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華大學王名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非政府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研究:健全監管法規、建設協調機制、促進良性互動”(批準號05&ZD046)已于2012年2月結項。
本課題以實證調研、理論研究和政策分析,沿著“公域”和“公益”的主線,在較為全面和客觀地把握我國社會組織發展及其主要功能的基礎上,分別以行業協會、社區社會組織、基金會、社會企業和國際NGO等主要形式的社會組織為對象,系統研究了社會組織的主要作用及其制度建設問題。
1.基本思路與核心觀點
社會組織,又稱“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或“民間組織”,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世界范圍內蓬勃發展,在小至社區、大至國家、國際和全球的各種社會事務中日益發揮重要的作用。在我國,社會組織的興起與發展,從根本上說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轉軌、政府改革和社會轉型的結果。從1978年至今,我國成功地從計劃經濟轉軌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府的運行體制和管理機制也隨之發生了深刻變化,在一定程度上逐漸形成有限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格局。同時,構成城市社會基礎的單位體制和覆蓋廣大農村的鄉土社會日益瓦解,一個多元化的開放社會格局逐步形成。市場經濟發育和發展的過程,在社會轉型中基層社會的重建過程以及隨著社會趨于兩極分化日益發揮重要作用的社會公益,構成了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走向和諧社會的主體過程。
本書的主題視域定位在市場經濟發展、基層社會重建和社會公益活動三個不同領域,并將這三個過程理解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部分。通過實證調研、理論研究和制度分析,努力探索并回答如下問題:社會組織怎樣解決市場經濟發展、基層社會重建和社會公益活動所面臨的各種社會問題?社會組織如何成為市場經濟的“內生變量”、社會重建的“基本構件”及社會公益的“主導力量”?它們通過怎樣的內在機制實現社會協調?它們怎樣促進不同社會成員間的良性互動?它們又賦予社會和諧以哪些新的、更具可持續意義的內涵?怎樣的政策和制度框架能夠在有效監管和必要規制的同時保障社會組織充分發展及其作用的發揮?等。本書通過對社會組織的研究,探索其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最終目的是探尋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具有“公域”特征及“公益”屬性的社會機制及組織制度創新形式。
作者認為:社會組織在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降低社會風險、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具有積極的作用,這些作用集中表現為社會組織是一種具有“公域”特征及“公益”屬性的社會機制及組織制度創新形式。對社會組織所具“公域”特征及“公益”屬性的社會基礎、產權特征、運作機制、治理結構、功能作用等的深入研究,構成了本書的核心內容。沿著“公域”和“公益”的主線,本書以論綱的形式,在較為全面和客觀地把握我國社會組織發展及其功能特征的基礎上,以行業協會等六類主要社會組織為對象,系統研究了社會組織的主要作用及其制度建設問題。在對各類主要社會組織的研究中,重點分析它們對于構建和諧社會所發揮的作用,揭示其內在規律和機制。同時從體制和制度層面分析我國社會組織的管理體制、相關立法、政策和監管手段等特征、效能及存在問題。總結并評析國內外關于社會組織的主要理論觀點,揭示社會組織的本質特征,提出社會組織是社會轉型與政府改革的“內生變量”及社會重建的“基本構件”的觀點,強調認識社會組織在人類社會發展進步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新的歷史觀,在此基礎上提出轉變觀念、完善立法、改革體制、加強監管的系統的制度建設框架和具體的政策建議。
2.主題視域:市場、社會與公益
1978年以來的中國,最深刻的改變在于走上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道路。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農村改革的推進,使商品經濟首先在廣大農村和農產品的生產流通過程中發育起來,并通過市場的作用迅速蔓延到整個社會。隨后,城市經濟體制改革開始啟動,國有企業分步改革,民營企業逐步發展,市場經濟的各個要素、各個領域逐漸得到解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帶來利益格局的分化,發育并推動了各個不同社會階層的形成。作為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具有中介性質的社會組織紛紛登場,它們同時扮演著市場經濟中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表達和維權主體的角色。與此同時,政府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指導下,政府逐步退出直接管理經濟的各個領域,轉向以宏觀管理為主的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并越來越重視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原由政府承擔的許多經濟職能和社會職能,開始轉移給具有中介性質的各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其對于社會和諧的外部性,帶動了各種形式社會組織的蓬勃發展。這一宏大的歷史過程,正是本書所關注的重要的問題視域之一。
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幾乎同步,中國開始了艱難的社會轉型。1978年以前的中國社會是一種高度政治化的單位社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政府體制的改革,原有的單位體制(包括農村的人民公社體制)趨于瓦解,曾經作為人們社會生活載體的單位,以及在單位基礎上形成的各種社會關系、倫理道德、價值體系和行為規范等等,逐漸失去了功能和存在的意義,出現了一個被稱為“碎片化”的社會瓦解的過程。另一方面,政府改革的展開,使得國家權力退出了廣闊的社會空間,無論在城市社區還是鄉村社會,新的社會統合模式都未能建立起來,在國家和社會之間出現了巨大的真空地帶。伴隨市場經濟發展的社會重建就是在既有社會的瓦解和國家權力退出這樣一種局面中展開的。在廣大的城市社區和鄉村社會,基層社會在自組織的意義上涌現出了大量具有“草根”性質的社會組織。它們往往由公民自發成立,著眼于社會基層的需要和價值,在一定程度上取代舊的社會網絡,發育出新的共同利益和公共空間。同時,它們努力協調來自市場經濟的利益驅動,來自各級政府社區建設的行政推動,來自居民自治的春潮涌動,和各種社會服務的需求拉動,形成在基層社會重建中多元的利益格局和豐富多彩的互動模式。社會轉型導致的社會重建,特別是以城市社區和鄉村社會為中心的基層社會的重建,帶動了各種形式社會組織的蓬勃發展。這一歷史過程,是本書所關注的第二個重要的問題視域。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重建的過程中,由于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逐漸失去其效能,新的社會建構尚需時日,政府機構也在改革中探索前行,加上市場經濟本身存在的缺陷,放大了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制度缺失,使得環境問題、貧困問題、教育問題、公共衛生問題等社會問題日益突出,貧富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社會矛盾趨于激化。面對各種尖銳的社會問題和矛盾,許多公民自發組織起來,開展環境保護、扶貧濟困、助學助教、艾滋病防治等公益活動。同時,市場經濟造就了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富人階層,以富人和企業家為主體的非公募基金會等新型公益組織開始活躍起來。與中國在經濟上逐漸擺脫貧困和財富不斷積累的過程相適應,中國的社會公益事業經歷了一個從全民動員的“大眾慈善”走向精英主導的“富人慈善”的歷史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中國的基金會逐漸成長起來。這一以基金會為主線的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的景象,是本書所關注的第三個重要的問題視域。
3. 研究對象:社會組織
在市場經濟發展、基層社會重建和社會公益活動的三個不同的主題視域中,本書的研究對象是其中的社會組織。社會組織又稱非政府社會組織,特指那些具有一定社會公共屬性、承擔一定社會公共職能、代表一定社會群體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的社會組織,其中不包括企業等營利性的組織。在國際上,社會組織主要是在上世紀80年代以來蓬勃發展起來的。各種形式的社會組織致力于所在社會的各種社會問題,發揮資源動員、社會服務、社會治理和政策倡導等功能,成為推動所在社會繁榮進步的重要力量。在國際社會,社會組織越來越多地參與到各種全球性問題的解決中,成為全球治理和區域治理越來越重要的一支力量。我國的社會組織主要是在改革開放歷史潮涌中發育和成長起來的。30多年來,我國社會組織的發展大致走過了兩個階段:一是社會組織從無到有的興起階段,二是社會組織的規范管理和新的發展高潮階段。當前正處在第二個發展階段的后期。
本書著眼于市場經濟發展、基層社會重建和社會公益活動,對伴隨改革開放生長并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進行深入的實證調研,努力探尋社會組織在解決市場經濟發展、基層社會重建和社會轉型中出現的各種社會問題方面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機制,從而總結和概括社會組織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方面發揮的主要作用。圍繞這個核心目的,本書一方面努力將社會組織作為一個總體從宏觀上把握其發展及主要功能,另一方面選擇主要社會組織進行深入研究,重點關注行業協會、社區社會組織、基金會、社會企業和國際NGO等五類具有典型意義的社會組織。
4. 研究目的:構建和諧社會
本書通過對社會組織的研究,探索其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最終目的是探尋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具有“公域”特征和具有“公益”屬性的社會機制及組織制度創新形式。
和諧社會指的是社會結構各個組成部分之間能夠彼此協調、社會成員及各個群體之間能夠良性互動,社會公正得以實現,社會正義得以彰顯,整個社會能夠安全而健康地運行和發展的狀態。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和諧,主要旨在協調整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充分激發社會活力,使社會財富的源泉得到充分涌現,使社會各個群體和社會成員各盡所能,各得其所。現代社會的和諧建立在社會公正之上,使社會各個階層的利益能夠得到充分保證,因此可以實現有效的社會合作和可持續發展。和諧社會和對社會和諧機制的探求在今天的中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們認為:社會組織在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降低社會風險、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具有積極的作用,這些作用集中表現為社會組織是一種具有“公域”特征和“公益”性質的社會機制及組織制度創新形式。對社會組織所具有的“公域”特征和“公益”屬性的社會背景、財產基礎、運作機制、治理結構、功能作用等的深入研究,構成了本書的重要內容之一。這種研究深刻揭示了社會組織對于推動整個社會實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關系和諧,具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5. 研究主線:公域與公益
“公域”和“公益”,是本課題觀察和研究社會組織并揭示其作用機制的核心線索。
公域即“公共領域”的略稱,英文為public sphere。這一概念因當代著名思想家哈貝馬斯的使用而備受關注。社會組織的發展及其作用的發揮帶來社會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公域”,發揮著公民彼此之間相互溝通、相互交流、平等參與、彼此互動等作用,由此形成人們之間基于社會交往而達成的普遍信任及網絡關系。由公域而至公民社會,由公民社會而至普遍的社會和諧。因此說,公域乃是社會組織在社會和諧中發揮作用的核心要件。探究社會組織在發展中所形成的公域特征,就能從本質上揭示社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的核心機制。
公益的概念在英文有兩個不同的表述,一是經濟學上的commonweal,二是社會學上的philanthropy,前者又稱“公共福利”,后者又稱“公益慈善”。經濟學上的“公益”強調受益者的不特定多數性,社會學上的“公益”強調行動者的博愛仁慈和利他主義,兩者結合到一起,體現的是一方面區別于市場經濟唯利是圖本性的非營利性,另一方面是有別于政府自上而下公共服務的民間公益和社會責任。公益的概念凸顯了社會組織強烈的外部性,也因此使得社會組織在扶助弱勢群體、緩解貧富差距、化解社會矛盾、協調社會關系等方面,具有企業、政府所不可比擬的優勢,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社會組織的公益屬性較為集中地體現在社會公益活動與社會服務中,表現為基金會、社會企業及各種公益項目的開展。探究社會組織的公益屬性,能夠從另一個側面揭示社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作用的本質。
6. 研究方法:基于案例的實證研究
本書基于作者及其團隊多年來在社會組織問題開展實證調研的豐富經驗和扎實的理論基礎,主要運用實證調研、理論研究、歷史考察、政策分析相結合的方法,綜合研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的發展和功能特征,重點關注在市場經濟發育和發展過程中涌現出的各種行業協會、社區社會組織、基金會、社會企業,以及伴隨改革開放進入中國并逐漸實現本土化的各類國際NGO。從對這些在中國社會轉型時期具典型特征的社會組織的觀察和研究中,發掘出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說具有規律性的若干本質特征。
在研究方法上,本書采用基于案例的實證研究方法。多年來,作者及其團隊共同開展了有關我國社會組織的大量案例研究,通過問卷調查、人物訪談、典型個案分析、實證觀察等方法,對我國各個主要領域、主要類型的社會組織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實證研究,并基于社會學、政治學基本理論,開發和實際應用了一個用于案例研究和實證分析的“社會組織指數”。在本課題的研究中,綜合運用了作者在既有研究中始終堅持和倡導的基于案例的實證研究方法,以社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為中心主題,密切關注在市場經濟發展、基層社會重建和社會公益活動中各類社會組織所對于構建和諧社會所發揮的主要作用,努力發現并揭示其內在規律和機制。在各種不同類別的社會組織中,本書根據主題,選擇五類社會組織作為深入觀察和研究的對象,深入探尋這些社會組織的本質特征及其作用機制。同時從制度層面分析我國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生成、發展和制度變遷的過程,揭示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并進而從戰略層面研究其改革創新的發展趨勢,提出推動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積極作用發揮及改善制度環境的積極的基本政策構想。
7. 本書結構
圍繞上述命題并遵循上述方法,本書在結構上包括正文11章和一個附錄。
第1章“導論”,總體陳述本書的命題、思路與研究方法。
第2章“社會組織發展論綱”,從歷史視角定義社會組織,系統梳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的發展過程,分析社會組織發展的內在趨勢和特征,揭示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的社會基礎。
第3章“社會組織功能論綱”,從功能視角定義社會組織,闡釋社會組織的功能基礎和主要社會功能,分析其產權基礎及治理結構,揭示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的功能障礙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第4章“行業協會論綱”,具體討論市場經濟中的行業協會。在基本界定基礎上總結行業協會的發展現狀,分析其三大基本職能及其主要作用,探討行業協會治理結構及其完善問題,提出行業協會立法及相應的政策建議。
第5章“社區社會組織論綱”,具體討論社會重建中的社區社會組織。在基本界定基礎上提出分析社區層面社會和諧的四個含義,分別考察社區社會組織出現之后所帶來的社區生活的改變,進而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第6章“基金會論綱”,具體討論社會公益活動中的基金會。在基本界定基礎上分析我國基金會的發展,從制度上剖析基金會的產權特征,提出公益產權概念并探究其治理結構問題,分析基金會立法原則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第7章“社會企業論綱”,具體討論存在于市場與公益之間的社會企業。提出認識社會企業的“兩個維度”、“三個視角”和“四個層次”,明確定義社會企業定義并探討我國社會企業的發展特點,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第8章“國際NGO論綱”,具體討論國際NGO。分析國際NGO的發展及其相應的制度形式,闡釋國際NGO的主要作用,說明改革開放以來國際NGO在華發展及其發揮作用的情形,展望中國NGO走向國際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第9章“社會組織管理體制論綱”,從總體上梳理和闡釋我國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形成、特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說明現階段發展不足是我國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所面對的主要問題。
第10章“公民社會論綱”,從總體上討論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出現的公民社會諸因素,從結社生活、美好社會和公共領域三個向度進行系統概括,指出制約公民社會的諸因素,探析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趨勢。
第11章“結論”,在評析既有的各種主要觀點的基礎上,明確提出本書的主要觀點和結論。
附錄收錄了作者在項目期間提交的全國政協14個相關提案。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