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社科規劃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辦,中央黨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全軍社科規劃辦:
近期,我辦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驗收工作中,發現少數項目存在錯填、虛報階段性成果現象,主要表現為:
1. 填報立項之前而非項目實施期間發表的成果;
2. 填報的階段性成果名稱、發表刊物或刊物期數屬于虛構;
3. 填報的階段性成果與項目研究主題無直接聯系;
4. 填報時將成果作者的署名順序進行調換;
5. 填報非項目參與者的成果。
針對這些現象,我辦今后將進一步加大階段性成果審查力度,如發現故意錯填、虛報行為,視情況作出降低鑒定等級、終止或撤銷項目處理;特別嚴重的,對項目負責人及其所在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請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及時轉發此通知,并協助我辦做好結項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