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於可訓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現當代文學編年史》(批準號為05BZW045),最終成果為專著《中國現代文學編年史》和《中國當代文學編年史》。課題組成員有:葉立文、李遇春。
該成果分兩卷,一卷為中國現代文學編年史,一卷為中國當代文學編年史。現代文學編年史的時間上限起于1912年,下限止于1949年;當代文學編年史的時間上限起于1949年,下限止于2000年。對每一年度的文學史實的敘述,原則上以該項文學史實發生的月、日為先后次序,所錄入的文學史實,包括文學思潮、理論批評、創作現象、社團流派、文學交往、文學會議、作家生平行止、作品發表出版和文學報刊的沿革變遷,以及與文學有關的重要政治、經濟、軍事和社會文化活動等背景材料。所錄入的文學史實,涉及到事實經過部分,或綜合各種材料進行簡明扼要的敘述,或摘引某一完整的材料代替敘述者的綜合,皆力求真實準確。涉及到對事實的評論部分,則征引原始文獻,復現當時人的觀點。涉及到對立或不同意見,則征引多家評論,以便比較。后人有對同一事實的評價,亦酌量錄入,以為參證。所征引的文獻,注重其典型性、代表性和權威性,并詳明出處,以便檢索。全部研究成果借助編年史的體例,以較為豐富翔實的史料,對中國現當代文學進行了一次歷史的“還原”敘述,因而比較系統完整地展示了中國現當代文學真實客觀的歷史面貌,同時,也在這種“還原”歷史的客觀敘述中,顯示了中國現當代文學發生發展的規律性。
編年體是中國古代史書最古老的一種著述體例,但現代中國文學史的編撰,大都未承此例,而是沿襲《史記》所開創之紀傳體。這種紀傳體的文學史,雖然也按照時間的先后,對文學史作歷史的分期,依年代的次序敘事,但它的主體部分,卻主要是由對作家的生平和創作的敘述、闡釋和評價構成的。這種紀傳體的文學史,有它的好處,是便于以文學史的基本元素——作家作品為中心,集中敘事,撮要評騭,也便于在闡釋和評價作家作品的過程中,表達史家的觀點和看法。它的不便之處,是史家往往因為將注意力集中于單個作家的創作,而疏于在作家與作家之間、作品與作品之間,和由作家的創作所構成的此一文學現象與彼一文學現象、此一文學潮流與彼一文學潮流之間建立整體的歷史聯系,因而難以形成清晰的歷史線索,也不便于凸顯由這些相互關聯的文學史實所昭示的文學發生和發展的規律性。甚者干脆“以論帶史”或“以論代史”,用對作家作品、文學現象和文學思潮的闡釋與評價,代替對文學史實的梳理和敘述,或根據某種先在的理念,預設一個理論的框架,而后選擇相關的文學史料填充之。這種“以論帶史”或“以論代史”的方法論,無疑帶有很重的先驗成分。近十余年來的“重寫文學史”,不在史料的鉤輯發掘和述史的邏輯建構上下扎實功夫,多在作家作品、文學現象和文學思潮的闡釋和評價上作“翻案文章”,不能說與這種重“論”輕“史”的文學史的觀念和方法論無關。
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研究,亟待改變這種“以論帶史”或“以論代史”的重“論”輕“史”的局面。該成果采用編年史的體例編寫中國現當代文學史,就是力圖通過復活中國史學這種古老的著述體例,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學術重考據、重實證的“樸學”精神,以糾正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研究的上述弊端,把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研究推向一個新的更高的學術境界。編年史的體例雖然也有它自身的局限,但它的好處就在于迫使學者重新回到第一手資料中去,通過對文學史的原始資料的發掘、整理、鉤沉、輯佚,占有盡可能詳盡、完備同時又盡可能準確、翔實的文學史料,在此基礎上,通過對這些文學史料的甄別和選擇、比照和臚列,構造一個“用事實說話”的文學史的邏輯和秩序。這種文學史的邏輯和秩序,不是靠觀點來“粘合”史料,而是靠史實之間的聯系建立起來的,史家的觀點和評價,就隱含在這些史實及其所建立的關系之中。
該成果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第一次運用編年史的體例編撰中國現當代文學史;二是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研究的觀念和方法上,變“以論帶史”或“以論代史”為“論從史出”,突出強調文學史學科的客觀性和科學性;三是在編年史的體例上,襲用《資治通鑒》的體例,又有所變通;四是在對史實的擇取和敘述中,注意到為某種單一的文學史觀和方法論所拘宥,難以進入史家視野的一些重要的文學活動、文學現象、文學思潮和作家作品,以及與之相關的文學報刊和文學機構等;五是在對史料的發掘、整理、鉤沉、輯佚的過程中,有新的發現;六是以富有說服力的史實,改變了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的一些定論和成見。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