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進展情況
一、研究進展情況
主要內容:①研究計劃總體執行情況及各子課題進展情況;②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調研數據整理運用、文獻資料收集整理、學術會議、學術交流、國際合作等);③成果宣傳推介情況(成果發布會、《工作簡報》報送情況、國家社科基金專刊投稿及采用情況等);④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研究心得、意見建議;⑤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本項目自2012年10月正式批準立項,首席專家立即與子課題負責人溝通,吸收在課題答辯時專家們提出的意見,重新對大綱作了修訂,并于11月3日到4日在肇慶學院召開全體課題組成員參加的開題預備會,對重新設計過的大綱再次進行仔細研討,統一了思想,修正了大綱。12月1日,課題開題會在上海師范大學舉行。首席專家湯勤福向專家組匯報了課題大綱修訂情況與課題實施方案,獲得由陳祖武先生為主席,包括彭林、卜憲群、韓昇、葛金芳諸位先生在內的答辯專家組的肯定。此后,課題組進入研究程序,經過一年半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積累了一些經驗教訓。現將具體研究進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成立研究中心,完善研究制度。
按照專家組意見,在上海師范大學領導、社科處及人文學院領導的支持下,設置了中國禮志史研究中心,由首席專家湯勤福負責具體工作。設置學術秘書一人,目前正在落實辦公場所(新大樓即將建造完畢,當可落實具體辦公場所)。禮志史研究中心還制訂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如科研經費報銷規定、論文撰寫格式規定、論文審查與發表規定、成果獎勵規定、學術信息交流規定、檔案管理規定等。具體是:
科研經費規定:課題組采納“定額與績效相結合”的方式。先確定每個子課題組使用經費基本數額,落實到每位具體研究人員,按計劃下達每年可以使用的經費數額,按照國家財務規定在上海師范大學財務處報銷。然后按照個人研究成果給予績效科研獎勵數額(詳下),按國家財務規定開支。
論文撰寫格式規定:制訂論文撰寫具體格式,統一體例,以便今后修訂。
論文審查與發表規定:規定課題組成員所撰寫的論文,必須送首席專家審查,以確認其政治思想上準確、論文學術水準上有創新、格式規范上統一。同時也便于首席專家掌握每一位成員的研究進度與研究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協商解決。首席專家對每篇論文進行審閱、修訂或提出詳細建議,與作者進行交流,最終確定論文的成稿。論文發表有相應規定,首先由首席專家根據論文內容,組成專題,與一些刊物(CSSCI級別)進行聯系,組織成專欄進行發表。一些有重大創新、學術質量很高的論文,則推薦到權威刊物。不宜組織專欄的論文,由作者自投刊物、或由首席專家推薦到一些刊物(規定均為CSSCI級別,特殊情況由作者與首席專家商定),確保成果在發表后的影響。
成果獎勵規定:課題組采取績效制,規定各位成員每年發表論文數量,進行年底科研績效考核。按照成果發表刊物的級別(必須是CSSCI級別)給予一定獎勵額度,按財務規定使用、報銷,用以激勵大家研究積極性。最高等級每篇獎勵一萬元(如權威刊物《求是》、《中國社會科學》、《新華文摘》封面標題論文)。實行這一規定,明顯提高了課題組成員的研究積極性。當然,如果不能完成預定論文數量,也有相應處罰規定,按照比例扣除一定數量的科研經費,但實際上至今尚無人被處罰。
學術信息交流規定:課題組按照需要,撰寫課題組內交流的《研究信息交流》,目前已發出5期。主要內容是課題組研究進度、課題組發表論文情況、學術界研究動態、課題組內具體事務交流等。《研究信息交流》能夠一目了然地了解各位研究人員的研究進度與取得成果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研究人員的積極性。
檔案管理規定:規定課題組制訂的規章制度進行整理歸檔、上級重要文件歸檔、研究成果歸檔(取得成果必須寄來刊物原件或復印件的封面、目錄和全文內容)。
通過上述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制訂,用以確保課題研究的正常進行。
(二)落實研究計劃,提高研究水準。
目前,課題組各子課題組研究按計劃正常進行,盡管有些快慢不均(如唐代部分與其他研究相比稍慢),但總體說來是正常的。課題組成員十分努力,積極開展研究,也取得了比較明顯的進展。實際上,首席專家深深體會到:保證研究進度僅是一個方面,更為重要的是提高研究質量,產出高水準的學術成果。
為了提高課題組研究水準,首席專家與學界一些禮志研究專家聯系,進行廣泛的學術交流。具體措施是:一是召開學術會議,邀請專家與會,進行學術交流。如2013年,課題組與杭州師范大學聯合召開學術研討會,邀請由著名禮制史專家吳麗娛研究員擔任首席專家的中國社會科學院A類重點項目《禮與中國古代社會》一些成員參加會議,并請吳麗娛先生介紹研究情況,以促進我們課題組的研究進程,提高學術水準。二是聘請專家擔任中國禮志史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目前已聘請吳麗娛(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首都師大特聘教授)、趙和平(北京理工大學教授、首都師大特聘教授)、陳居淵(復旦大學教授、博導)、張鶴泉(吉林大學教授、博導)、葛金芳(湖北大學教授、北京師范大學985特聘教授)、樓勁(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6位禮志史專家為兼職研究員,經常向他們請教,遇到疑難問題請他們協助解決。兼職研究員不給兼職工資、也不給研究經費,但他們以項目名義發表的禮志論文則給予相應獎勵。三是與一些有禮志研究背景的單位聯合召開學術會議,以促進雙方交流。如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清華大學)、浙江杭州(浙江大學等)、遼寧(遼寧大學)、吉林(吉林大學等)、湖南(湖南大學)、上海(復旦大學)等地是國內禮志研究重鎮,課題組應當加強與這些單位的聯系與交流。2013年,課題組與杭州師范大學聯合召開了學術會議,2014年確定8月下旬與遼寧大學聯合舉辦學術研討會,今后還將與其他禮志研究重鎮合作,以擴大交流,用以提高我們的研究水準。四是鼓勵課題組成員參加各種國內外學術會議,將我們的論文提交給會議,廣泛聽取專家學者們的批評意見,以修改我們的論文。
我們認為,廣泛開展學術交流,是我們提高學術水準的重要條件。同時,由于課題組成員分散在全國各地,平時管理頗難,因此舉辦課題組全體成員會議也有利于首席專家對情況的了解,有利于對課題進行管理。
課題組成員積極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首席專家湯勤福教授2013年應邀赴香港嶺南大學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2014年7月還將應邀赴日本、韓國進行交流。課題組成員曹建墩在首席專家的鼓勵之下,已取得國家教委的外派計劃,目前正在進行語言培訓,將于明年初赴英國劍橋大學作訪問學者。至于課題組成員參加國內會議非常普遍,無法一一詳述。
(三)組織專欄論文,擴大學術影響。
遵照國家社科辦要求擴大國家社科重大招標項目學術影響的指示,我們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首先,組織專欄論文,力求效益最大化。首席專家經過反復思考,決定采取“集團轟炸”或“重磅炮彈”的方式來擴大成果影響。具體是:由首席專家對每篇論文進行修訂后,根據論文內容,組織三篇左右論文向某一刊物聯系,組織“禮志專欄”。這樣可以達到“1+1大于2”的效果。經過努力,目前已經在《求是學刊》、《浙江學刊》、《首都師大學報》、《社會科學》(上海社會科學院)、《中原文化研究》5個刊物上發表專欄論文,即將發表課題組專欄論文的有《江海學刊》(2014年第4期)、《山西大學學報》(2014年第5期)、《史學集刊》(已采用,今年下半年)、《河南社會科學》(2014年第11期)等4個CSSCI期刊。另外向《社會科學戰線》等刊物投去專欄稿件(尚未答復)。通過專欄論文,已獲得極大的社會反響。一些禮志研究專家來電或來郵件稱贊我們課題組的學術“聲勢”。當然,除專欄之外,首席專家根據一些論文質量,推薦或建議作者投權威刊物或重要刊物,以便象“重磅炮彈”一樣取得更大影響。經過我們努力,現在已在權威刊物《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一篇論文,在重要刊物《中國哲學史》上發表一篇論文,另外有3文通過重要刊物《中國史研究》審稿,等待刊用。另外向《歷史研究》、《哲學研究》、《中國哲學史》投寄多篇論文,向影響巨大的刊物發起沖擊(詳見成果表格附錄)。
本課題組已經發表論文25篇,已通過審稿并被采用的論文21篇。另向各刊物投稿并在審查過程中有12篇,目前已有成稿、尚未投出者11篇(詳見成果表格)。
其次是組織宣傳重大項目。我們自立項之后便注意擴大這一重大項目的影響。首先在上海師范大學網站上報道了該項目的立項,其次在肇慶學院召開開題預備會,在肇慶學院打出橫幅宣傳廣告和組織文章在網站報道,宣傳國家設立的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在杭州會議上,杭州師范大學也打出橫幅宣傳廣告。會議結束后,我們組織了一些宣傳文章,在上海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網站報道外,其他重要報刊及網站均有報道,如《中國社會科學報》(10月18日)、上海國際學術會議知識服務網(10月22日)、《光明日報》(11月6日)、《山西檔案》(2013年第6期)、《中原文化》(2013年第6期)、《中國史研究動態》(2014年第2期)。這些宣傳被轉載的網站非常多,其中重要的有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網、中國社會科學在線網、中國學術會議在線網(國家教育部)、中國日報網、哲學中國網(中國社科院哲學所)等等,其他如江蘇社科規劃網、鳳凰網、陽光網(南京師范大學)、中華國學網,乃至安順學院網站均作了轉載,確實擴大了國家社科重大招標項目的學術影響。
第三,提高學術質量,爭取各種刊物的轉載。課題組至今共計正式發表25篇,已經被各種報刊摘錄或轉載者有:趙克生《明清時期天主教中國教區的“祭禮之爭”》(《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7月15日B04版《文摘》摘錄要點)、梁滿倉《從魏晉南北朝復仇現象看“禮”對“法”的影響》(《歷史學文摘》2014第1期轉載、《高校文摘》2014年第1期摘錄、人大復印《魏晉隋唐史》2014年第2期轉載)、王志躍《推崇與抵制:明代不遵循<朱子家禮>現象之探研》(《高校文摘》2014年第1期摘錄)、曹建墩《先秦儒家對祭祀的理論詮釋與現代意義》(《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4年2期摘錄;《學術界》2014年2期摘錄),盡管課題立項至今才一年半,論文發表到轉載、摘錄還需要一段時間,但課題組的論文確實以其較高的學術質量引起了有關刊物的重視。
課題組按照有關規定,每半年向上海社科管理部門報送《工作簡報》,詳細匯報半年研究工作的進度與具體情況。課題組還撰寫過《中國古代禮法結合及現代啟示》等有關文章,兩次向“國家社科基金專刊”投稿,盡管沒有采用,但我們今后仍然會繼續撰寫相關文章,向專刊投稿。
關于成果發布會,首席專家已作了計劃,待杭州會議文集發行后(約2014年年底前),將召開成果發布會。今后每次論文集發行,都將召開成果發布會,以擴大學術影響。
二、研究成果情況(可另加附頁)
主要內容:①代表性成果簡介(基本內容、主要觀點、學術價值、社會影響等);②階段性成果清單(請填寫下頁表格),要列出全部成果目錄。
(一)吳麗娛《皇帝“私”禮與國家公制:“開元后禮”的分期及流變》,《中國社會科學》2014年第4期
基本內容:
作者研究了“開元后禮”及其前后分期,開、天變革與皇帝祭祀中道教崇拜的建立、建中到元和時代的繼承與變革、皇帝獨尊與道教崇拜的關系、中古皇帝禮的分化與專制皇權走向成熟等問題。
主觀觀點:
唐代“開元后禮”的建設可以分為不同時期,開元后期與天寶時代以皇帝為首對《開元禮》所建制度大興改革,并建立國家祭祀中的道教崇拜體系。安史亂后面臨對《開元禮》和天寶改制的選擇,從建中、貞元初以《開元禮》的繼承和回歸為主,到貞元后期和元和中更多地納入新制而進行調整,變化的因素不斷增加。而對《開元禮》的“刪定施行”則通過對制敕的刪修得以實現,體現了禮制以皇權為中心的意義和時代對變革的需求。與此同時,道教祭祀與代表皇帝私人和家族性質、表達皇帝個人意旨的“私”禮(或云“家禮”)進一步結合,與作為國家公制的禮儀同存共融,形成了中古時代禮儀的新概念和新特色。
學術價值:
作者指出玄宗開元、天寶時期國家禮志變革之初,但其影響則極為深遠。作者認為:“開元后禮”大致可分為前后兩期,前期盡管有所調整,但基本沿襲《開元禮》,后期以貞元中后期至憲宗元和時期,是唐代禮制真正變革期。這一變革始于玄宗時期,其主要表現是皇帝祭祀宗廟的私禮作了重大改革,此后一切改革大都與道教關系密切,以太清宮祭祀加入國家禮典標志著道教祭祀已融入國家禮制的主體。這一變革雖受道教影響,其實質是皇權的伸張。安史之亂后,建中至貞元初以恢復《開元禮》為主,力圖恢復儒家禮制;貞元中期之后以格敕整編、增修為手段,皇權突出和強化,成為新時代禮儀特征;貞元后期至元和時期時期,改革禮制與法的關系更為密切,通過格敕推行新禮制,使開元后禮離《開元禮》越來越遠,體現了開、天之后禮制變革的新面貌。在此過程中,道教祭祀與代表皇帝私人和家族性質、表達皇帝個人意旨的“私”禮進一步結合,與國家公制的禮儀同存并融合,形成中古時代禮儀的新特色,專制皇權也走向成熟。作者所提出的這些觀點,是在姜伯勤、麥大維、高明士金子修一、雷聞等人研究基礎上有重大推進,是獨創性見解。
社會影響:
本文剛發表,因而還沒有轉載或摘錄。但此文有重大突破,當會產生極大影響。
(二)梁滿倉《從魏晉南北朝復仇現象看“禮”對“法”的影響》,《求是學刊》2013年第5期
基本內容:
論文分為秦漢時期復仇法令的逐步建立、魏晉南北朝明令禁止復仇、“禮”對禁復仇之法的影響三個部分,梳理了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復仇現象與禁止復仇法令的施行過程,并從禮制角度對這一變化進行了學理上的辨析,指出禮法結合使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復仇現象產生了與秦漢時期完全不同的形態。
主觀觀點:
復仇是中國古代社會經常出現的現象。秦漢時期,有關禁止復仇的法令,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但復仇現象始終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魏晉南北朝明令禁止復仇,所見文獻記載的復仇事件也大大少于秦漢時期。這種情況的出現與禮制的變化及禮對法的影響密切相關。禮法結合使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講究法“理”,重視生命,法貴得中,寬法倡德,越來越充滿了“禮”的精神。在這種結合中,禮對法產生的影響有其不可忽視的積極的一面。在禮的影響下,冷峻嚴酷的法具有了尊重生命的人性,剛硬的律條注入情和理的靈魂,殺罰止惡的同時又兼道德提倡,從而提高了服務國家政治的效率。
學術價值:
這是一篇開創性的研究論文。古代復仇現象,學界研究頗少,作者抓住這一學者不太注意的問題,從禮制角度來論述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復仇現象的變化,視角新穎,創新明顯。作者提出魏晉南北朝時期“法講究法‘理’,重視生命,法貴得中,寬法倡德,越來越充滿了‘禮’的精神”這一主要觀點是非常準確的,也充分說明禮法結合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了進一步發展。作者認為禮對法有著重要影響作用,“冷峻嚴酷的法具有了尊重生命的人性,剛硬的律條注入情和理的靈魂,殺罰止惡的同時又兼道德提倡,從而提高了服務國家政治的效率”,這一極具說服力的觀點令人耳目一新。
社會影響:
《歷史學文摘》2014第1期轉載,《高校文摘》2014年第1期摘錄,人大復印《魏晉隋唐史》2014年第2期轉載。中國社會科學網、光明網、中國社科院網站都轉載推薦。
(三)趙克生《明清時期天主教中國教區的“祭禮之爭”》,《社會科學輯刊》2013年2期
基本內容:
論文分析了利瑪竇、利安當等人對中國祭禮不同的看法,指出他們在傳教策略上的不同,分析這些不同隱含著的各自目的,并對“求福不求福”的禍福觀進行對比分析,指出利瑪竇以及繼承者采用了“掩飾性”的技巧,傳給歐洲許多不真實的關于中國禮儀的知識,因此導致其最終失敗。
主觀觀點:
祭禮之爭是明清之際中西“禮儀之爭”的重要內容。以利瑪竇為代表的耶穌會士及他們的中國教徒認為中國祭祖、祭孔等禮儀只具有倫理的意義,沒有違反天主教義,中國教徒可以參加這樣的祭祀活動。他們以《禮記》、《朱子家禮》等經典文本為根據,有選擇地考釋、申論,以期實現儒、耶之間的和合與融通。而耶穌會士龍華民、方濟各會士利安當和多明我會士黎玉范等人雖參考中國經典,但主要采取觀察、訪問,根據明清之際中國民眾的祭禮實況,得出完全不同的看法。利瑪竇及其繼承者在“禮儀之爭”中采用了掩飾性技巧,傳達給歐洲許多并不真實的中國禮儀知識,最終導致了利瑪竇傳教策略的失敗。
學術價值:
明清時期“中西禮儀之爭”是學界非常關注的問題,但觀點各異,爭論不斷。本文從祭祀文化的樣態不同角度來研究這一中西禮儀之爭,使人耳目一新。作者指出利瑪竇為代表的傳教士企圖以“天主教本位主義”出發,允許中國教徒參加傳統的祭孔、祭祖活動,用以爭取擴大天主教的影響。而利安當、黎玉范等傳教士則站在嚴格的天主教教義的立場上,經過調查,得出中國祭禮違反天主教教義的判斷則比較符合實際,因此強調祭孔、祭祖會阻礙天主教的傳播,并取得羅馬教皇的支持。作者指出,長期以來中外學者對利瑪竇的貢獻非常肯定,但實際上,利瑪竇及其繼承者只是在禮儀之爭中采用了“掩飾性”技巧,傳達給歐洲許多不真實的中國禮儀知識,因此難以避免掩飾被揭開后的尷尬,從這一角度看,利瑪竇的傳教策略本身就隱含了失敗種子。論文所作出的觀點基于堅實的史料基礎之上,對利瑪竇傳教的貢獻作出了比較客觀的評價。
社會影響:
《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7月15日B04版《文摘》摘錄要點
(四)王志躍《推崇與抵制:明代不遵循<朱子家禮>現象之探研》,《求是學刊》2013年第5期
基本內容:
明代沿襲元代重程朱理學的傳統,明代帝王推崇《朱子家禮》,然而明代仍然存在不尊崇《朱子家禮》的現象。作者對有明一代不尊崇《朱子家禮》的具體表現作了梳理,并進一步分析了明人不尊崇《朱子家禮》的主觀與客觀原因。在此基礎上,對這一現象作了理論思辨,指出禮制有時代性的特征、變通創新是禮制發展的規律、禮制的普及需要破除惡俗、禮制的實施需要考慮社會現實,給人們以新的啟示。
主觀觀點:
明政府尊崇程朱理學,推崇《朱子家禮》,但社會上不遵循《朱子家禮》的現象仍廣泛存在.這一現象的出現主要是《朱子家禮》自身存在不足,不良風俗的阻撓、地理位置的限制、人情、恩義、宗族以及人們認識不同等主客觀原因導致的.從禮制史角度來認識明人不遵循《朱子家禮》的現象,使我們更為深刻地了解禮制諸多共性,即禮制有時代性的特征、變通創新是禮制發展的規律、禮制的普及需要破除惡俗、禮制的實施需要考慮社會現實等。有“禮儀之邦”美譽的中國社會正遭遇禮儀的缺失,建立既適應當代社會,又符合中華傳統文化的現代禮制,是需要學界乃至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努力解決的重大課題。
學術價值:
學界對明代帝王推崇程朱理學、尊崇《朱子家禮》有不少研究,然而對明代社會是否存在不尊崇《朱子家禮》的情況則語焉不詳。作者能夠抓住一個學界至今尚未研究過的課題進行研究,作了比較深入的分析,得出了自己的結論,應該說這種創新性的研究是非常有價值的,可以給學界進一步研究提供參考。
社會影響:
《高校文摘》2014年第1期摘錄
(五)曹建墩《先秦儒家對祭祀的理論詮釋與現代意義》,《浙江學刊》2014年第1期
基本內容:
本文分析了先秦儒家祭祀理論的理論、原則與規范,研究了先秦儒家祭祀理論與宗教、社會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先秦儒家祭祀理論的現代意義及借鑒的可能性。
主觀觀點:
祭祀是一種人神交接之道,其實質是一種宗教性的行為。中國的祭祀,從西周開始,隨著人文理性的覺醒,便逐漸消解祭祀的宗教性色彩,瓦解其宗教性功能。先秦儒家的祭祀原則是崇德報本、鬼神饗德、尚樸貴質、重視自求,德性求福、敦睦人倫、備德垂教,強調祭祀應遵循禮的規范,并對祭祀的社會功能作了理論上的詮釋。儒家祭祀理論的指向是現實的世界,關注現實世界的道德倫理與政治社會秩序;儒家祭祀的目是非世俗功利性的,而是將之視作一種道德的踐履與人情感的慰藉;儒家的祭祀是人文的,而非宗教的,它是一種利用宗教形式而實現人文教化的禮儀體系,因此與西方宗教祭祀截然不同。儒家祭祀理論可以賦予現代祭祀以人文道德內涵,使之成為道德與情感的人文儀式,引導現代祭祀向人文主義的方向發展。
學術價值:
本文最大的價值是對先秦儒家祭祀理論作了比較深入的分析,歸納出先秦儒家祭祀理論的原則與規范,強調這些祭祀理論是人文的,而非宗教的,它對現代社會有一定的借鑒意義。這一觀點對新時期社會主流價值的建設有較大參考作用。
社會影響:
《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4年2期摘錄;《學術界》2014年2期摘錄
(六)梁滿倉《先秦兩漢執手禮及其情感內涵》,《社會科學》(滬)2014年第4期
基本內容:
論文研討了先秦時期執手禮表達的諸種情感,分析了兩漢時期執手禮對先秦執手禮的繼承呈現出的四個特點,進而分析執手禮情感表達方式與傳承關系。
主觀觀點:
執手作為一種禮儀,最遲在先秦時期已經形成。不同的歷史時期,執手的對象、范圍以及所表達的情感有很大變化。先秦時期執手禮的實行已經較為普遍,出現在師生、國卿與大夫、君臣、士兵、國人等關系中。秦漢時期的執手禮較之先秦具有史籍記載多、意向情感豐富、人物關系更加多樣、場合環境更加擴大等特點。無論先秦還是兩漢,執手禮有一個最根本的共同功能,即表達對他人的與正向價值有關的情感。在人們的觀念中,手是美好神奇的,因而人們愿意把美好善良的情感通過執手的方式向對方表達。逾千年而不變的情感和觀念,使得執手漸漸地積淀為一種禮俗,而一旦形成禮俗,就具有極強的穩定性,從而不可逆轉地傳承下去。
學術價值:
周一良先生曾注意到先秦至魏晉南北朝時期存在執手禮,但沒有深入研究。而本文則是對這一禮俗進行詳細研究并有諸多創新的一篇論文,因此學術價值頗高。論文對先秦至兩漢時期執手作了比較深入地研究,并探討了執手的特點、先秦與兩漢時期執手禮的發展、所表示的諸種情感、執手禮所表達的情感傳達方式、人與人之際的關系等等方面。論文還指出這一禮俗不但具有極強的穩定性,而且必然地不可逆轉地傳承下去。
社會影響:
本文剛發表,因而還沒有轉載或摘錄。但此文有重大突破,當會產生較大影響。
注:2010年立項的重大項目主要填寫2012年6月以來的研究進展情況。
二、研究成果情況
階段性成果目錄見后表。
附錄一、二、三表。
注:2010年立項的重大項目主要填寫2012年6月以來的研究成果情況。
序號 |
成果名稱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刊物名或出版社、刊發或出版時間 |
字數(萬) |
轉載、引用、獲獎等情況 |
1 |
明清時期天主教中國教區的“祭禮之爭” |
趙克生 |
論文 |
《社會科學輯刊》2013年2期 |
1.1 |
《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7月15日B04版《文摘》摘錄要點 |
2 |
王安石《周禮新義》佚文補輯 |
張 濤 |
論文 |
《宋史研究論叢》(第13輯)2012年12月 |
1.2 |
|
3 |
從魏晉南北朝復仇現象看“禮”對“法”的影響 |
梁滿倉 |
論文 |
《求是學刊》2013年第5期 |
1.2 |
《歷史學文摘》2014第1期轉載 《高校文摘》2014年第1期摘錄 人大復印《魏晉隋唐史》2014年第2期轉載 |
4 |
推崇與抵制:明代不遵循《朱子家禮》現象之探研 |
王志躍 |
論文 |
《求是學刊》2013年第5期 |
1.1 |
《高校文摘》2014年第1期摘錄 |
5 |
論宋代禮學的新發展 |
劉 豐 |
論文 |
《中國哲學史》2013年第4期 |
1.9 |
|
6 |
“‘中國禮制變遷與現代價值’學術研討會”綜述 |
湯勤福 |
綜述 |
《山西檔案》2013年第6期 |
0.5 |
|
7 |
證圣元年敕與南北朝至唐代的旌表孝義之制 |
樓 勁 |
論文 |
《浙江學刊》2014年第1期 |
3.6 |
|
8 |
先秦儒家對祭祀的理論詮釋與現代意義 |
曹建墩 |
論文 |
《浙江學刊》2014年第1期 |
1.1 |
《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4年2期摘錄;《學術界》2014年2期摘錄 |
9 |
宋代皇帝耕籍禮的演進 |
王美華 |
論文 |
《社會科學戰線》2013年第11期 |
1.5 |
|
10 |
兩晉郊祀禮述論 |
張鶴泉 |
論文 |
《古代文明》2014年第1期 |
1.6 |
|
11 |
兩周祭祀吉日及擇吉禮俗考析 |
曹建墩 |
論文 |
《首都師大學報》2014年第2期 |
1.0 |
|
12 |
助葬必執紼 |
吳麗娛 |
論文 |
《首都師大學報》2014年第2期 |
1.1 |
|
13 |
長安新出墓志所見南人北遷之跡釋讀 |
湯勤福 |
論文 |
《首都師大學報》2014年第2期 |
1.4 |
|
14 |
先秦兩漢執手禮及其情感內涵 |
梁滿倉 |
論文 |
《社會科學》(滬)2014年第4期 |
1.0 |
|
15 |
郝敬禮學初論 |
趙克生 |
論文 |
《社會科學》(滬)2014年第4期 |
1.3 |
|
16 |
廟學體制的構建、推行與唐宋地方的釋奠禮儀 |
王美華 |
論文 |
《社會科學》(滬)2014年第4期 |
1.6 |
|
17 |
“‘中國禮制變遷與現代價值’學術研討會”綜述 |
湯勤福 |
綜述 |
《中國史研究動態》2014第2期 |
0.5 |
|
18 |
明代文官喪祭公文與喪禮制度建設 |
趙克生 |
論文 |
《古代文明》14年第3期 |
1.2 |
|
19 |
明代《家禮》文獻考辨 |
王志躍 |
論文 |
《圖書館理論與實踐》2014年第4期 |
0.7 |
|
20 |
《太常因革禮》與北宋中期的禮書編纂 |
王美華 |
論文 |
《古籍整理研究學刊》 2014年第1期 |
1.0 |
|
21 |
皇帝“私”禮與國家公制:“開元后禮”的分期及流變 |
吳麗娛 |
論文 |
《中國社會科學》2014年第4期 |
2.5 |
|
22 |
儒家禮樂文化歷史價值的與當代啟迪 |
劉 豐 |
論文 |
《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4期 |
0.5 |
|
23 |
中華禮制與現代生活的聯系和對接 |
曹建墩 |
論文 |
《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4期 |
0.5 |
|
24 |
中華禮制內在凝聚力的學理資源及現實挑戰 |
葛金芳 |
論文 |
《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4期 |
0.6 |
|
25 |
世界多元文化格局與中華禮制的當代位置 |
湯勤福 |
論文 |
《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4期 |
0.5 |
|
附錄一:已通過審定,待刊論文
序號 |
成果名稱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刊物名或出版社、刊發或出版時間 |
字數 |
投稿刊登情況 |
1 |
堯舜傳說與中國禮樂文明的人文精神 |
張煥君 |
論文 |
《山西大學學報》 |
1.3 |
已定2014年第5期刊用 |
2 |
明代三禮學論略 |
楊艷秋 |
論文 |
《山西大學學報》 |
1.5 |
已定2014年第5期刊用 |
3 |
明末清初耶穌會傳教士關于中國祭禮問題的討論 |
李 媛 |
論文 |
《山西大學學報》 |
1.7 |
已定2014年第5期刊用 |
4 |
東周社會變遷下儒家婚禮與婚姻倫理的建構 |
曹建墩 |
論文 |
《中州學刊》 |
1.0 |
通過審稿、待刊 |
5 |
上博簡“不美為美,不精為精”之禮論闡釋 |
曹建墩 |
論文 |
《孔子研究》 |
1.1 |
已校畢,待刊 |
6 |
關于中古皇帝喪服“權制”的再思考 |
吳麗娛 |
論文 |
《中國史研究》 |
4.0 |
已定2014年第4期刊登 |
7 |
春祠令辨析 |
梁滿倉 |
論文 |
《中國史研究》 |
1.8 |
論辯文章,應編輯部約稿,定2014年第4期用 |
8 |
從執手禮看魏晉南北朝禮文化的傳承與更新 |
梁滿倉 |
論文 |
《中國史研究》 |
2.8 |
通過審稿、待刊 |
9 |
論秦漢魏晉南北朝書信的類別及其構成的變化 |
梁滿倉 |
論文 |
《江海學刊》 |
1.0 |
2014年第4期刊登 |
10 |
論朱子禮學對《五禮通考》的影響 |
曹建墩 |
論文 |
《江海學刊》 |
1.1 |
2014年第4期刊登 |
11 |
顧頡剛先生《周禮》研究淺識 |
張 濤 |
論文 |
臺北《經學研究論叢》21輯 |
1.4 |
2014年21輯刊用 |
12 |
上博竹書《天子建州》“禮者義之兄”章的禮學闡釋 |
曹建墩 |
論文 |
《孔子研究》 |
1.1 |
2014年第4期刊登 |
13 |
切近人倫日用:中國古代曲禮的現代價值 |
曹建墩 |
論文 |
《中原文化研究》 |
0.5 |
2014年第4期刊登 |
14 |
戰國竹書《三德》中有關刑罰的古禮考論 |
曹建墩 |
論文 |
《中州學刊》 |
1.0 |
2014年第4期刊登 |
15 |
戰國竹書所見容禮考論 |
曹建墩 |
論文 |
《中國經學》(cssci集刊) |
3.0 |
通過審稿,下半年刊用 |
16 |
魏晉南北朝私人書信的社會功能 |
梁滿倉 |
|
《史學集刊》 |
1.4 |
已通過審定,待刊。 |
17 |
柱斧為儀仗器考 |
胡紹文 |
論文 |
《史學集刊》 |
0.9 |
已通過審定,待刊。 |
18 |
宋代家禮的庶民化傾向與《朱子家禮》的時代意義 |
王美華 |
論文 |
《史學集刊》 |
1.5 |
已通過審定,待刊。 |
19 |
先秦至南北朝異姓結拜及其對人際關系的協調 |
梁滿倉 |
論文 |
《河南社會科學》 |
2. 6 |
第11期刊用 |
20 |
兩宋籍禮初探 |
何忠禮 |
論文 |
《河南社會科學》 |
1.1 |
第11期刊用 |
21 |
先秦儒家對祭祀的理論詮釋與現代意義 |
曹建墩 |
論文 |
《河南社會科學》 |
1.1 |
第11期刊用 |
序號 |
成果名稱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刊物名或出版社、刊發或出版時間 |
字數 |
投稿及刊登情況 |
1 |
魏晉南北朝的禮法結合 |
梁滿倉 |
論文 |
《歷史研究》 |
2.5 |
已投稿、待定 |
2 |
諸后祔廟:唐宋時期宗廟祭享體制的變革 |
王美華 |
論文 |
《歷史研究》 |
2.7 |
已投稿、待定 |
3 |
明代宮廷賜賻初探 |
趙克生 |
論文 |
《中南大學學報》 |
1.5 |
已投稿、待定 |
4 |
清代經筵儀制的嬗變看理學的復興 |
陳居淵 |
論文 |
《中國哲學史》 |
1.1 |
已投稿、待定 |
5 |
禮的“義”“儀”關系之辨 |
陳居淵 |
論文 |
《哲學研究》 |
1.1 |
已投稿、待定 |
6 |
魏晉南北朝書信禮儀規范系統化述論 |
梁滿倉 |
論文 |
《社會科學戰線》 |
2.6 |
已投稿、待定 |
7 |
明代《家禮》傳播新探 |
王志躍 |
論文 |
《社會科學戰線》 |
1.1 |
已投稿、待定 |
8 |
兩周社會崇尚威儀之風的興衰及其觀念的嬗變 |
曹建墩 |
論文 |
《社會科學戰線》 |
1.0 |
已投稿、待定 |
9 |
魏晉士人的倫理困境與喪服之爭 |
史 睿 |
論文 |
《文史》 |
1.5 |
已投稿、待定 |
10 |
乾隆三禮館叢考 |
張 濤 |
論文 |
《清史研究》 |
1.5 |
已投稿、待定 |
11 |
青銅器紋飾所見射侯形制解讀 |
張 濤 |
論文 |
《考古與文物》 |
1.3 |
已投稿、待定 |
12 |
清帝三年喪平議——朝廷禮制與清代帝王治術 |
張 濤 |
論文 |
《學術月刊》 |
1.4 |
已投稿、待定 |
附錄三:完成初稿,待首席專家審核、修訂論文
序號 |
成果名稱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字數 |
完成情況 |
1 |
戰國竹書中的儒家刑法思想析論 |
曹建墩 |
論文 |
1.2 |
初稿 |
2 |
周代賓禮與天下秩序的構建 |
曹建墩 |
論文 |
1.0 |
初稿 |
3 |
東周淫祀初探 |
曹建墩 |
論文 |
1.0 |
初稿 |
4 |
先秦儒家禮樂文明的內涵與特質及其現代價值 |
曹建墩 |
論文 |
1.2 |
初稿 |
5 |
唐宋時期的皇帝視學禮 |
王美華 |
論文 |
2.0 |
初稿 |
6 |
“明代文官無惡謚”成因論 |
趙克生 |
論文 |
1.3 |
初稿 |
7 |
明代鄉賢祭祀與儒學正統 |
趙克生 |
論文 |
1.2 |
初稿 |
8 |
宋代諸儒對禮之名實的探索 |
王志躍 |
論文 |
1.2 |
二稿 |
9 |
清帝一統多元史觀之形成與帝王廟擴容 |
羅冬陽 |
論文 |
1.2 |
二稿 |
10 |
歷代帝王廟與明清政治文化的嬗變 |
羅冬陽 |
論文 |
1.1 |
二稿 |
11 |
魏晉南北朝時期書信禮儀的社會影響 |
梁滿倉 |
論文 |
1.2 |
二稿、首席專家已修改一次 |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