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金磚國家”深化合作,應夯實經濟合作基礎,以經濟合作促政治互動。一要設立“金磚國家”峰會秘書處。主要職能是負責提出議題、設置議程、整合資源。秘書長可輪流擔任,辦公地點宜相對固定,要保障充足的辦公經費。二要在“金磚國家”峰會下建立多層次的定期會晤機制。如戰略經濟對話機制,就重要經貿問題定期進行部長級磋商;經貿科技聯委會,就經貿和科技領域問題進行專題協商。三要聯合制定并落實“金磚國家”合作路線圖。加強貨幣、匯率政策協調,尋找解決當前政策困境的長久之計。進一步加強行業政策協調與合作,加快信息技術、運輸、鋼鐵、礦產等產業的技術與供應鏈合作。四要構建合作保障機制和利益平衡機制。建立爭端解決機制,將經貿摩擦控制在機制內部予以解決;建立利益補償機制,對短期利益受損方給予相應補償。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研究”首席專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
(責編:張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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