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報
(2012年 第四期)
貴州地區子課題初稿研討會
國家重大社科項目《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史》貴州地區子課題研討會,于2012年7月18-19日在貴陽市貴州民族大學舉行。項目首席專家及與會成員同時參加了貴州省社科重點項目《貴州世居少數民族哲學思想史》的項目啟動會議,貴州地區(苗、水、侗、布依、仡佬各族)子課題成員出席會議的有:
潘朝霖研究員(子課題負責人)、唐建榮教授、楊昌儒教授、吳曉萍教授、何彪教授、趙崇南教授、杜威博士、楊曉燕博士。
出席會議的本項目成員有:伍雄武(項目首席專家)、楊樹美教授、李煌明教授、羅昆博士。
一、會議內容
子課題負責人潘朝霖研究員,報告子課題五個民族(章)初稿及研究進展;作者分別報告苗、水、侗、布依、仡佬各族(章)初稿寫作及研究取得的創新成果及主要困難。隨即,在會議中,全體成員對報告及已完成的初稿,逐章進行了認真、詳細的討論。項目首席專家伍雄武教授依據項目開題會上提出的理念和方法,分別對五個民族(章)的初稿和研究提出意見、建議。
二、經深入、認真的討論,與會同志取得以下共同認識:
(一)五個民族(章)的作者,積極、負責地完成初稿。在初稿中,總結已有成果、取得一些新的認識,為進一步完成項目任務建構了堅實的基礎。
(二)五個民族(章)都須依據首席專家和與會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著重在以下方面修改和進一步完善文稿:
第一、每一個民族的文化、其文化中深層的精神和思想觀念,都不是一次形成、永遠不變的,都有其萌發、形成、變遷的歷史。應結合該民族形成、發展的過程,去研究他們精神家園的構建史、他們的哲學思想史。
第二、把握各民族哲學思想與民族精神的特點,是本項目的核心任務,是全書的靈魂。每一個民族(章)都要研究這種特點,并以之作為核心和靈魂來展開全部內容。
第三、“多元一體”是中華各民族的根本關系,是研究少數民族哲學史無法回避的關系。各民族(章)都要自覺地對此做出專門的論述。
[關于各民族章的具體意見和建議附本簡報后]
(三)貴州五個民族章可考慮以下共同的結構(框架):
1.概況:族稱(今稱及歷史沿革),人口,分布及生活環境。
2.思想與文化的歷史:(作為基礎與載體的)民族源流、社會發展;思想與文化發展變遷的歷史。
3.原始時代哲學思想的萌芽:原始史詩、原始崇拜中哲學思想的萌芽。
4.古代哲學思想:(可按時期分為)形成時期,發展時期,以論述該民族深層的思想觀念的演變;(也可按文化樣式分為)宗教信仰、道德規范、口傳文學、藝術、教育,以探討該民族深層的思想觀念。
5.近代(有的章寫,有的章可不寫):中華民族意識的自覺(各民族“多元一體”關系的自覺),反帝反封建愛國主義思想的形成與高漲。
三、與會同志一致認為,總結本次研討會的經驗,繼續召開各子課題初稿研討會是非常必要的,要抓緊進行。
《中國少數民族哲學史》項目辦公室
2012年8月26日
附:關于苗、布依、水、侗、仡佬各族(章)初稿進一步修改的建議
一、關于苗族章的修改建議
(一)歷史
先秦:九黎(蚩尤)、三苗、南蠻與苗族起源的關系。
漢唐:苗族形成的關鍵時期。苗族(以及瑤族)從五溪蠻(五陵蠻)中分化而出;民族精神、本民族核心的思想觀念的形成。
宋至清:苗族分布格局及文化特點確立的時期。苗族的多次、多方向的遷徙與擴散。在這過程中苗族分布格局及與各民族關系的確立,與各民族思想的相互交融和影響。
近代:中華民族意識的自覺。邊疆苗族人民與帝國主義入侵的斗爭,愛國主義思想的發揚。
(二)關系
九黎(蚩尤)與黃帝部族的關系、三苗與堯舜禹部族的關系,及其在苗族思想史中的意義。
苗、瑤兩族之間的“同源異流”關系,及其在思想史中的表現。
苗族,特別是內地(湘、鄂、黔)苗族與漢族、漢文化的關系。
苗族遷徙、擴散過程中與彝、瑤、壯等兄弟民族的關系。
苗族的中華民族整體意識的形成。
(三)特點
蚩尤的傳說以及不斷的戰爭和遷徙,這些,對苗族歷史記憶的形成有重要影響,進而與苗族民族精神的形成有重要關系。
苗族的民族凝聚(特別是各宗族的凝聚),主要不依靠宗教,而是議榔詞、理詞等規范及祖先崇拜、英雄崇拜,故應從認識苗族民族精神、思想特點的角度,深入研究議榔詞、理詞等社會規范的深層理念與思想模式。
二、關于布依族章的修改建議
(一)歷史
先秦:布依源于百越族類,與水、侗、仡佬等族共同孕育于百越之中,與這些民族有“同源異流”的關系。
秦漢至南北朝:百越族類北遷、五陵蠻西遷以及烏蠻東遷交匯于今貴州地區,故這一時期的夜郎國,其族類的構成復雜,故今日關于夜郎國的主體,有布依先民(百越)說,彝族先民(烏蠻)說,苗瑤先民(百濮、五陵蠻)說等等;當時這一地區濮、僚、俚、越、夷等稱謂,皆屬泛稱。由此可見,這時布依等民族可能還處于混同、萌發之中。
唐宋:這是布依族及其文化的形成時期。在這一時期,貴州及其相連的湘、鄂、桂地區民族分布格局基本確定。中央王朝在這一地區設經制州、羈縻州,建藩國。這些州、藩的首領為“大姓”。“大姓”如謝、趙、宋等,他們兼有濮、僚(少數民族)與漢族雙重文化特性(亦如魏晉時期云南地區的“南中大姓”,但他們比“南中大姓”存在的時間更長、更穩定)。他們的族屬,以及和漢文化的關系,應是這一時期布依族思想史的重要內容。
元明清:元代開始建立行省制,改羈縻為土司制,這樣更加強了全國政治上的統一和聯系。布依族與漢文化的交融更深,產生了《黃氏宗譜》等文化成果。
(二)關系
作為黔、湘、桂地區百越族類(壯侗語族)的主要民族,他與百越族類其他民族的關系。
秦漢時期,在夜郎國中布依與其他各民族的多元交融關系。
唐宋以后,與漢族、漢文化深入的聯系與融匯。
(三)特點
布依族源于百越族類(壯侗語族),其早期思想、文化中,應有百越特點,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史詩《穆播董》和《柔番沃番錢》、銅鼓崇拜等,與布依族早期思想特點有無關系?可進一步分析。
始終生活于內地的布依族,一方面與漢文化聯系較早、融匯較深,另一方面又始終保持自己的民族特征,這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關系的重要體現,可以“大姓”為典型,做深入的分析。如對大姓的《黃氏宗譜》等,可據“多元一體”關系再做深入、全面的分析。
宗教,特別是本民族原生的傳統宗教,常常處于民族精神的核心地位。布依族摩教,在民族精神與思想觀念的結構中處于什么地位?是否關乎布依族思想、文化特點的形成?這些,都應做深入的研究。而目前的初稿似乎停留于轉述他人的成果,缺乏自己切實的研究。
三、關于侗族章的修改建議
侗族、水族、仡佬族與布依族均屬壯侗語族,都淵源于百越族類,都長期較穩定地生活于內地,與漢文化的交融較深廣,因此,在歷史、民族關系、思想與文化特點等方面,與布依族相類似。
(一)歷史與民族關系
唐代以前,稱為僚的百越、百濮的族類,以及稱為五陵蠻的荊蠻(南蠻),他們與侗族先民的關系,是否侗族的源頭?在這一時期,與侗族有“同源異流”關系的族類有哪些?
唐宋時期,侗族從源頭、母體中分化而出,思想、文化的特點日漸形成。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區建羈縻州、郡,土官,由“大姓”任刺使、土官,因此,大姓積極吸收漢文化,在侗族地區開展漢文化教育。但在基層仍是侗族傳統的組織和制度峒(款),保持和發展著本民族的傳統文化。這一時期中,不僅要關注侗族與漢族的關系,而且要關注“同源異流”各族間的關系,如侗-布依,侗-水等等。
元代開始在侗族(水、仡佬等族)地區設土司制,明代進一步發展,明末清初開始推行“改土歸流”,加強政治統一和經濟、文化的聯系。由此,漢文化的交融更加深入。
(二)特點
與布依族類似:作為生活于內地的少數民族,一方面與漢文化聯系較早、融匯較深,另一方面又始終保持自己的民族特征,這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關系的重要體現,應以“大姓”(如宋代以來誠州的楊氏、古州的向氏等)為典型,做深入的分析。
與苗族類似:民族的凝聚、社會生活的有序進行,主要依靠宗族組織“款”(峒)和作為社會規范的款詞,而非宗教。因此可深入研究款詞、款約、“埋巖”所包含的深層觀念,及其對民族精神家園構建的意義。
四、關于水族的修改建議
(一)歷史
先秦:淵源于百越,或與東夷有關。
秦漢:駱越北上,中原漢族南下,共同融合水族先民。(章柯)郡之且蘭,與水族先民的關系。
魏晉南北朝時期:水族作為單一民族的形成時期。東謝蠻,大姓謝氏,體現著水族先民與漢族之間的交融關系。
唐宋時期:中央王朝在東謝蠻地區設羈縻州(州守先為謝氏,后為蒙氏)。水族與中原及漢文化的聯系加強,但基層仍保持峒寨組織形式,以寨老為首,實行議榔制。
元明清時期:先改羈縻制為土司制,后又“改土歸流”,但“大姓”仍有較大的勢力和影響。隨“改土歸流”內地漢族大量移民東謝蠻地區,與水族相融合。
近代:水族地區與漢族地區在政治、經濟方面日漸趨同,文化方面與漢文化的交融更加深。水族的中華民族整體意識日漸自覺。潘新簡聯合各族農民的起義。潘一志家族的傳統教育及其愛國思想。為救國救民,水族兒女鄧恩銘走向共產主義。水族從初期的反洋教斗爭到抗日戰爭中“打響貴州第一槍”。
(二)關系
除歷史過程中上述民族關系外,對于水族來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水書(作為文字)的性質,它與漢字的關系;水族的干支、生肖概念及其與漢文化的關系;從“大姓”到潘一志家族與儒家思想的關系。
(三)特點
古歌(旭濟)、詰歌等詩歌所體現的水族思想、文化特點。
水族語言、文字(水書)的體現的思想、文化特點。
《水書》(作為文獻)的內容、結構、分類所體現的思想、文化特點。
(四)對初稿的幾點意見
第一章有關歷史的部分:應以民族思想、文化的形成和發展為主旨,而不必集中于階級斗爭、反抗意識的描述;現稿歷史階段不清晣,修改稿須分出明確的、大的歷史階段來。
第三章,第一節中文學史性質的論述太多,且較雜亂,應從民族精神、思想特點的角度加以提煉。第二節應放到第一節的位置。對《水書》(作為文獻)不僅要講其認識功能、認識史上的地位,更要講它在價值觀、審美觀方面體現的水族思想、文化特點,以及它與漢文化的關系。
第四章以人物為題不合適,應改為“水族近代思想的發展”,即如前述,從近代中華各民族文化自覺的角度來寫潘新簡、潘一志、鄧恩銘等人物以及農民起義、反洋教、抗日戰爭等。
五、關于仡佬族章的修改建議
(一)現稿總體結構不恰當,應作大的調整。
第一節社會歷史概況,共11頁,而全章也僅只29頁,比重過大。其余各節分別是:第二節神話傳說中的自然觀,第三節生活習俗與道德觀,第四節社會生活中的價值觀,第五節原始崇拜中的鬼神觀。彼此間的邏輯聯系不明顯,亦難構成一個合理的體系。請參考本期《簡報》關于結構的建議,重新構建本章框架。
(二)歷史與民族關系
現稿歷史線索及階段不清楚。可考慮分為:
(A)遠古-南北朝。先秦時期仡佬先民尚與其他先民處于混同之中,且無可以相互識別的稱謂,故難于敘述。如《周逸書?王會篇》所言之“濮”,即以為是仡佬之先民,根據不夠充分。我們僅從后來之習俗(鑿齒、貴重銅鼓等)而推測,仡佬先民當為南方族類。兩漢,牂牁、夜郎之族類構成中,應有仡佬先民,但是,若以為兩地之主體即為仡佬先民,尚無定論,目前對于夜郎之主體族類,已有彝族說、布依說、水族說、僰人說,等等。折中諸說,可認為此時之夜郎乃諸族混同共生之地。魏晉南北朝時期,文獻中已有“僚”的稱謂。后來從僚人中分化出多個民族,其中有仡佬。而彝族文獻《西南彝志》記有“濮”(普)人。一些學者認為,仡佬族就是從濮僚中分化出來的,甚至濮僚說是仡佬的前身。由此,僚、濮(及“濮僚”)的出現,可能是仡佬等族從原始族類中分化出來的第一階段。
(B)唐宋。隋唐始有仡佬(仡僚、獦僚、葛僚、佶僚)的稱謂,可見此是仡佬族歷史發展的轉折時期。此時并非僚轉化為仡佬,而是僚中一部分轉化(分化)為仡佬。此時既有分化又有融合,如內地漢人移民湘、黔地區與僚(仡佬)融合為章牱大姓;滇東彝族向黔西移民,與僚、濮融合;至宋,川東、川南、川西皆有僚(仡佬),但元明以后都沒有了,可能一部分被逐出,一部分融入當地族類了。分布地域也有很大變化。僚的基本文化特征仍保持。
(C)元明清。仡佬族確立,并不斷繁衍出一些支系,如所謂:打牙仡佬、花仡佬、紅仡佬等。元代開始行土司制。仡佬族土司、大姓政治上與中央政權關系密切,文化上與漢文化交融加深。而基層則保持原有的制度,如“馬頭制”,保持椎髻、鑿齒、貴重銅鼓等習俗。其分布更與周邊各兄弟民族交錯雜處,甚至散居于其他民族中間。
(三)特點
其思想、文化的主要特點,就在于開放、包容,混同多種思想與文化。這不僅與邊疆各民族不同,與內地少數民族,如水族、布依族相比,也是很突出的。這特點貫穿在思想、文化的各方面,但是在兩個方面有集中的表現:一是信仰,二是政治、倫理觀念。
(四)可考慮從以下方面構建本章框架:
1.概況。
2.思想與文化的歷史。
3.遠古思想、文化的萌芽。
4.古代多元融匯的信仰。現稿稱仡佬族“存在一種原始宗教”,又分別在各處述及仡佬族祭祖、獵頭祭祀、崇拜祖先、崇拜各種自然物、各種節日中的祭祀,等等,這些,能否整理出一個系統的認識,從而證明“存在一種原始宗教”,并進而分析其內在的特點。
5.古代多元融匯的政治、倫理觀念。
6.古代文學、藝術及教育中的思想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