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程建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馬克思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深化研究》(批準號為01BJL015),于2001年立項,2004年3月結項,其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課題組主要成員有:王蘇民、任太增、吳模橋、郭清根、趙新生、韓云昊、程偉杰、喬俊峰等。現將該成果的主要觀點和基本內容摘編如下:
馬克思的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是其政治經濟學的核心和基石,是頗具科學性和系統性的科學體系。然而,半個多世紀以來,無論是在西方,還是在我國,關于馬克思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爭論從來也沒有停止過。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馬克思的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更成為經濟理論研究的一個熱點。一些學者認為,今天面臨的社會主義現實與馬克思所論述的社會主義原則不完全相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已經不能解釋現實生活的價值決定,需要擴大勞動的外延,加入資產、土地、商譽等非勞動生產要素以及技術變動下的利益關系,以便對價值決定做出合乎現實的說明,從而創立了形形色色的否定或修正馬克思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所謂“新勞動價值一元論”或“多元論”。許多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攻擊馬克思主義,也往往是從攻擊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開始的。因此,本項目的研究目的或宗旨是:在經濟理論研究工作中,捍衛和堅持馬克思的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在捍衛和堅持的前提下發展馬克思的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
為此,《馬克思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深化研究》從勞動價值學說的由來與發展、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內容、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應用和發展三個方面展開論述,并提出其主要觀點。
一、提出了一些新范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勞動范疇和勞動價值決定的新變化,拓展了經濟學研究的視野。該成果提出了一些新范疇,如服務性勞動、服務性產品、生產性服務勞動、非生產性服務勞動、精神勞動、精神產品、精神產品價值、創新勞動、簡單勞動“冪加”、先進物化勞動、科技勞動、第一種意義上的科技勞動、第二種意義上的科技勞動、有用的與無用的科技勞動、舊式的與新型的科技勞動、正態的與變態的科技勞動、國際商品價值決定尺度等等。新范疇的提出和研究,豐富了勞動的內涵,拓寬了勞動的外延,深化了勞動價值論的認識,從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內容。
二、論述了馬克思的生產勞動理論
該成果認為,馬克思關于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的劃分標準難以適應現代化生產力發展的需要,擴大生產勞動的范圍成為實踐發展的要求。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勞動內涵發生了變化,企業內部總體工人概念轉化為社會總體工人概念。同時,生產勞動的外延也不斷向非物質生產部門擴展。在當今時代,科技勞動、管理勞動、服務勞動、精神勞動等成為非常重要的勞動形式,在商品價值創造和社會財富生產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該成果提出了創新勞動的概念,創新勞動可以在一個較短時間凝聚極大的勞動量,創造出巨大價值。在同一時間內創新勞動創造的價值是簡單勞動的“冪加”。
三、論述了第三產業勞動創造價值的問題
第三產業又被稱為服務業,在第三產業從事的勞動可叫做服務性勞動。服務性勞動又分生產性服務勞動和非生產性服務勞動兩類。區分標準是:是否存在生產性消費;其費用能否用本身創造的最終產品補償;其收入是否來源于本身創造的最終產品。生產性服務勞動是創造商品價值的勞動,非生產性服務勞動不能創造價值。生產性服務勞動成果一般具有不可觸摸、無體積、無重量等特征。生產性服務業的勞動過程和價值創造過程具有自己的諸多特點。那些認為所有第三產業的勞動都創造商品價值的觀點是錯誤的。有些行業的勞動雖然是社會所必須的,但它們并不創造價值,不屬于生產性勞動的范圍。
四、對管理勞動創造價值的過程進行了理論分析
成果不僅指出管理勞動也是創造商品價值的生產勞動,而且從價值生產過程、價值實現過程和價值生產與價值實現相結合的全過程等三個不同的方面論證了管理勞動在價值創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管理勞動是復雜勞動,不僅直接參與價值創造過程,而且能夠創造出新價值;管理勞動是創新勞動,不僅能使商品價值高效、盡可能大的實現,而且在實現過程中使之不斷增大。管理勞動是價值創造的主導,價值實現的保障,生產要素結合的“粘合劑”,經濟組織系統效應的“放大器”。
五、論述了科學技術和科技勞動在價值創造中的不同作用
科學技術屬于生產要素,本身有價值,但不創造價值。科技勞動是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而且是高度復雜的勞動,能創造更多的價值。科技勞動有兩種形式:一是用于科學技術發明創造的勞動;二是使科學技術直接用于生產過程的勞動。前者對于生產力的發展,商品價值的創造是十分必要的,但還不足以使財富生產和價值創造發生變化。后者一方面將前者凝結在產品中,使勞動工具和勞動對象發生變化;另一方面將前者成果應用于生產過程的同時創造新價值。在價值創造過程中,科技勞動具有間接性、復雜性、創新性、社會性的特點。
六、論證了精神產品價值決定和實現的特殊性
精神產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它的存在要以健康有益為前提,它的價值從屬于精神價值、藝術價值、社會價值。精神產品的價值實體也是人類抽象勞動的凝結。但由于精神產品往往是獨家生產,或獨家首先生產,或獨家擁有,不存在橫向的勞動量比較,沒有“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所以決定它的價值量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等于生產它的個別勞動時間。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有兩個特點:一是價格受其潛在的經濟使用價值以及人們心理預期影響,經常出現價格與價值較大程度的背離;二是價值規律對它的調節作用往往通過實物形態的商品進行傳遞。
七、分析了先進物化勞動在價值創造中的作用
該成果認為,先進物化勞動在價值創造中并不是起一般條件的作用,而是深入到價值形成 “內部”,使商品價值變大或增多。先進物化勞動分為先進生產工具和先進勞動對象兩部分。先進生產工具能降低價值創造中的人們活勞動的損耗,能把人的活勞動最大限度地“傳導”到商品中,從而使形成商品價值實體的抽象勞動盡可能大地凝結在商品中;先進的勞動對象,接收或吸收人的活勞動的能力強,從而使商品的價值增多。充分肯定先進物化勞動在價值創造中的重要作用,決不意味著否定“只有人的活勞動才創造價值”的基本觀點。我國現階段,雖說創造價值的勞動的范圍在擴大,但勞動仍是商品價值的唯一源泉。在價值源泉與先進物化勞動作用問題上,要把使用價值與價值、生產使用價值的要素與創造價值的要素區分開;把勞動過程、價值形成過程和價值增值區分開;把決定勞動生產力的因素和決定價值的因素區分開;把價值和價格區分開;把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價值創造和價值轉移區分開;把勞動價值論和社會財富論區分開;把價值創造與價值組成區分開;把價值創造與價值分配區分開。否則,就會犯“生產資料與活勞動共同創造價值”的錯誤。
八、論證了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系
該成果認為,價值創造與價值分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價值創造與價值分配不存在因果關系,勞動價值論不是價值分配的理論依據。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前提條件是生產要素屬于不同的所有者,客觀依據是生產要素所有權派生的索取權。馬克思設想的按勞分配原則不完全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應當按照拓展了的勞動內涵與外延重新審視按勞分配的適用范圍。要把用于生產過程的科技勞動、管理勞動與相應的技術投入、管理投入區分開來,前者屬于創造價值的活勞動,歸于按勞分配范疇,后者則作為生產要素投入歸于按生產要素分配的范疇。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結合是通過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實現的。二者長期共存,互相補充,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分配制度的顯著特點。
九、論述了私營企業主勞動和收入的性質及經濟地位
成果認為,我國現階段私營企業主的管理勞動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科學管理勞動,另一方面又要執行資本職能,是科學管理勞動和資本增殖勞動的統一。與管理勞動的二重性相適應,私營企業主的收入分為管理勞動收入和資本所有權收入兩部分,這兩部分收入都是合法收入。私營企業主的勞動具有無償占有他人剩余勞動的性質。但在我國現階段,私營企業主和雇傭工人都是國家的主人,都有平等的公民權力,都是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勞動者。
十、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進行了深入研究
該成果認為,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是一個不同于馬克思時代的新的國際環境,全球化時代的商品價值創造、決定和分配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技術進步使生產要素的內容大大擴充,直接創造價值的活勞動含量在社會產品中日益減少,創造價值的服務勞動的范圍在擴展。商品國際價值的變動與世界平均科技水平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與國別科技水平和勞動生產率成正比,在國際市場上,要使較小的國內價值實現為較大的國際價值,必須積極培育技術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產品的生產和出口;在國際貿易中減少初級產品的數量;在生產領域提高勞動生產率;積極發展服務貿易。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