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辦,中央黨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全軍社科規劃辦: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鑒定是提高成果質量、促進學術交流、引導學風建設的重要平臺,為進一步做好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鑒定工作,充分發揮廣大專家學者在成果鑒定中的重要作用,現對鑒定專家勞務費標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20萬字以下(含20萬字)為1200元。
2、20萬字以上至40萬字(含40萬字)為1500元。
3、40萬字以上至60萬字(含60萬字)為1800元。
4、60萬字以上為 2000元。
鑒定專家勞務費標準不再按照成果類型進行區分,一律以成果實際字數為準。鑒定辦公費保持不變,每項為700元。
此標準自2012年4月1日開始執行。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2年3月12日
(責編:秦華)
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舉行【詳細】