈荔臣,根本不必、也不會特地寫上一個“愚小兄”這種魯迅從不用的別扭自稱。而署“愚小兄周樹人”更不合理:魯迅既然與他是總角之交,既然用這種油腔滑調的語氣寫信,說明兩人熟稔之極,可為什么署名卻突然莊重起來,居然署個正式的學名呢?誰都知道,故鄉的人,都稱魯迅為“豫才”,對于酈荔臣來說,這個表兄就叫“豫才”。魯迅如果說一定要自稱“小兄”,那么應該是“豫才”。即使稱“樹人”,也不可能自稱“周樹人”。“周樹人”這樣正式、嚴肅的全稱署名,只在正式場合、陌生場合使用。魯迅在書信中使用“周樹人”落款的絕少,目前所見,除了對同鄉前輩蔡元培、張琴孫,就只有1932年8月17日致杜海生(1876—1955)信用過。但那顯然也是因為比較正式,對方年紀又比自己大好幾歲的緣故。看魯迅1931年前后的書信落款,對較熟悉的人,基本上是三個自稱:“迅”、“樹”和“豫”。對酈荔臣這樣身份的人,魯迅不可能那樣生分地寫上全名。一方面隨意戲謔,一方面畢恭畢敬,這樣矛盾、錯亂、無禮的寫法,不被酈荔臣恥笑才怪!總之,這封信的抬頭和落款,不倫不類,顯然不符合魯迅與酈荔臣的關系。
其次,看史實和相關背景是否吻合。按此信日期署“七月廿四日”,查《魯迅日記》確有“寄荔臣信”的記載。但是,信中說“日前喬峰持來所惠妙繪一幀”,“喬峰”即周建人,這個很多人都知道,不是秘密,不足為證。那么這“日前”是指哪天呢?《魯迅日記》7月21日有“夜同廣平訪三弟”,假定是這天得到,但卻不是“持來”,而是“取來”或“轉來”,所以是對不上號的。在此之前,是7月10日,有“午后得荔臣所寄贈自作花鳥一幀”,看來“日前”即指這個記載了。但卻同樣看不出是周建人“持來”。周建人確曾“持來”過人家贈送給魯迅的東西,一般魯迅都會注明。例如1931年6月9日:“朱稷臣贈魚干一簍,筍干及干菜一簍,由三弟轉交。”所以,這封信里的“喬峰持來”是無法落實的。后面又說“睽離故鄉且三十載”,就出問題了:魯迅離開故鄉,不是三十載。誠如“畫事君”說,“且三十載”就是“將近30年”,如果從1902年魯迅留學日本,到寫信時倒是正好30個年頭。但是,其實魯迅是1898年就離開故鄉了,應該是34個年頭了!魯迅對于自己離開家鄉“走異路,逃異地”是看得很重的,應該從1898年算起才對。下面又說“與情親不相謀面者亦已久矣”,更不對了:首先是“情親”的用法出問題。“情親”本指至親,那么,許廣平,周海嬰,周建人夫婦,還有他們的孩子們,不都是“情親”嗎?前二者朝夕相處,后數者過從甚密,每周見面至少一次,怎么談得上“不相謀面者亦已久矣”呢?魯迅有詩:“忽憶情親焦土下,佯看羅襪掩啼痕”,他會不懂“情親”的內涵嗎?即使再擴大一點,把“親戚”也算進來,不也時常來往嗎?不說魯迅在北京時期親戚來往之頻繁,就說上海時期,1928年10月8日日記:“下午和森及其長男來,晚同至中有天晚餐,并邀三弟”;1928年12月4日“和森來,交以火腿一只,鋁壺一把,托寄母親”,這是魯迅姨表兄父子,阮和森(1880-1959)也是酈荔臣的表兄,其子阮善先生于1919年。這來訪離開這封信的時間不過兩年半而已。還有其他親屬也時常相見。1929年魯迅北上探親時,還曾見過酈荔臣的妹夫車耕南等,何況還有許廣平的廣東親戚馮姑母等也時常來往,連“擴大版”的“情親”都經常見面,何來“不相謀面者亦已久矣”?
后面又有“如見兒時相見于皇甫莊時之夢也”,也是不合情之處。迄今沒有任何資料可以證明酈荔臣曾經與魯迅在皇甫莊見面。除了祖父科場案發時,魯迅曾在皇甫莊暫住過不到一年,再就是兒時偶然去掃外祖父墓、看戲和吊喪(1896年大舅父魯怡堂及其子佩紳相繼在皇甫莊去世)。假定在那時候兩人見過面,也是極偶然的,不是他們見面的代表性地點,不需要特地提出來說。魯迅家住城南東昌坊口,酈荔臣家住城東廣寧橋,兩地相距不過3里地,魯迅不提他們經常在城內見面(應該會有,但也無明確記載),倒要特別提到在偶然去的30里外的皇甫莊見面,極其不合情理。還有一個情況,也是需要指出的:酈荔臣家原住廣寧橋,而據周作人日記,1915年1月酈家把廣寧橋舊宅賣了,全家搬遷到了寶幢巷,離魯迅家更近。而這信封上卻寫“八士橋”(本該是“八字橋”,魯迅經按民間訛稱寫作“八士橋”,也是很可怪的),可是酈家好像并不在八字橋住。
再看語義,就更加不合情理。“老棣”(老弟)是十分隨便、很不謙恭的稱呼,很不禮貌,可是接著卻來一個“足下”,卻又是十分謙恭的語氣,這兩個詞搭配,是很不妥帖的。如果說魯迅是因為太熟了,故意開玩笑,可是,信中不是明明說已經很久不見面了嗎?何況對他的繪畫又評價得那么高超,這種口氣,是對一個自己那么尊重的人應該用的嗎?
“發視悵然”,好像魯迅很驚艷似的。如果這是真實的,那應該是初次見到他的作品。但其實,早在1924年5月14日,魯迅就收到過酈荔臣通過周建人轉給魯迅的一幅畫,當天魯迅就給周建人回了信,要驚艷,那時恐怕已經表達過了。而且就在上一年(1930年6月12日),魯迅還剛剛收到過酈荔臣的兩幅畫,就算評價再高,也不至于等到那么多年后,第三次收到他的畫才表現出這么驚訝。何況,魯迅似乎對他的畫評價并不很高。他收到酈荔臣的兩幅畫,當即將其中一幅贈送給內山完造。1932年又送了一幅給增田涉,在給增田的信中,魯迅這樣說:“對于我的表兄弟的畫,不必還什么禮。他在鄉下過著清閑日子,讓他畫幾張畫,并不費事。而且他恐怕已感到滿足,也許在藏于他心里的自傳中,已經寫下‘我的畫已傳到東瀛’了。”(魯迅1932年1月16日致增田涉信,《魯迅全集》第14卷第196頁。)玩其語義,好像魯迅并不認為他的畫有多“妙”。
很多語句都是毛病:“妙繪”是生造詞,也正是魯迅所反對的。“中表兄弟隔以云天,而俱已鬢垂斑白”,“隔以云天”與“鬢垂斑白”中間缺乏邏輯聯系,絕非魯迅那樣精通古文的人筆下所能有。“覩高情于毫素,粲春華于蕭齋”,“畫事君”這樣解說:“‘覩高情于毫素’,就是說自己懷有高遠的情懷,只能眼看在紙筆之間表達,‘粲春華于蕭齋’,將大好年華,在一間蕭索的小屋中消耗。”變成孤芳自賞了,完全離譜。只看字面意思,前者應該是說“從作品中看到高尚的情誼”,稱頌對方,過于肉麻。這畫并非抒情作品,并不能看出什么“高情”;后者則莫名其妙,“蕭齋”本是對自己書齋的謙稱(不是什么“蕭索的小屋”),這句硬要解說則是“在自己的書房里笑對春光”,則更莫名其妙,也與魯迅與酈荔臣的關系不合榫。后一句更離譜:“如見兒時相見于皇甫莊時之夢也”,一句話里竟然出現兩個“時”,也是低級錯誤;“如見……夢”也是病句。后面“恣為荒怪”,又是生造;“適是投滬上淺躁之心”,“適”后面再來個“是”,這是有舊學休養的人會犯的毛病嗎?“淺躁之心”又是生造,“投……淺躁之心”又是語法不通;“萎花枯葉,奉為珍異”則是無的放矢,而“健實之作”還是生造。短短兩頁紙、190個字的信,可說滿紙饾饤!以魯迅這樣的大文豪,寫出這樣的文字,真要打手心了。
這里魯迅居然又來充當國畫評論家,大談繪畫技巧了:“筆法清正,自是花鳥正脈”,什么是“花鳥正脈”?只有“筆法清正”才是花鳥畫的“正脈”嗎?這又從何說起!魯迅會說趙之謙(撝叔)、吳昌碩(倉石)是花鳥末流嗎?魯迅買了好幾種趙之謙、吳昌碩的書畫印刷品,還明確說吳昌碩是中國現在的一個藝術家,證明魯迅是喜歡他們的作品,肯定他們的藝術成就的,說他們是末流,未免太過分一點。何況此二人影響最大的是書法、篆刻,并非以花鳥為主,即使“末流”是說他們的弟子,從不畫花鳥的魯迅又怎么會大談花鳥技法而舉此為例,且將他們貶得一無是處呢?
再拿這封信跟魯迅1931年的其它書信放到一起,還是不對:一是,魯迅寫信極少用類似“黃傘格”,即提到對方名諱時,換行頂格起的格式。基本上只有給母親、給蔡元培等尊長的信上用。一般對比較陌生和尊敬的人,偶然只是升半格,最多的是跳格,即在提到對方名諱時空一格以示尊重。對酈荔臣這樣的身份,是不可能用這種格式寫信的。
至于“畫事君”最重要的依據:書法本身,也是完全不足以證明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兩個:一是筆意斷裂。最突出的證據就是:這封信的每個字都是單獨的,相互之間缺乏氣韻的貫通。魯迅的字雖然不用連筆,但是氣韻卻是連貫的。間距多數比較緊湊,雖然偶然也有比較寬松的,但是,行間距可以松,字間距卻不會松。如果對對方很尊重,就從頭開始寬松,第一行就不會離紙邊那么近!可是這封信卻是頭上很逼仄,而中間字間距很寬松,好像打了格子來寫的,就不但松而且散了。至于字體的結體、運筆,不但可以模仿,而實際上這封信也還多有不合魯迅書法特點之處。比如“酈”字,右耳旁寫法,“荔”字的三個“力”字互不相干,信封上“周”字右腳的勾,都不是魯迅習慣。當然,討論這個,人們可以各執一詞,若要模仿,也可以更加神似,所以,書法已經不足以成為鑒定魯迅手跡的主要證據。
至于紙張、信封之類,更不能作為證據,因為時下要搞一點舊紙、舊郵票,并非難事。作為文物鑒定,是不會對這些太當真的。
最后,還有一處必須指出:據拍賣圖錄:“此信直接得自上款人家屬”。據記載,酈荔臣1942年就去世了。承紹興魯迅紀念館前館長裘士雄先生告知:荔臣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月珍、瑋珍月珍不知下落,裘與酈瑋珍十分熟稔,關系很好,曾多次商談將家藏名人書畫捐贈魯迅紀念館事,她卻從未提及有此信。酈瑋珍終身未婚,1980年代就去世了,但曾收養一女,亦已與魯迅紀念館失去聯系。所謂“上款人家屬”,或即此女乎?但此件東西終究來歷可疑。
市場有市場的規則,真假與買賣并不掛鉤,爭議與價格也并不牽連,而文物收藏機構鑒定的規則,是只要有一點可疑,便是整體可疑;只要有一點“不對”,就是整體“不對”。這封魯迅致酈荔臣信,有著太多、太明顯的“不對”之處,可說處處是病,破綻百出。所以,套用文物鑒定的術語,這件東西是顯然“不對”的。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