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委托、國家行政學院承擔的重大課題“中國社會組織發展規劃(2014—2020)研究成果研討會”近日在京舉行。與會者圍繞社會組織的時代角色和發展環境、社會組織發展基本方向、社會組織的監管制度創新以及社會組織的深度改革等問題進行了研討。
與會者指出,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是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必然要求。推動社會組織改革發展,要有時間表、路線圖和優先順序,解決好它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地位問題,解決好政社分開、事社分開、企社分開問題。社會組織的興衰枯榮,取決于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客觀條件和自身能力等。我國社會組織的發展應實行“三輪驅動”模式:一是推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二是加快事業單位改革,三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應通過營造支持社會組織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加強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完善社會組織法規體系、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等舉措,激發社會組織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