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文學院俞為民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古代曲體文學格律研究》(項目批準號為07BZW030),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
曲體文學(包括散曲與劇曲)是繼詞興起的一種韻文文體和音樂文體,以其特有的藝術形式,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我國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種韻文文體和音樂文體,曲與詩、詞一樣,也有聲韻、平仄、句式、節奏等特定的格律,因此,對曲體文學格律的研究,是曲體文學研究的重要內容。有關曲體文學格律的研究,在明清時期就已經出現了一些論著,但古代文學家們由于受到思維方式與研究方法的局限,多是羅列具體的曲牌體式,就像明代湯顯祖批評沈璟那樣,只是在曲譜中羅列“又一體”、“又一體”,沒有對曲調的各個構成因素加以歸納與分析,指出其內在的構建規律。進入現代以來,由于曲體文學的一支即散曲的音樂因素與文體因素逐漸脫離,成為案頭文體;而曲體文學的另一支即劇曲也趨于衰落,因此,曲體文學的格律也逐漸不為人們所熟悉,同時,由于對曲體文學的格律加以研究,需要有樂律學、音韻學等方面的知識,故學術界在對曲體文學加以研究時,偏重于對曲體文學的文學因素如散曲或劇曲的發展史、作家與作品等的研究。目前,學術界出現了一些與曲體文學的格律有關的論著,如唐圭璋先生的《元曲小令格律》、王守泰先生主編的《南北曲曲牌及聯套述例》等,這些研究雖在古代文學理論家們論述的基礎上有了提高與深入,但仍以羅列具體曲牌體式為主,對構成曲調的內在規律加以研究的甚少。又如王力先生在《古代漢語》中對曲體文學的格律雖也有專章加以論述,但只作了一般的介紹,即只是說明了“這樣”,沒有說明為什么是“這樣”;而且只論及了文人的律曲,對于曲的另一支即民間非律曲沒有論及。因此,有必要加強這方面的研究。
這項成果共十章,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對曲調的淵源和流變的研究。在這一部分里,通過對其他音樂文學的長短句體曲調的產生與曲體文學的曲調的產生過程進行考察,總結了長短句體曲調產生的共同規律以及曲體文學曲調產生的特殊規律,同時,通過對曲調與大曲、唱賺、諸宮調、詞及民間俗曲的關系探討與曲調的流傳形式的考察,總結曲體文學格律的演進過程和變異的規律。
二是曲調樂體諸構成因素研究。在這一部分里,主要闡明構成曲調樂體的內在規律,分別對曲體文學格律的諸構成因素如宮調、字聲、句式、曲韻等加以解析,尋繹其構成特定曲調的內在規律。
三是曲調組合研究。曲體文學中的曲組和套曲是由若干只曲(小令)組合而成的,而只曲與只曲之間的組合,有著一定的規律。在這一部分里,對不同種類的曲調作了解析,尋繹出各類曲調不同的性質和特征,并通過對曲體文學中不同的組合形式的歸類與考察,探尋由只曲組合成曲組和套曲的規律及同一曲組和套曲中的不同曲調之間的內在聯系。
四是襯字研究。襯字是曲體文學的一個重要的文體特征。在這一部分中,通過對各類襯字的考察,總結了襯字產生的原因,認為襯字的產生既與演唱者有關,用以豐富曲調的腔格或保持唱腔的順暢,又與作曲填詞者有關,用以增強語氣、描寫景物、使文意通順和增強曲文的通俗性;揭示了襯字的使用的規律,提出襯字在南曲與北曲、劇曲與散曲、樂府北曲與俚歌北曲中有著不同的規律,其詞性,也因所處的位置不同而異。又襯字在曲調的傳唱過程中,或因約定俗成,或因演唱方式的變化,也可轉變為正字。
五是犯調研究。犯調是曲體文學中的一種特殊曲體形式,但前人只是在曲譜中羅列了一些犯調的具體句式,沒有對犯調的產生及其內在的規律加以論述。在這一部分中,總結了不同曲調相犯組合的規律,按犯調所犯的主體及其形式對犯調作了分類,并對犯調的命名方式作了研究。
六是曲調格律譜研究。曲調格律譜是曲體文學的格律的具體體現,在元明清三代,共產生了幾十種曲譜。在這一部分里,分別論述曲譜產生及其沿革,對一些主要的曲譜加以分析與評述,指出各自的特點、得失以及其間的沿襲關系。
在研究方法上,成果的著眼點是在宏觀總結,不是羅列具體的曲調格律,在考察曲調樂體的外在形式的同時,更重視探討其內在規律。
成果的創新之處有三:首先在理論深度上超越了前人的研究,不僅指出曲體文學格律的“這樣”,而且指出了為什么是“這樣”。在考察曲體的外在形式的同時,更重視探討其內在規律,通過對曲的諸構成因素的解析,尋繹其構成曲調以及曲組、套曲的內在規律。其次,研究的范圍不局限于文人的律曲,從總體上來說,曲包括民間曲與文人曲兩大類,但由于民間曲不僅資料少,而且由于民間曲的文體與樂體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系,曲調的構成也沒有像文人的律曲那樣有序,故在前人的曲體文學的格律研究中,所研究的對象幾乎全為文人律曲。課題在重視對文人律曲格律研究的同時,也不偏廢對民間曲構成規律的研究。第三,在探尋曲調內在構建規律時,注意到格律的階段性與變異性。曲體文學的格律不是一成不變的,或因不同種類的曲相互之間的交流,如南曲與北曲的交流,或是由于作家、演唱者的改革,都會對曲的格律產生影響,引起變異,因此,課題用動態的視角來審視和考察曲體文學的格律的沿革與流變,通過對曲體文學的發展流變過程的考察,尋繹出其中的規律。
這項成果的理論與實際意義有三:1、通過對曲調構成規律的研究,有助于曲體文學研究的深入。2、由于曲體文學與詩詞有著淵源關系,故通過對曲體文學格律的諸構成因素的解析,可以為探討詩、詞等其他韻文文體的構成規律提供借鑒。3、通過對曲體文學格律的構成及其演變規律的探討,也可為對尚在流傳的曲牌體戲曲如昆曲的研究提供借鑒。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