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題會基本情況
2011年2月27日上午,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整理與研究》(批準號:10zd&079)開題會在江西財經大學南綜合樓第三會議室舉行。出席會議的有著名黨史研究專家、中國現代史學會會長、中共中央黨校原黨史教研部主任、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專家郭德宏教授,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律史協會執行主席、西北政法大學校長助理、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專家汪世榮教授,蘇區史研究專家、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主任沈謙芳教授,國家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工程首席專家、江西省社科聯主席祝黃河教授,江西省社科聯副巡視員王玉寶,經濟學家、江西財經大學黨委書記廖進球教授,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專家、江西財經大學校長王喬教授,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易劍東教授等八名專家。課題合作單位贛南師范學院中央蘇區史研究中心主任張玉龍教授、延安大學中共黨史研究院秘書長譚虎娃博士以及課題組主要成員共15人出席了會議。江西財經大學科研處處長嚴武教授主持了開題會。
王喬校長對各位專家在新春伊始,不遠千里來到江西財經大學,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整理與研究”的開題會表示熱烈歡迎和由衷感謝。他表示,學校將以專家們的鼓勵與支持為動力,加強指導,全力配合,保證課題組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務。
江西省社科聯主席祝黃河教授代表省社聯對課題組表示祝賀,肯定了江西財經大學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與研究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績,并表示將盡力幫助、支持和配合課題組完成好研究任務。
課題組首席專家陳始發教授作了主題陳述。專家們就陳始發教授的陳述發表了評審意見。最后,陳始發教授代表課題組鄭重承諾,將盡全力高質量地如期完成任務,不辜負國家的重托、學校的支持、專家的期望。
二、首席專家陳始發教授的陳述內容簡介
(一)從落實全國黨史工作會議精神、推進黨的領導下的依法治國方略、鞏固與提升江西省在蘇區史研究方面的地位等角度簡要闡述了課題的重要理論價值與現實意義。
(二)分析了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整理與研究的現狀、不足,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努力方向:一是擴大整理和研究的范圍,把較小根據地和存在時間較短根據地納入視野,同時在類別方面大量擴充財政金融貿易、科教文衛等法律文獻的收集和整理;二是拓寬視野,加強對于革命根據地法制實踐中司法文獻與法理文獻的整理;三是加強對于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特征以及法制建設歷史經驗的宏觀、綜合、深入研究。
(三)明確了本課題涉及到的革命根據地的涵蓋范圍,特別就兩個問題作了說明:一是把解放戰爭時期的“華東軍政委員會、西北軍政委員會、北平、天津等軍事管制委員會”等納入了進來;二是盡最大可能把省級根據地以下的區縣級的法律文獻納入整理視野。比如,晉冀魯豫邊區下面設置了太行、太岳、冀南、冀魯豫四個區,這些區級的法律文獻必須整理出來。
(四)著重分析了法律文獻的內涵與外延。法律文獻可以分為立法文獻、司法文獻、法理文獻。本課題的立法文獻或法律文本主要指各革命根據地立法機構所制定的法律及行政機構制定的行政法規;司法文獻或者說法律文書,主要指各革命根據地司法機構在司法實踐中形成和保存下來的各種檔案文獻;法理文獻或者說法律資料,主要指各革命根據地涉及法律的討論、宣傳、普及、教育、評論等活動的資料性記載。
(五)介紹了本課題擬采用的分類方法。《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文獻選編》采用的是“八編法”,即憲法性文件(含施政綱領)、選舉法規、政權機構組織法、刑事法規、訴訟法規、土地法規、勞動法規、婚姻法規;《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法律文件選編》采用“六編法”,即國家法部分(含憲法性文件、政權機構組織法、選舉法令)、行政法部分(行政管理法令、公安管理法令、民政管理法令、民族政策、文教衛生科技管理法令)、刑法部分、民法部分、經濟法部分(財政經濟管理法令、工商業經濟政策、稅收條例、勞動法令、土地法令)、司法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和司法制度、檢察行政管理和檢察制度);本課題綜合上述各種編排體例,同時根據文獻資料的情況及現實需要,確定為“九編”,即憲法性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土地法律、婚姻法律、勞動法律、工商業與貿易法律、財稅與金融法律、司法制度。
(六)重點介紹了本課題階段性成果與最終成果。
1、主要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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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終成果名稱、形式及使用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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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子課題的設置情況及任務要求。
1、文獻搜集子課題包括:①江西福建浙江組,涵蓋中央革命根據地、井岡山革命根據地、湘贛革命根據地、湘鄂贛革命根據地、閩浙贛革命根據地、浙東抗日根據地;②陜西甘肅寧夏組,涵蓋陜甘革命根據地、陜甘寧邊區、西北軍政委員會;
③湖北湖南四川貴州廣東廣西組,涵蓋鄂豫皖革命根據地、湘鄂西革命根據地、湘鄂川黔革命根據地、左右江革命根據地、瓊崖革命根據地、海陸豐革命根據地、華南抗日根據地;④山西河北河南組,涵蓋晉察冀邊區、晉冀魯豫邊區、華北人民政府、中原人民政府;⑤山東江蘇安徽上海與東北三省與內蒙組,涵蓋山東抗日根據地、華中抗日根據地、華東軍政委員會、東北人民政府、內蒙古自治政府、北平、天津軍事管制委員會。這些子課題主要負責相關根據地法律文獻的原始收集,并編寫好文獻目錄和把原始資料錄入成電子文檔,撰寫1篇5000以上的研究報告。
2、文獻整理與研究子課題包括:
①憲法性法律整理與研究;②行政法律整理與研究;③刑事法律整理與研究;④土地法律整理與研究;⑤婚姻法律整理與研究;⑥勞動法律整理與研究;⑦工商與貿易法律文獻整理與研究;⑧財稅與金融法律整理與研究;⑨司法制度法律文獻整理與研究。這些子課題主要負責對于前述5個子課題收集到的文獻進行歸類整理并形成出版初稿,在此基礎上進行概要式研究,撰寫1篇5000以上的研究報告和發表1篇CSSCI以上研究論文。
(八)簡要介紹了本課題研究的工作路徑。
1、摸底——全方位了解與熟悉各根據地的情況,編訂好法律文獻查找的目錄,制訂出進一步擴大查找的路線圖;
2、匯集——根據文獻目錄把散見于十幾年來陸續編輯而成的各根據地史料選編與研究專著類中的法律文獻收集起來,主要面向圖書館;
3、查閱——對于十幾年來各層次官方檔案部門公布的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進行系統整理,大力爭取各檔案部門與黨史研究機構的支持,把相關的檔案盡可能整理出版,主要面向檔案部門、黨史部門、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
4、發掘——通過各種途徑,包括文物市場,盡可能整理散見于民間的法律文獻。
(九)就本課題的重點難點與創新點作了初步說明。
1、文獻整理方面的重點在于大力開發利用檔案資料,搶救發掘法律文獻,特別是要關注區域較小,持續時間較短的革命根據地的法律文獻。難點在于涉及的范圍廣、部門多、數量巨大,查閱和收集難度較大,有些檔案還較為敏感,公開出版可能會遇到一定困難。
2、研究方面的重點在于深入研究革命根據地法制形成演變的過程、成效及其對新民主主義革命的貢獻,客觀、全面、系統地弄清革命根據地法律制定的意圖、淵源、實施情況及積累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與困境;難點在于研究的領域廣、時間跨度大、主題眾多,宏觀層面的把握和微觀方面的探究結合難度較大。
3、創新點。①在體例安排上,采用了專題式編纂法,特別是系統地整理了經濟法律文獻,填補了以往編排中的一個薄弱環節。②注重對于“活”法即司法實踐文本的整理。③強調縱橫、古今、中外、國共的多個緯度,以及宏觀與微觀、綜合與專題相結合的全景式研究。④充分運用社會學的方法,即是把革命根據地立法的精神、法律法規的頒布及其司法實踐、與根據地的社會發展結合起來展開研究,從而證明了根據地法制建設從根本意義上推動了社會發展的結論。
(十)部署了本課題的工作進程。
1、項目準備階段(2011.1-6):①收集、整理國內外現有根據地法律文獻的相關資料,梳理國內外對于革命根據地法制建設的研究成果;②完善項目總體框架,修訂總體研究方案及各個子課題研究方案;③召開專家咨詢和論證會,明確子課題分工、成員、任務、要求、進度,簽訂責任狀。
2、已有文獻的查找與梳理階段(2011.7-2012.4):①以根據地為基準,組織5個子課題組;②借閱與購置相結合,按照編訂好的文獻目錄,全面系統的收集根據地法律文獻;③做好擴大和完善文獻收集路線圖的制訂工作。
3、擴大范圍與完善文獻收集的階段(2012.5-2013.5):①按照上述路線圖,發掘各有關根據地的檔案館、黨史研究部門、紀念館、司法機關保存的法律文獻資料;②力所能及地搜集文物市場的文獻;③對于文獻的收集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與評估,撰寫調研報告,提出妥善保存與開發革命文獻的對策建議。
4、文獻整理與專題研究階段(2013.6-2014.12):①對文獻整理、匯編的基本理論與實務問題及其編排體例開展深入研究;②對調研收集的文獻資料、實物、調查問卷、訪談記錄進行分析和匯總;③將收集的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分九個專題匯編成冊,并對上述九個專題的主題、主線、主流和本質進行概要式梳理和評析。
5、總課題成果完成與匯報階段(2015.1-12):①修改、校對、出版九個專題的法律文獻匯編;②在子課題研究的基礎上,形成課題最終研究成果《加強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保護和整理的對策建議》、《革命根據地法制建設研究——歷程、特色、地位及影響》、《革命根據地法律文獻專題研究》。③向相關部門提交研究成果,完成結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專家點評
1、郭德宏教授具體談了五點意見:①克服只拿課題不做研究的不良傾向。②該課題的側重點在整理,力求能起到全面的資料性的作用。③加強與各地法制史專家的交流以解決相關疑難問題。④建立合理的工作制度以保障課題的順利完成。
2、汪世榮教授建議學校把該課題研究提高到創財大科研品牌的高度來重視和支持,同時他還建議課題組:①結合江西地域特色進行研究。現在蘇區法制史研究還很薄弱,檔案文獻分散,能在這方面做到突破是一個很大的成就。②結合財經類院校特點,加強財經類法律資料的整理與研究。我國法律史研究中,刑事、憲政、婚姻是重點,但財經類則顯得薄弱。③現有法律文獻中缺少人物志,可以在人物志方面進行突破。④我黨很多會議解決了很多問題,雖不是法令,但會議制定的政策實際具有指導意義,值得關注。⑤這一課題具有很強的資料整理屬性,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于為世人提供查找資料的方便。
3、沈謙芳教授強調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課題,任務艱巨,難度很大,需要開闊的視野,建議:①立意要高,要將法律文獻放到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革命斗爭的進程中進行思考。②定位要準。根據地文獻浩如煙海,可以采取列舉目錄與重點整理相結合的方針,要有所取、有所不取。③黨的文件,包括會議決議、領導人談話實際是立法的指導,甚至是立法依據,其重要性更為突出,應該加強研究。
4、易劍東教授建議:①成果形式不一定要出10本書,因為有些資料別人已經出過了,可能會有版權爭議,可以通過各種社會活動擴大成果宣傳渠道。②在現有資料基礎上,查漏補缺,如教科文衛體方面可以整理出一些新的資料。③對文獻的來源需要認真考究,如地方志。④對一些敏感、有爭議的問題也可作進一步的研究。
5、王喬校長強調了兩條重要意見:①課題申報成功之后,就是要進行認真研究。作為重大招標項目,特別是資料的整理與研究,這是傳世之作,留給后人的寶貴財富,要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安排。②課題需要整理的東西太多,時間跨度也大,全部弄清很難,需要突出重點。資料整理的重要性更大于研究,其成果是為后人研究提供基礎,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四、課題組會后討論與監控制度
開題會后課題組召開了座談會,進一步討論了專家意見,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確了任務安排,并通過了監控制度:
1、每一個階段細分和確定相應的成果指標,只有前一個階段預定的成果任務全部完成,才能進入下一個階段;責令其繼續完成好上一個階段的工作,否則,將不予經費支持。
2、建立“課題工作簡報”制度,從課題開始之日起,就要利用良好的網絡信息平臺,建立各個子課題的工作簡報和信息匯總制度,大家相互交流調研經驗和最新理論動態,相互間取長補短,信息共享。同時,定期向國家社科規劃辦上報簡報,自覺接受監督。
3、推行課題組內部的獎優罰劣措施,鼓勵大家保質保量完成課題任務。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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