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文化產業作為知識經濟時代的標志,其創造社會財富的形式已然成為當前經濟發展的新一波動力,也引起眾多學者、企業乃至各民間機構的廣泛關注。在此背景下,近年來海峽兩岸都對文化產業的發展給予重點關注,也紛紛出臺相關政策法規以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當然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兩岸文化產業之間交流日益緊密,對于文化產業領域間需求及利益訴求也更為緊密,合作空間也由原先單純的區域性優勢互補的自然需求上升為全球文化產業市場體系重構中融合,共同致力于構建雙向、開放的文化消費市場,相互融合的文化生產系統。但由于各自文化產業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因此在發展中,兩岸文化產業既有共性也存在差異的一面。
兩岸文化產業發展的共性
1.文化根基的同一性。文化產業的發展本身是依托內容產業,文化產品需要附上相應內容,價值才會得到相應提升。傳統文化是當今文化發展的起點,文化產業創意實質是對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創新。臺灣與大陸之間本就是同根同種,兩者之間有著特殊的史緣、地緣和血緣的關系。在海峽兩岸移民史中,臺灣民眾大都是由閩粵等地移居過去的,兩岸之間在語言、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生活習性等之間有著共同特點,并逐步形成共同的文化特征。產業是發展途徑,而文化則是產業之根。因此,要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只有在特定文化氛圍中滿足消費者特定的文化需求。當前兩岸這種共同的文化根基,必然引發雙方相似的價值取向及思維方式,從而決定了兩岸之間有著相似的文化產業消費市場及創意源泉,也為兩岸文化產業的有效對接提供了基礎。
2.扶持政策的連續性。作為新興產業,文化產業的前期發展是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扶持及政策支撐。在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政策的制定方面,兩岸都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政策支持,比較強調政策的穩定性及連續性,都注重依托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帶動作用。臺灣地區自2002年頒布“挑戰2008: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之后,便將文化產業列為重大扶持產業之一,之后陸續推出各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涵蓋構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發展藝術產業及媒體文化產業、臺灣設計產業等推動措施,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3.產業發展內在驅動性的相似性。目前受全球經濟劇烈變化的影響,海峽兩岸經濟都面臨著產業發展效能欠缺困境,都面臨著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的壓力。大陸經濟正處于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時期,由以往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方式走向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發展方式,而臺灣原先是以制造業及技術發展為主的產業形態,但受全球化趨勢的影響,造成島內產業空心率和失業率高的情況,因此臺灣也正向服務業或者知識經濟附加值更高的產業轉型,以此來重新激發經濟發展潛能,進而創造更多的經濟成長及工作機會。而文化產業素有“城市面包器”之稱,涵蓋動漫、設計、工藝美術、會展等眾多子產業,產業附加值高。發展文化產業可有效加快內部經濟的轉型,實現產業升級,因此,文化產業無疑成為兩岸經濟發展的重點,也是雙方經濟合作發展的下一波動力。
兩岸文化產業發展的差異性
兩岸擁有共同的文化傳統,文化產業各具優勢,但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差異性。
1.發展模式的差異性。大陸更多采取政府主導原則,是自上而下、政府主導的文化產業發展思路,而臺灣地區則是典型的自下而上、社區主導的發展原則,即通過社區民眾自主提案,梳理社區文化歷史脈絡,而后進行整體規劃,并由當局給予相應資助及指導。臺灣地區文化產業有著基于長期代工經驗積淀所形成的人才和技術的優勢,文化產業發展所依賴的民間基礎較為扎實有序,而相比之下,文化產業在大陸發展的時間相對較短,發展基礎特別是民間基礎還較為薄弱,因此在文化產業的發展初期,需要政府的引導,走“政府主導,業界專家論證,培育市場”的發展思路,文化產業的長期發展需要社會資本的介入和市場的成熟運作,要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就需要引入民間智慧。
2.文化市場體系規范程度的差異性。臺灣地區市場經濟發展較為成熟,其文化產業市場體系也較為規范,在員工素質、企業組織及產品銷售方面具有較為成熟的經驗,擁有眾多的知名企業或品牌,具備較為完善的文化產業鏈,涵蓋研發、制作、策劃、營銷等方面,能充分了解市場需求,創造經濟效益的效率較高,有著創意、人才、營銷等方面的“軟實力”。相比之下,大陸文化產業擁有一定的文化資源優勢和經濟基礎優勢,有著資金、土地、市場及政策的“硬實力”,但文化市場體系還不規范,仍處于文化產業鏈的低端制造環節。
3.文化產業發展理念及著眼點的差異性。兩岸發展文化產業都比較強調通過建立或者擴大文化市場,達到經濟轉型升級的目的,但臺灣地區發展文化產業比較偏向于強調傳統文化的藝術性,以文化和藝術作為發展的核心,提升整體民眾的文化素養,進而擴大文化市場。因此,臺灣地區文化產業發展較為注重保護和開發歷史文化遺產項目,將其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基因庫。大陸由于長期受GDP思維的影響,較注重文化產業所產生的經濟價值。未來經濟發展應是一種多元化的發展方式,是與文化融合的發展方式,因此對文化產業價值的考察應是一個全方位的考察,不僅要考察其經濟價值,也要考察其文化價值;考察一個地方文化產業的發展程度,不僅要考察文化產業的投入產出比,也要考察其是否提升了地區民眾的文化素養。
總而言之,兩岸文化產業交流及合作的不斷深化是長期以來兩岸文化交流和產業實踐的需求和結果,也是提升中華文化全球能見度和競爭力的潛在動力。但隨著兩岸文化產業的不斷發展,以往那種大陸提供市場或者資本,臺灣地區提供創意的合作模式已不符合未來兩岸文化產業合作發展的需求,無法有效實現文化產業鏈的平衡發展,因此未來兩岸應著力于構建雙向、開放的文化消費機制,形成兩岸相互融合的文化再生產系統,才能提升兩岸文化產業競爭力。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產業組織演進與未來國際文化產業發展新趨勢研究”(2012BJL033)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福建師范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