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機時期,全球經濟進入低速增長期,國際政治和經濟格局深度調整,產業競爭異常激烈,主要經濟體紛紛加快科技創新和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美國推出“再工業化戰略”,歐洲推出“2020戰略”,日本推出“重生戰略”,俄羅斯推出“創新俄羅斯—2020”,巴西推出“壯大巴西計劃”,都在搶占中高端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資源和價值鏈的上游,新一代國際貿易和投資規則呼之欲出。與此同時,世界主要經濟體紛紛調整了外國投資和跨國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法律制度,新的投資和貿易保護主義悄然而生。
為此,我國要培育一批跨國企業,推進企業全產業鏈整合能力和全球一體化供應鏈體系網絡的建設,打造企業國際化品牌,全面實施中國企業“走出去”戰略。
一是制定符合跨國并購文化融合的戰略目標,以新的企業治理形式參與全球產業整合。增強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國公司。企業跨國并購形式的“走出去”戰略是獲得資源和技術優勢的有效捷徑,中國企業要發揮比較優勢,積極參與相同產業的整合,擴大產業創新研發的整合,以創新帶動發展,提升跨國經營管理水平。中國政府要積極制定對外投資、跨國并購政策,鼓勵國內企業“走出去”。企業跨國并購交易以新的企業治理形式參與競爭,有利于降低東道國國家安全審查的政治風險,有利于減少媒體輿論的負面報道,有利于打消目標企業股東對跨國并購動機的疑慮。
二是建立跨國并購目標企業國家風險預警,增強評估企業自身價值以外的風險干擾能力。不同國家對投資和跨國并購國家安全審查的法律制度環境不盡相同,帶來的跨國并購政治風險、監管風險和環境風險千差萬別。政府應該通過多種方式努力降低中資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遇到的各類風險,要加強對東道國的風險評估和相關信息的收集和披露,根據東道國的政治經濟形勢、投資狀況、雙邊經貿關系等方面進行分析,定期公布這些信息,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參考。中國企業往往看重并購目標企業自身價值,對目標企業價值以外的風險估計不足。為此,中國政府成立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進而中國企業可以通過“購買政治風險保險”幫助自身規避境外投資中的政治風險,此類保單可承保征收、匯兌限制、戰爭及政治暴力、政府違約四大類政治風險,可以確保在損失實際發生之后獲得部分或全部的賠償。
三是培育跨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樹立國際化經營的品牌形象。跨國企業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注重與當地社會積極溝通交流,在公益慈善、用工制度、保護當地環境等社會責任領域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履行適當和足夠的義務,推進管理本地化,將企業發展與東道國的發展結合起來,做好企業公民。企業良好的國際化經營品牌形象有利于企業加快全球資源和技術整合,有利于企業跨國并購戰略的實施。要提高企業遵守國際規范管理的能力,推動企業走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的經營化道路;要積極參與新一代國際貿易和投資規則的制定,推動企業建立適應新的國際法律制度的國際化經營戰略。
(作者陳波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審查與貿易保護主義研究”負責人、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陳建華為該校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