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虹教授發表論文《由嚴倉楚簡看戰國文字資料中“才”、“”兩字的釋讀》
首席專家李天虹教授在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集刊《簡帛》第9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10月)發表論文《由嚴倉楚簡看戰國文字資料中“才”、“ ”兩字的釋讀》,要點如下:
嚴倉楚簡內容主要有兩類,分別是遣冊和卜筮祭禱文書。因為墓葬被盜掘,竹簡殘缺嚴重,但還是保存了一些比較重要的信息。就目前的整理看,對隨葬物品尺寸大小的記載,是其鮮明特色。相關記載中,常見“才”和“ ”兩個字。從文義看,兩個字無疑都是用作數詞。
這種用法的“才”和“ ”,在以往出土的戰國文字資料中早已有見,不少學者做過討論。本文主要結合嚴倉簡的資料,梳理已有的對于才、 兩個字的釋讀意見,為正確意見提供佐證,同時提出了新的有待解決的問題。
以往學者關于“才”、“ ”的考釋存在分歧。尤其是對“ ”字的釋讀,爭議還很大。近年以至最近,有學者指出,“才”應該讀為“錙”,意思是四分之一;“ ”應該讀為“錘”,意思是三分之一。把這兩種意見納入到嚴倉簡中,可以發現能夠讀通所有簡文。如448、655號簡的“才(錙)福(幅)”即四分之一幅,207號簡的“三才(錙)灷(寸)”即四分之三寸,602號簡“才(錙)灷(寸)”即四分之一寸。138號簡“?(廣) 福(幅)”,是說某物的絲質緣飾寬三分之一幅;491號簡“?(廣)屯一福(幅) 福(幅)”,是說某些絲織物的寬度都是一幅又三分之一幅;537號簡“?(廣)二福(幅)二 福(幅)”是說某絲織物的寬度是二幅又三分之二幅。
古字書、注疏通常把錙、錘解釋為重量單位,即錙重六銖,錘重八銖。以往的出土發現,“才(錙)”、“ (錘)”之后,尤其是“ ”之后,往往跟的也是重量單位,而嚴倉簡中兩個字都是跟度量單位連用,顯示的是度量概念,較之“ (錘)”與“銖”、“兩”、“刀”等重量單位連用,更能體現“ ”的純數字意義。
嚴倉簡的這種現象,進一步證明,所謂錙、錘的讀法應該是正確的。
錙、錘是重量單位本來是常識。現在知道錙、錘還用作數量詞,分別表示四分之一、三分之一。錙是四分之一,不見于故訓。錘是三分之一,前人雖然已經有說,但是沒有得到廣泛注意。就以往研究看,學者提出錙有表示四分之一的用法,是受到錙重六銖合四分之一兩的啟發;提出錘有三分之一的用法,是由錘重八銖合三分之一兩推理而來。也就是說,兩個字的兩種不同用法——記重與記數,關系非常密切。那么,錙、錘是先用作重量單位“六銖”、“八銖”,然后用于計數,表示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亦或相反呢?
根據墓葬發掘報告和相關研究,起碼戰國中期,錙和錘已經用作數詞。用作重量單位的“錙”,目前所見時代最早的,應該是戰國晚期秦的“兩甾(錙)”錢,也就是半兩錢。用作重量單位的“錘”,見于睡虎地秦簡和岳麓秦簡。那么,似乎錙、錘用作數詞的時間,先于用作重量單位。不過,相關資料還不夠豐富,現在下斷言似乎為時尚早。而且,如果說錙、錘確實是先有表示數字的用法,然后行之以記重,那么錙、錘何以能夠表示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也是需要解釋的。目前,這個問題也很難解答。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