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不僅是指城市數量和人口數量的逐步增加、城市空間的不斷擴張,而且還包含著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轉型以及從農民到市民的群體角色的轉變。因此,一個完整的城鎮化過程實際上應該同時包含人口轉移、空間擴張、社會轉型和角色轉變等四個相互關聯的方面。前兩個方面是物質和技術層面上的城鎮化,后兩個方面則是社會文化和個體層面上的城鎮化。只有在這兩類屬性的城鎮化同時推進的情況下,城鎮化的動態平衡才能長期被維持。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城鎮化戰略實際上是將一個完整的發展過程劃分成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職業轉變,即離土不離鄉,將人口從農業轉向非農產業,實現職業的非農化;第二階段是地域轉移,即離土又離鄉,將人口從農村引入城市、遷移到城鎮集居起來,實現居住空間的城鎮化;第三階段是身份轉換,即不僅改變了職業和居住環境,而且在戶籍上也轉變成了城鎮戶籍,實現了人口數量的城鎮化;第四階段是角色轉型,使農業轉移人口在社會屬性各個方面真正轉變為城市市民,實現農業轉移人口社會角色的市民化。當前,第四個階段的轉變已經開始,但有針對性的政策制訂卻尚未完全啟動,這就造成職業的轉變、地域的轉移、身份的轉換并沒有產生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結果,致使城鎮化戰略不僅效果難以充分體現,而且質量也難以提升。因此,如何進一步抓住城鎮化的本質,以人的城鎮化為中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便成為擺在我國政府與學術界面前的重大課題。
事實上,以戶籍管理為核心的中國城鄉分治制度人為地把城鄉人口劃分為“農民”和“市民”兩大社會群體,其不僅在空間上把農民禁錮于鄉土之中,而且在社會基本權益等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平等待遇。即使是那些移居城市多年,已經有固定住所和穩定收入的農民,仍然被排斥在城市管理體制之外,無法融入到城市主流社會之中,使城鄉之間、城市內部之中出現一個難以逾越的雙重“二元性”的矛盾。這不能不說是制度設置給農民工群體帶來的嚴重影響。
因此,從社會結構來看,今天的中國實際上存在著一個雙重的“二元結構”,一個是城市內部的二元結構(外來務工人員與城市本地居民),另一個是農村內部的二元結構(長期外出打工的農民與留居本地的農民)。在城鄉之間,實際上存在著一個龐大的流動的農民工群體,這個人口超過2.6億的群體已經構成了當今中國的“第三元”群體,在整體上改變了中國社會結構狀況。在這種背景下,思考如何促進不同群體之間的社會融合問題就顯得特別重要而緊迫。
新世紀以來,面對不斷物質化和技術化的城鎮化發展趨勢,中國政府適時地提出了“新型城鎮化”的理念。在2013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特別強調,“新型城鎮化”說到底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而要體現城鎮化過程中“人”的核心地位,就必須把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及其社會融合問題擺到城鎮化各項建設的重中之重來考慮。當前,中國的城鎮化過于追求“物質和技術”層面的內容,而對城鎮化中“人”自身的內容重視不夠。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快速的城鎮化進程,發生在各地的舊城改造、郊區用地擴張、土地功能置換等一系列城鎮化建設幾乎成為了城市發展的主旋律,由此引發的城市拆遷糾紛和農業人口的安置矛盾不斷上升。
過于追求“物”的城鎮化所帶來的直接后果是:土地的城鎮化快于人口的城鎮化、技術的城鎮化快于制度的城鎮化、經濟的城鎮化快于社會和文化的城鎮化、數量的城鎮化快于質量的城鎮化,從而使得大量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社會,市民化進程滯后,資源環境代價昂貴,“城市病”問題不斷凸顯。2012年,中國城鎮化率達到了52.57%,城鎮常住人口不僅超過了農村常住人口,實現了由鄉村型社會為主體的時代向城市型社會為主體的新時代的轉變,而且第一次超過了世界城鎮化的平均水平,實現了歷史性跨越。但這種轉變目前仍然只停留在農民居住空間和職業的變化上,在戶籍身份和社會權利等方面實際上并沒有實現“同城化”待遇,導致了城市中新的“二元”結構的出現,在整體上降低了城鎮化質量。
城鎮化的根本目的是為人類生活創造更美好、更有效的生存環境,使得城鄉之間、不同人群之間更加融合。因此,面對“物”的城鎮化所帶來的日益嚴峻的挑戰,我們必須重建城鎮化的社會意義,以促進社會融合為目標,走新型城鎮化之路。在城鎮化建設中,“人”始終是最為關鍵也是最為重要的因素。沒有人口的集聚,就沒有城市的構成,城鎮化戰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體現在作為主體的“人”的身上。
只有城市社會更加和諧、融洽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的生活更加美好了,才能最終體現人類社會城鎮化的功能與意義。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型城鎮化應該著重體現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的人文精神和服務精神,重視具有城市內涵的“質”的建設和“人”的自我建設,通過各種“質”的建設來提升城市人的品位和生活質量。這樣的城鎮化過程實際上就是人類完善自我的過程,是一種“人化”的過程,也是一種社會融合和不同群體之間的共生發展的過程,這種以人為本的社會融合可以通過城鎮化過程中的經濟整合、行為適應、文化接納、身份認同等渠道,把城市的本性和人的本性真正融合在一起,在城市與人的雙向互動中不僅要實現城市與人的雙贏和共生發展,還要實現不同階層和群體的人的和諧發展,而這也恰恰是中國城鎮化所要努力開啟的新時代的新目標。(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首席專家、華東師范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