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匯儲備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可以解決中小企業海外投資中的融資難題,實現我國龐大的外匯儲備轉化成國際資產和資源,更好地推動中小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的現實意義
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有利于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提高經營管理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實現我國企業廣泛參與新一輪國際分工。這對于我國“十二五”時期“把握好在全球經濟分工中的新定位,積極創造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有助于推動我國商業銀行跨國經營,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在海外拓展中,由于境外機構缺乏對我國企業經營和發展狀況的了解,境內資產難以辦理國際抵押手續,我國中小企業很難從境外獲得貸款融資。這意味著中小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必然增加對商業銀行金融服務的需求,帶動商業銀行的國際化進程。
相比大型企業尤其是央企,中小企業自身在“走出去”方面具有諸多優勢。中小企業多為自負盈虧的民營企業,在對外投資決策和風險控制方面更為謹慎,資金利用效率也更高;民營企業無官方背景,不易引起投資所在國政府的顧忌和阻撓,易于順利達成交易;中小企業多為經營者白手起家,有吃苦耐勞的韌勁和勇往直前的開拓精神,更易在海外取得優秀業績。
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的政策建議
運用外匯儲備為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信貸支持。為了保證外匯資金能夠在中小企業“走出去”的過程中得到有效利用,建議將部分外匯儲備資金存入商業銀行,設立專門外匯資金存款賬戶,支持中小企業外匯信貸。銀行可按商業原則自主選擇信貸對象、確定信貸額度,政府主要承擔監督引導責任。要確保專款專用,防止企業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的套匯行為。要通過差別化貸款利率等手段引導中小企業的海外投資方向,重點投資于對我國未來經濟發展有重要戰略意義的領域,如自然資源及與新興產業相關的裝備、技術等。
運用外匯儲備為中小企業海外投資提供保險支持。建議拿出部分外匯儲備作為啟動資金,建立中小企業海外投資的政策性保險機制,設立征收、匯兌限制、政府違約、戰爭等險別,為中小企業海外投資提供必要保障。
運用外匯儲備為中小企業人才海外培訓和引進國外專家服務。在我國中小企業“走出去”的過程中,除了融資難以外,缺乏具有相關國際化經驗的人才成為最重要的制約因素。為此,建議用外匯儲備設立“中小企業培訓和引進人才基金”,為企業派遣員工到國外進行特殊培訓或引進相關人才提供外匯貸款,并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政府在資金運用過程中要定期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確保專款專用。
(作者均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要報》撰稿人、國家信息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