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范大學王齊洲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學研究》(項目批準號為05BZW013),最終成果為專著《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發生史》。
文學觀念是指對于文學普遍本質或屬性的理性認識,它既是文學理論的核心、文學批評的指南,也是文學史研究的基礎。現行文學理論教材雖有關于文學觀念的論述,但只限于理論層面。中國文學史研究本來需要討論文學觀念,不然就難以確定研究對象,但20世紀30年代中國文學史學科體系建立之后,人們就不再關心這一問題。自20世紀80年代學術界提出“重寫文學史”以來,文學觀念再度受到大家重視,發表了一批有影響的論文和著作。但總體而言,中國現代文學觀念的研究比古代文學觀念的研究更為活躍,古代文學觀念多用現代文學觀念進行解讀,而對于中國古代文學觀念何時發生、何以發生、如何發生、其思想文化內涵究竟是什么等這些奠定中國文學發展基礎的重大問題,尚缺少專門研究。
發生學研究主要受歐洲考古學和文化人類學影響,在中國已有近百年歷史。20世紀中國藝術發生學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不過,這些論著討論藝術發生,常常與起源等同,殊不知起源學是尋找事物初始的一個點,而發生學則要解析事物的結構體系及其構造機制,二者存在很大差異。斯洛伐克漢學家瑪利安·高利克的《中國現代文學批評發生史(1917~1930)》,將發生學引入文學批評領域,給人以啟發。但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學研究卻無人問津。如果說文學創作因其有作品遺存,還能夠做起源學研究,那么,文學觀念作為人類的一種認識,根據皮亞杰的發生認識論原理,則更適合進行發生學研究。清理、研究、描述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并不是去尋找文學觀念起源的某一固定的點,而是要說明這一觀念是如何建構的,這種建構的原因和機制是什么,它經歷了怎樣的發展階段,各個階段的內在聯系是什么,等等。
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發生學研究有兩種思路和方法。一是以今人的文學觀念為基點,向上追溯,尋找符合今人文學觀念各種要素的發生學證據,使得邏輯與歷史相統一。然而,這種研究只是用古代的例證說明了今人的觀念,并不能使今人真正了解古人,也無法提供關于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準確知識。況且今人與古人對文學的認識并不一樣,故這種研究的結論也就難以令人信服。另一種思路和方法是盡可能全面地收集中國早期文學觀念的各種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一切載有文學觀念符號的文獻,以及與這些觀念相聯系的考古材料,從所有信息的歸納整理和比較分析中、從古代文學觀念生成的動態過程中探尋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豐富內涵。研究結論不必與今人的觀念相一致,卻必須能夠說明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生成機理和發生機制,所揭示的文化內涵可以放到當時的語境中接受檢驗。其采用的方法除堅持歷史和邏輯的統一外,更強調知識考古學和文化人類學方法,以期能夠真正挖掘出古代文學思想資源。
中國文學的發生也許可以追溯到很早,但獨立的文學活動卻是西周以后才有。此前的文學只是隱含在其他活動中,或者作為這些活動的一部分。因此,古代文學觀念的明確表達一直要到春秋時期。然而,從發生學的角度來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其中有主體的變遷、知識的積累、視角的轉換、文化的轉型,以及社會的發展、話語的更新等。這樣,這項成果涉及的問題便非常復雜,具體說來主要有如下內容。
一、文化主體與文學觀念。文學觀念的發生離不開文化主體,探討中國早期文化主體的變遷,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主體機制。從殷商到西周到春秋,社會文化主體由巫到史到士儒,他們的文化地位和文化職能的變遷,與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息息相關。
二、文化活動與文學觀念。文學觀念的發生脫胎于文化活動,探討中國早期文化活動的發展,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文化機制。從占卜、祭祀為主的文化活動到禮樂、會盟為主的文化活動,到處士橫議、百家爭鳴的文化活動,可以追尋文學逐漸發展為獨立文化活動的歷史軌跡。
三、文學話語與文學觀念。文學觀念的發生依賴于文學話語,探討中國早期文學話語的內涵、關聯及其擴展,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語言機制。從“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到“不學詩,無以言”,從“神人以和”到“修辭立其誠”,可以分析話語結構的主題變化對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影響。
四、社會生活與文學觀念。文學觀念的發生來源于社會生活,探討中國早期社會生活的演變,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社會機制。從殷商時期“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到西周的“禮樂刑政”到春秋的諸侯爭霸列國外交,可以發現社會生活變遷對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影響。
五、學術思想與文學觀念。文學觀念的發生依托于學術思想,探討中國早期學術思想的發展,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學術機制。從原始宗教到成熟形態的宗教,從巫術信仰到王官之學,從政教合一到百家之說,可以辨析不同學術思想對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影響。
六、知識系統與文學觀念。文學觀念的發生聯結于知識系統,探討中國早期知識系統的結構,有利于清理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認識機制。從殷商時期的學習占卜到西周時期的學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到春秋時期“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可以揭示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知識背景。
圍繞上述六個方面,成果具體探討了以下專題:“觀乎天文”: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濫觴;從“觀乎天文”到“觀乎人文”: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視角轉換;功用與價值:春秋時期中國文學觀念的發展;“詩言志”: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發生的一個標本;文治教化:孔子的文學觀念;“修辭立其誠”:孔子的修辭觀念;文學的人化與人的文學化:孔子后學的文學觀念;“為文學出言談”:墨子的文學觀念;“絕學無憂”與“精誠動人”:道家的文學觀念;“息文學而明法度”:法家的文學觀念;庠序學校: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教育基礎;巫史士儒:中國古代文學主體的變遷;“君子謀道”: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主體意識。這些專題既有縱向清理,也有橫向考察,既有宏觀描述,也有微觀辨析,在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展開,以適應文學觀念動態發展的實際。
成果的創新主要體現為:一是在學理上,將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作為一個動態的歷史建構過程予以全方位探討、考察、研究,發掘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豐富內涵,以建立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發生學的歷史框架和知識譜系。二是在方法上,注重知識考古,所有的觀念都有符號依據,所有的話語都進行結構分析,所有的論證都注意收集二重證據,所有的結論都建立在可靠文獻和文物的基礎之上,以弘揚國學研究的優良傳統。三是在體系上,系統清理了中國古代文學觀念在發生過程中的主要思想資源、思維路徑、表達形式和基本概念,探討了文學觀念發生的內在機理和外在機制,并初步建構了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發生史。
就理論價值而言,成果的許多觀點可以促進人們對中國文學觀念的理論思考。如,認為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與中國文化由祭祀文化轉向禮樂文化、由鬼神崇拜轉向世俗關懷相關聯,與文化主體由神職人員轉向知識分子、文化活動由娛神為主轉向教民為主相關聯,也與社會結構和知識體系由神道設教政教合一轉向人道設教政教分離相關聯,因此,中國文學觀念發生之初就具有強烈的人文精神和政教色彩。又如,認為“詩言志”的宗教文化基礎奠定了詩的神圣性特征,文學觀念的超越性內涵可以從這里找到發生學依據。“獻詩陳志”的禮樂教化增強了詩的社會性功能,文學觀念的倫理道德要求可以從這里獲取實踐理性經驗!百x詩言志”的春秋詩教賦予了詩的獨立性價值,文學觀念的私人化傾向可以從這里開放出個體人格和精神情感的奇葩。當詩獲得獨立價值并與個人精神生活和人格修養聯系在一起,獨立的文學觀念也就同時發生了。成果中對許多代表性人物的文學觀念的考察,也與傳統的認識不太一致,這都開闊了研究視野,有利于推動有關問題研究的深入。
就應用價值而言,成果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可供學人借鑒。今人研究古代文學觀念,多以現代文學觀念為參照,在歷史資料中尋找符合現代文學觀念的相關證據,以此來構建文學觀念史。該成果注重全面收集中國早期文學觀念資料,從歸納整理和比較分析中,從思想觀念生成變異的動態過程中,去探尋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豐富內涵,力圖說明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生成機理和發生機制,并將所揭示的觀念內涵放到當時的語境中加以檢驗。除堅持王國維提倡的“二重證據法”外,同時也采用了語言學、文藝學、宗教學、社會學、文化學、心理學、符號學、統計學等所有行之有效的方法。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學研究,不僅可以拓展文學觀念研究的領域,構筑中國文學觀念研究的基礎,而且可以為中國文學理論史研究、中國文學批評史研究、中國文學發展史研究提供始源性成果,以推動這些領域研究的深入;同時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文學理論、為中國文學與世界各民族文學的平等交流和對話提供基礎性平臺。
(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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